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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域生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2023-11-23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23-115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制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修订原因及依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与修订。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原条款                                  修订后的条款
                                           第八十五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可以提名董
第八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可以提名董    事、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公司董事
事、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公司董事   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方式和程序如下:
方式和程序如下:                             (一)关于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
(一)关于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   式和程序
和程序                                       ……
  ……                                       3.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
  3.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   的股东可以提名推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由
的股东可以提名推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由   本届董事会进行资格审查后,形成书面提案提
本届董事会进行资格审查后,形成书面提案提   交股东大会选举。
交股东大会选举。                             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请求
  ……                                     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
                                             ……
第一百〇四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    第一百〇四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
     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     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
     告。董事会将在 2 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告。董事会将在 2 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
     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     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
     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
     达董事会时生效。                           达董事会时生效。
                                                  董事提出辞职的,公司应当在 60 日内完成
                                                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
                                                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一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相关专门委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相关专门委
                                                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
     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
                                                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
     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
                                                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
     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
                                                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且成员应当为
     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
                                                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董事会负
     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
                                                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
     作。
                                                的运作。
                                                第一百二十一条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
     第一百二十一条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
                                                东、1/3 以上董事、监事会或者 1/2 以上独立
     东、1/3 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
                                                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
     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会会议。

         除上述部分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司章程》相

     关条款的修订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董事会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

     等相关具体事宜,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三、制定、修订部分制度的情况

序号                         制度名称                           审批机构           备注
 1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股东大会           修订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
 2                                                               董事会            制定
         度》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3                                                               董事会            修订
         则》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
 4                                                               董事会            修订
         则》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工
 5                                                               董事会            修订
         作细则》
    上表第 1 项制度的修订,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

交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上表第 2 至 5 项制度的制订

及修订,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上述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制度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

方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