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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香飘飘: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3-06-20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3-037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
 对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及
 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1、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3 年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等公告。
     2、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7 日至 2023 年 6 月 16 日通过公司内部公示栏的方
 式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 10 天,公司员工可
 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
     截至 2023 年 6 月 16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
 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二)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
或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资料。激励对象的
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
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任职资
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下列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
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
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