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3-090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塞力医疗”)将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的募集资金2023 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8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22 号)核准,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5 日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26,853,709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 民币 23.3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25,959,956.79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607,608,016.80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8 年 6 月 5 日全部到位, 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6 月 5 日出具的众环验 字(2018)010040 号验资报告审验。 2、募集资金存放及结余情况 截 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 公 司 累 计 使 用 非 公 开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1 376,620,399.53 元,尚未使用的非公开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40,526,289.01 元(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2.22 亿元、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手 续费的支出)。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非公开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行 账号 初始存入金额 截止日余额 备注 招商银行武汉东西湖支行 127905615310913 410,059,956.79 0.00 已注销 民生银行武汉分行 678588882 200,000,000.00 0.00 已注销 广发银行武汉洪山支行 9550880075890400764 14,252,950.48 活期 中国银行湖北自贸区武汉 554783737343 112,898.58 活期 片区支行 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平房 451905199010901 0.00 已注销 支行 招商银行呼和浩特成吉思 471901347710202 299,259.35 活期 汗大街 招商银行杭州分行解放支 571913263410701 303.28 活期 行 招商银行乌鲁木齐友好北 991904874010301 37,907.53 活期 路支行 华夏银行银川分行营业部 18050000000527271 0.00 已注销 建设银行北京马驹桥支行 11050171750000000718 1,000.27 活期 建设银行大连西岗支行 212501612006300001514 0.00 已注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 411909001310501 3,821,969.52 活期 连星海支行 合计 610,059,956.79 18,526,289.01 注:1、2023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以管理 2018 年非公开募投项目-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并将原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127905615310913)内的募 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对应转入新设立的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专项账户 (9550880075890400764)。2023 年 2 月 7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签 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 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2、2023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以管理2018年非公开募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并将原 2 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678588882)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对 应转入新设立的中国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专项账户(554783737343)。2023年4月,公司与保 荐机构及中国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4)、《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二)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33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54,331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543,31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直接 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33,298,679.25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20)010054 号验资报告 审验,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 (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32,698,000.00 元。 2、募集资金存放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93,798,619.24 元,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342,763,957.13 元(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3.38 亿元、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行 账号 初始存入金额 截止日余额 备注 民生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 632278594 159,512,318.20 0.00 已销户 招行武汉分行东西湖支行 127905615310515 213,379,223.20 0.00 已销户 中行武汉东湖开发区分行 558678905094 159,806,458.60 0.00 已销户 广发银行武汉洪山支行 9550880075890400674 4,706,485.46 活期 中国银行湖北自贸区武汉 570383727668 57,471.67 活期 片区支行 合计 532,698,000.00 4,763,957.13 3 注:1、2023 年 1 月 16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以管理 2020 年可转债募投项目-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并将原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 127905615310515)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 部对应转入新设立的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专项账户(9550880075890400674)。2023 年 2 月 7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9)、《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17)、《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2、2023 年 3 月 10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以管理 2020 年可转债募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业务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并将原中国民生银 行武汉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 632278594)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对应转入新 设立的中国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570383727668)。2023 年 4 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中国银 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 专户存储。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公司预算范围 内,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核实、总经理审核、董事长签批,项目 实施单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 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 (一)2018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 汉东西湖支行(账号 12790561531091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账号 678588882)银行开设了 2 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平房支 行(账号 451905199010901),招商银行呼和浩特成吉思汗大街支行(账号 4 471901347710202 ) ,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杭 州 分 行 解 放 支 行 ( 账 号 57191326341070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友好北路支行(账号 991904874010301),华夏银行银川分行营业部(账号 18050000000527271),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马驹桥支行(账号 11050171750000000718)开设了 6 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公司与子公司及中信证券及各银行分别陆续签署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或《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2 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 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 2019 年 10 月 25 日,公司与子公司黑龙江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保荐 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平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2019 年 12 月 11 日,公司与子公司内蒙古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保荐 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呼和浩特成吉思汗大街支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2019 年 10 月 25 日,公司与子公司杭州韵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保荐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解放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2019 年 10 月 25 日,公司与子公司塞力斯(宁夏)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华 夏银行银川分行营业部,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 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2019 年 12 月 30 日,公司与子公司塞力斯医疗供应链管理(北京)有限公 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马驹桥支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2019 年 5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和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5 相关议案。