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元泵业: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2023-11-25
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23-075
债券代码:113664 债券简称:大元转债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30,0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30,0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1 月 30 日。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浙
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 2020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激励计划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2020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
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
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议案,
监事会就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 年 8 月 29 日至 2020 年 9 月 7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
何异议。2020 年 9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0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在
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
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
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0 年 11 月 6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
理完毕首次授予 323.50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本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合计
149 人。
6、2020 年 11 月 1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
对本事项进行了核查。
7、2020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
理完毕向本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 10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本
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 1 人。
8、2021 年 6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决定
对首次授予中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 5 名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合计 9.5 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9、2021 年 8 月 13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回购
注销日期为 2021 年 8 月 17 日,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5 万股。
10、2021 年 9 月 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就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
意见。
11、2021 年 9 月 22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
理完毕预留授予 81.80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本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合计
48 人。
12、2021 年 11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暂缓授予部
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3、2022 年 1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对首次授予中已
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 4 名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8.7 万股
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14、2022 年 3 月 10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回
购注销日期为 2022 年 3 月 14 日,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7 万股。
15、2022 年 4 月 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对首次授予中已
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 2 名人员、预留授予中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 2 名
人员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8.98 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对所有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考核要求而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除个人离职触发部分)共计 129.26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16、2022 年 6 月 8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回购
注销日期为 2022 年 6 月 10 日,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38.24 万股。
17、2022 年 7 月 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决定对首次授予中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 5 名人员、预留授予中已不再具备
激励对象资格的 1 名人员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5.94 万股限制
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18、2022 年 9 月 6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回购
注销日期为 2022 年 9 月 8 日,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94 万股。
19、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决定对首次授予中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 3 名人员、预留授予中已不再具备
激励对象资格的 1 名人员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5.95 万股限制
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20、2023 年 6 月 26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实施公告》,回购注销日期为 2023 年 6 月 28 日,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95
万股。
21、2023 年 9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
同意的意见。
22、2023 年 11 月 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
案》及《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3、2023 年 11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
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
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实际授予 实际授予
类别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登记完成日期
数量 人数
首次授予 2020 年 10 月 323.50
8.76 元/股 149 人 2020 年 11 月 6 日
部分 28 日 万股
2020 年限 首次授予中
2020 年 11 月
制性股票 暂缓 8.76 元/股 10 万股 1人 2020 年 11 月 24 日
10 日
激励计划 授予部分
预留授予 2021 年 9 月 10.69 元/
81.8 万股 48 人 2021 年 9 月 22 日
部分 03 日 股
(三)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解除限 截止该批次上 是否因分红送
解除限售 解锁 截止该批次上市日取
批次 售暨上 市日剩余未解 转导致解锁股
上市日期 人数 消解锁数量及原因
市数量 锁数量 票数量变化
激励计划首次授 5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
予部分及首次中 2021 年 11 129.60 194.40 等原因失去激励资
145 人 否
暂缓授予部分第 月 30 日 万股 万股 格,回购注销其持有
一个解除限售期 的 9.5 万股。
4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
激励计划预留授 等原因,预留部分第
2023 年 9 32.65 万
予部分第二个解 0 万股 44 人 一个解除限售期因业 否
月 28 日 股
除限售期 绩不达标原因,回购
注销共 49.15 万股。
17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
等原因,首次部分第
激励计划首次授
2023 年 11 79.98 万 二个解除限售期因业
予部分第三个解 0 万股 127 人 否
月 10 日 股 绩不达标原因,回购
除限售期
注销共 108.42 万股。
(其中 3 名激励对象
持有的 1.74 万股限制
性股票还未进行注销
手续)
注 1:上述数据统计时间节点均以对应的解除限售上市日为基准。
由于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考核要求,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未进行解除限售程序,并已由公司对其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 88.86 万股、3 万股、37.4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在上表内未解锁情
况中已经体现,这里进行补充说明。)
二、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售期已届满的情况说明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 2020 年
11 月 24 日,根据《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进入第三个解除限
售期,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比例为 30%。
(二)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如下: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是否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
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解除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 2022 年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
益 的 净 利 润 为
为:以 2019 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54,244,466.13 元,剔除股
33%;
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净利
注:①上述“净利润”指标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润 金 额 为 258,609,712.94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已剔除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②上 元,较 2019 年的增长率达
述“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 70.59%,公司业绩满足解锁
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条件。
(四)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内,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
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A B C D 公司激励计划暂缓授
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予激励对象本次解除限售
解 除 限 的 1 名激励对象上一年度
100% 60% 0
售比例 考核结果为 A,满足解除限
若解除限售上一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合格,则激励对象个 售条件,本期个人层面解除
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按如下方式计算: 限售比例均为 100%。
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可解除限售额度×个人
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暂缓授予部分
的第三个限售期已届满,相应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解除限售和上市流通事宜。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锁条
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 人,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合计为 30,000 股。
激励对象名单及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 本次可解除限 本次解锁数量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售限制性股票 占获授予限制
(万股) 数量(万股) 性股票比例
核心骨干人员 1 人 10 3 30%
合计 10 3 30%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3 年 11 月 30 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3 万股。
(三)董事和高管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类别 本次变动前(股) 本次变动数(股) 本次变动后(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 47,400 -30,000 17,4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166,671,586 +30,000 166,701,586
总计 166,718,986 166,718,986
注 1:该股本变动情况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的股本变动情况。
注 2:由于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目前处于转股期及公司后续存在股权激励授予
股份的回购注销事项,具体股本变更情况以后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的登记数据为准。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解
除限售流程,本次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的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规定的公司层面、
个人层面业绩指标等其它解除限售条件均已达成,且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的考核结果相符,同意公司办理相应限制性股票解
除限售事宜。
六、监事会书面核查意见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
票的解锁条件均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况,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
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1 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
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对应的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 30,000 股。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已经成就,并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解除事项尚需公司为本次符
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