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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龙股份: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杭州斐尼克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3-05-30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威龙股份
股票代码:603779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斐尼克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东新路 240 号辅楼 4 楼 4015 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二○二三年五月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
龙股份”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
少其在威龙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3
附表...................................................................................................................... 14




                                                            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威龙股份                     指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杭州斐尼克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斐尼克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
                                             协议转让取得威龙股份 26,619,932 股股份,上述协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指     议转让涉及的股票所有权转移均完成后,杭州斐尼
                                             克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持股比例由
                                             0%增至 8%。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 :本 报 告 书 中 部 分 比 例 合 计 数 与 各 加 数 直 接 相 加 之 和 在 尾 数 如 有 差 异 ,这 些 差 异 因 四 舍 五 入

造成。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 业 名称               杭州 斐尼克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 册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东新路 240 号辅楼 4 楼 4015 室


执 行 事务合伙人                                 殷永鹏


统 一 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5MA8GENHE8J


注 册 资本                                      1000 万


企 业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 营 范围            一 般 项 目 : 企 业 管 理;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 社会 经 济 咨
                      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财 务 咨 询 ;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开 发 、 技 术 咨询 、 技 术
                      交 流 、 技 术 转 让 、 技术 推 广 ; 信 息 技 术 咨询 服 务 ;
                      市场营销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平面设计;
                      广 告 发 布 ; 广 告 制 作; 广 告 设 计 、 代 理 ;图 文 设 计
                      制 作 ; 办 公 服 务 ( 除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外 , 凭 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 立 日期                                 2023 年 5 月 23 日


营 业 期限                        2023 年 5 月 23 日至无固定期限


控 股 股东                                       殷永鹏


通 讯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东新路 240 号辅楼 4 楼 4015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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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及控制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
示:


            殷永鹏                              司文泽               宋超


                                                    51%                 49%

                     10%
                                           上海斐尼克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90%



                杭州斐尼克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的实际控制人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 制人为 :殷永
鹏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杭州斐尼克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的执 行事务合伙人 的基本情况 如下:


                                                          长期居     其他国家/地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现任职务         国籍
                                                          住地       区居留权


                                 执行事务
殷永鹏      370783199511065353                    中国    浙 江 杭          否
                                 合伙人
                                                          州




                                      6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斐 尼 克 斯 企业 管 理合伙 企 业
( 有 限合伙)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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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斐尼克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于对威龙股
份目前价值的判断和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并看好对威龙股份的投资价值。

     二、未来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

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杭 州 斐 尼 克 斯 企 业 管 理 合 伙
企业(有限合伙)在未来 12 个月内无增持/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权益的计划。若
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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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杭州斐尼克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
司股份 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
    本次权益变动后,杭州斐尼克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
司股份【26,619,9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8%。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2023 年 5 月 26 日,深圳市仕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杭州斐尼克斯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股份收购合同》,将其持有的威龙股份共计 26,619,932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威龙股份目前总股本的 8%)协议转让给杭州斐尼克斯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转让总价款为 204,707,277 元。详细情况如下:
    甲方(股份受让方):杭州斐尼克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股份转让方):深圳市仕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交易标的股份和价格
    1.1 甲方采取协议转让和现金支付的方式,受让乙方所持有的目标公司
26,619,932 股股票,标的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 8%。
    1.2 自本合同签署并生效之日至标的股份经证券登记公司过户登记至甲方
之日,标的股份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成标的股份孳息或
其他衍生权益的,归甲方所有;如非因乙方过错而导致股份权益减损,亦由甲方
承担。如出现此情形时,标的股份转让款的总金额维持不变。
    1.3   双方一致同意,综合考虑股票的实际价值、乙方竞买股票的成交价格、
股票近期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市场走势等因素,确定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人民
币 204,707,277 元(大写:贰亿零肆佰柒拾万柒仟贰佰柒拾柒元整)。
    2、标的股份的转让安排
    2.1 双方一致同意:在本合同签署当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股份转让定金人
民币 20,000,000 元(大写:贰仟万元整)。此定金在甲方按约向乙方支付完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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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期股份转让款后直接抵作剩余的股份转让款。
    2.2 乙方收到全部定金后,通知目标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履行股份
转让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届时,甲、乙双方应互相配合,根据目标公司及监管
机构的要求提供所需文件,并按要求履行披露义务。
    2.3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首期股份转让款人民
币 50,000,000 元(大写:伍仟万元整)。
    2.4 甲方向乙方付清首期股份转让款后,双方共同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标的股份之过户变更登记;同时,甲方应将过户变更登
记到其名下的标的股份立即全部出质给乙方,以担保其履行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股
权转让价款等在内的本合同项下甲方的所有义务和责任。过户登记手续和股份质
押登记手续由甲方为主办理,乙方予以积极配合。
    2.5 自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首期股份转让款之日起至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
记之日止,乙方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 26,619,932 股股票在目标公司股东大会的全
部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会议召集请求权、征集投票权以及除收益权
之外的其他权利委托给甲方行使,但法律法规规章或监管部门的规定予以限制的
除外。
    2.6 甲方应在标的股份过户后 70 天内向乙方支付第二期股份转让价款人民
币 134,707,277 元(大写:壹亿叁仟肆佰柒拾万柒仟贰佰柒拾柒元整)以及第二
期股份转让款自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利息按
照年利率 8%(月利率 8%/12,日利率 8%/360)计算。
    2.7 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法定税费,双方应按照有关法律各自承担,
相互之间不存在任何代付、代扣以及代缴义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受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标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
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10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
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
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 本报告书所提及的有关合同、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3. 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杭州斐尼克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其
他一致行动人 。
   信息披露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斐尼克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3 年 5 月【27】日




                                     13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龙口市
                                          在地

股票简称       威龙股份                   股票代码     603779


               杭州斐尼克斯企业管理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东新路
               企业(有限合伙)
人名称                                    务人注册地   240 号辅楼 4 楼 4015 室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
                                                       有□     无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
               是□       否                           是□     否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可多选)
               继承□          赠与□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股票种类:A 股普通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0 股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0%
比例




                                          14
                 股票种类:A 股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     持股数量:26,619,932 股
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拥有权     持股比例: 8%
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26,619,932 股

                 变动比例: 8%


在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       时间:2023 年 5 月 26 日
的股份变动
的时间及方       方式:协议转让
式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否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减持




是否已充分
披露资金来       不适用
源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否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是□        否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15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不适用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
               不适用
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不适用
准
是否已得到批
               不适用
准




                        16
(本页无正文,为《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斐尼克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日期:2023 年 5 月【27】日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