根据可转换债券发行工作的需要,公司聘请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信达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并与信达 证券、民生银行及招商银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控 股子公司内蒙古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塞力斯”)、黑龙 江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塞力斯”)、新疆塞力斯通达医 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斯通达”)、塞力斯(宁夏)医疗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宁夏塞力斯”)、塞力斯医疗供应链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北京供应链”)、浙江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杭州韵文医 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塞力斯”)分别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2020 年 6 月 30 日与公司、保荐机构信达证券以及相对应的各家银行分别签署了《四方 监管协议》。 2021 年 4 月 8 日,公司与子公司大连塞力斯、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西岗支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 监管协议》。 2022 年 1 月 21 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大连塞力斯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西岗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1250162006300001514)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转入新设立的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专项账户(411909001310501),并注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大连西岗支行的专项账户。截至 2022 年 3 月 18 日,大连塞力斯医疗科 技有限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及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2 年 10 月 12 日,因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黑龙江塞力斯”)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为便于公司资金账户管理, 减少管理成本,将黑龙江塞力斯在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平房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 专户(账户:451905199010901)予以注销,剩余募集资金转入黑龙江塞力斯一 般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友协大街支行(账号:172746339643)。该募 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黑龙江塞力斯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平房支 6 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023 年 1 月 16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广发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管理 2018 年非公开募投项 目-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并将原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 127905615310913)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对应转入新设立的广发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专项账户(9550880075890400764)。2023 年 2 月 7 日, 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 2023 年 3 月 10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 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管理 2018 年非公开 募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并将原中国 民生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678588882)内的募 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对应转入新设立的中国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 专项账户(554783737343)。2023 年 4 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中国银行湖北自贸 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 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信达证券与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账号 127905615310515)、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账号 63227859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新技 术开发区分行(账号 558678905094)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2022 年 3 月 11 日,鉴于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 7 区分行(银行账号:558678905094)存放的募集资金用途已完成,为便于公司资 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将该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剩余募集资金转入民 生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632278594)。该募集资金专户 注销后,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行及保荐机构签 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023 年 1 月 16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广发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管理 2020 年可转债募投项 目-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并将原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东西湖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 127905615310515)内的募集 资金本息余额全部对应转入新设立的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专项 账户(9550880075890400674)。2023 年 2 月 7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广发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 年 3 月 10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 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管理 2020 年可转债 募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业务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并将原中国民生银行武 汉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632278594)内的募集资金本息 余额全部对应转入新设立的中国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 (570383727668)。2023 年 4 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中国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 武汉片区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 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和 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2)。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8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在 2018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已 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投资项目,截至 2018 年 5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 39,996,162.87 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于 2018 年 7 月 13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众环 专字(2018)011447 号验证。 2、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在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公 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投资项目,截至 2020 年 9 月 15 日,公司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 2,362.47 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第二十 七次董事会、第三届第十六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并经由众环专字(2020) 011307 号《关于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鉴证报告》验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 年 1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 司拟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即 2022 年 1 月 21 日起至 2023 年 1 月 20 日止,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5,000 万)。截至 2023 年 1 月 13 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5,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9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 过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使用。2023 年 7 月 27 日,公司已将此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 账户。 2022 年 9 月 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 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将不超过 4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 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笔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 到期。 2023 年 1 月 1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 将不超过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 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笔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 未到期。 2023 年 5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 将不超过 6,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使用。2023 年 7 月 27 日,公司已将此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至募集 资金账户。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0 无。