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格光电: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23-05-1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定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下午 14:00 在东莞市
松山湖园区工业东路 20 号沃格光电南方基地公司会议室召开,国浩律师(上
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会议,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和《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
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和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发表法律意见。法
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本所律师是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出具。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文件公告,并
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已经对与出具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及证言进行审查判
断,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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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前,已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以公告方式发布了《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告通知了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相关事宜,公告中载明了会
议的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和会议审议的议题,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
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列明了有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股东
的登记办法,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姓名。
根据上述公告,公司和董事会已在公告中列明了本次股东大会讨论事项,
并按有关规定对议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下午 14:00 在东莞市松山
湖园区工业东路 20 号沃格光电南方基地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网
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根据公司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签名、授权委托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提供的数据,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股东 6 名,代表股份 65,965,1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5349%。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资格及其身
份由相应的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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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验证,出席现场会议人员除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外,是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经验证,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就通知公告中列明的下述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
进行了逐项表决:
1、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对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
议案;
7、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8、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和监票。上述议案已经审议并通
过,表决票数符合《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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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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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之签章页)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经办律师:
方 杰
负责人:
徐 晨 张乐天
2023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