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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香飘飘:香飘飘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2023-07-08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3-043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香飘飘”)《2023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已经由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7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

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已在

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

    2、2023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23 年 6 月 7 日至 2023 年 6 月 16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对象有

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6 月 20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 年 6 月 14 日,公司公告了《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

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独立董事杨轶清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3 年 7 月 6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

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5、2023 年 7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同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3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

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

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

    鉴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1 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涉及公司拟向其授予的

股票期权 15.00 万份。

    根据上述情况及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 2023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

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39 人调整为 38 人,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数量将由 1,091.00 万份调整至 1,076.00 万份。

    2、行权价格调整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披露了《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
编号:2023-029),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6 元(含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应对

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4.74 元/份调整为 14.58

元/份。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一致。本次调整在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的调整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3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4.74 元/份调整为 14.58 元/份。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39 人调整为 38 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将由 1,091.00 万

份调整至 1,076.00 万份。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行权价格的调整和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激励计划(草案)》。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

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同意对本次行权价格的调整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香飘飘本次授予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

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行权价格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理》和《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和行权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本次授予及调整事项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认为: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激励计划调

整事项及首次授予日、行权价格、授予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等的确定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

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本次授予后,尚需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

行信息披露并向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

应后续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期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