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无。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 年 6 月 2 日,公司将 2020 年可转债募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 务项目(SPD)的募集资金 20 万元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中国银行湖北自贸 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570383727668)转入 2018 年非公开募 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项目(SPD)实施主体浙江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招商银行杭州分行解放支行,银行账号: 571913263410701)中用于支付相关募投支出。前述操作造成公司两次再融资募 集资金存在混用,即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的情形。2023 年 7 月 21 日, 浙江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已将 20 万元原路返还至 2020 年可转债募投项目- 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项目(SPD)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针对本次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的情形,公司已及时对不规范行为进行 整改。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落实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学习、加强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方式的规范、加强内部控制等整改措施。未来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信 息披露要求及相关募集资金管理规则对募集资金进行谨慎规范的使用和管理。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0 日 11 附件 1: 2018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607,608,016.8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53,385.6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08,569,7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76,620,399.5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7.87%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项目达 项目可 已变更 截至期末承诺投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 金额与承诺投入金 到预定 是否达 行性是 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 入金额 入金额 入进度(%) 本年度实现 承诺投资项目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额 额的差额 可使用 到预计 否发生 含部分 资总额 的效益 状态 效益 重大 变更 (1) (2) (3)=(2)-(1) (4)=(2)/(1) 日期 变化 1、扩大医疗检验集约 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 / 496,658,016.80 388,088,316.80 388,088,316.80 167,414,261.37 -220,674,055.43 43.14% 不适用 暂时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模项目 2、医用耗材集约化运 / 108,569,700.00 108,569,700.00 653,385.60 98,256,138.16 -10,313,561.84 90.50% 不适用 暂时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营服务(SPD)业务 3、补充流动资金 / 110,950,000.00 110,950,000.00 110,950,000.00 - 110,950,000.00 -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607,608,016.80 607,608,016.80 607,608,016.80 653,385.60 376,620,399.53 -230,987,617.27 61.98% 因市场客观因素、政策影响,对 IVD 集约化项目的招标及实施产生不利影响。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因市场客观因素、政策影响,导致 SPD 项目招标、投放进展缓慢。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在 2018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投资项目,截至 2018 年 5 月 31 日,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 39,996,162.87 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于 2018 年 7 月 13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众环专字(2018)011447 号验证。 12 1、2022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 将不超过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 模项目”1000 万元和“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1000 万元)。截至 2023 年 7 月 27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 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22 年 9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 4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 服务业务规模项目”2 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笔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 3、2023 年 5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 6,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 务”200 万元)。截至 2023 年 7 月 27 日,公司已将此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金额,计算公式为:“发行股数 26,853,709*每股发行价格 23.31-发行费用 18,351,939.99 元=607,608,016.80 元”。 2、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 预计建设期为三年,运营期为五年,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因医疗行业市场政策及医疗机构设备采购方式的变化, 为审慎起见,根据目前经济环境、市场情况及实际建设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的投资节奏进行适当调整,延长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13 14 附件 2: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532,698,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3,798,619.2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已变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承诺投 截至期末累计投 项目可 更项 金额与承诺投入金 投入进度 项目达到 入金额 入金额 是否达 行性是 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 额的差额 (%)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现 承诺投资项目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额 到预计 否发生 含部 资总额 用状态 的效益 (4)=(2)/ 效益 重大 分变 (1) (2) (3)=(2)-(1) 日期 (1) 变化 更 1、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 / 159,512,318.20 159,512,318.20 159,512,318.20 0 14,047,353.50 -145,464,964.70 8.8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服务(SPD)业务 2、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 / 213,379,223.20 213,379,223.20 213,379,223.20 0 19,944,807.14 -193,434,416.06 9.35%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建设项目 3、补充流动资金 / 159,806,458.60 159,806,458.60 159,806,458.60 - 159,806,458.60 -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532,698,000.00 532,698,000.00 532,698,000.00 0 193,798,619.24 -338,899,380.76 36.38% - - - - 1、因市场客观因素、政策影响,SPD 项目推进速度不及预期。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2、目前研发大楼项目已完成建筑设计、地勘、监理以及预算审计单位等招标的工作,现进入地勘及桩基阶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15 在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投资项目,截至 2020 年 9 月 15 日,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 2,362.47 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于 2020 年 9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第三届第十六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并经由众环专字(2020)011307 号《关于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验证。 1、2022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 将不超过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项目”1500 万元和“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1500 万元)。截至 2023 年 7 月 27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全 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22 年 9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 4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 务规模项目”2 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笔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3、2023 年 1 月 1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 目”5,00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笔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 4、2023 年 5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 6,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项目”3200 万元和“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2600 万元)。截至 2023 年 7 月 27 日,公司已将此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16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含增值税)后的净额。 2、2023 年 1 月 1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 2020 年可转债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预计两年建设完成。项目地块已于 2020 年 5 月交易完成,已于 2020 年底开工建设。由于市场因素影响、政策影响,该地块“三 通一平”等基本建设条件尚未实现,导致本项目目前 尚处于建设准备阶段。因此,公司决定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