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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日股份: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2023-06-09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证券代码:603787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六月

                              1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张崇舜                   陈玉英                 赵学忠




       张晶晶                   李       青            王晨阳




       章   炎                  吴新科                 陆金龙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
                                                                         目 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 2

目 录 ................................................................................................................................................. 3

释 义 .................................................................................................................................................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5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5

        二、本次发行概况 .................................................................................................................. 6

        三、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 8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 17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 19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20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21

第三节 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过程和
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23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

性的结论性意见 ............................................................................................................................. 23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

性意见 ............................................................................................................................................. 24

第四节 中介机构声明 ................................................................................................................. 25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25

        发行人律师声明 .................................................................................................................... 26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27

        验资机构声明 ........................................................................................................................ 28

第五节 备查文件 ......................................................................................................................... 29
        一、备查文件 ........................................................................................................................ 29

        二、查阅地点 ........................................................................................................................ 29

        三、查阅时间 ........................................................................................................................ 29

        四、信息披露网址 ................................................................................................................ 29




                                                                         3
                                        释 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股份公
                          指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司、新日股份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
                          指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对象发行
 本报告、本发行情况报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指
 告书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海通证券         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天
                          指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衡会计师
 发行人律师、锦天城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
 《申购报价单》           指
                               价单》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
 《认购邀请书》           指
                               请书》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结
 《缴款通知书》           指
                               果及缴款通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每股面值 1.00 元、在中国境内发行并在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
 A股                      指
                               通股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是由于数字四舍五入
造成的。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2020 年 8 月 19 日,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方案

及相关议案。

    2020 年 9 月 7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方案

及相关议案。

    2021 年 8 月 1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再次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

方案(修订稿)及相关议案。

    2021 年 9 月 1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股票

方案(修订稿)及相关议案。

    2022 年 8 月 1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非公开

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2022 年 9 月 2 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的核准情况

    1、2022 年 6 月 6 日,本次发行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2022 年 6 月 13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42 号)。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1、获配对象确定后,发行人通过主承销商向全体发行对象发出了《江苏新日

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结果及缴款通知》(以下简称“《缴款

通知书》”),各发行对象已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向保荐人指定账户足额缴纳

了认购款项。



                                     5
    2、2023 年 5 月 31 日,本次发行认购对象均已足额将认购款项汇入保荐人海

通证券的专用账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指定收款账户的资金到

账情况进行了验证,2023 年 6 月 1 日出具《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3)第 8654 号),截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

止,海通证券为本次发行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获配的投资者缴纳的申购

款人民币 399,999,987.00 元。

    3、2023 年 5 月 31 日,海通证券将募集资金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后划付至发

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募集资金

专户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2023 年 6 月 1 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 天衡验字(2023)

00068 号),截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止,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 399,999,987.00

元,扣除用于本次发行的保荐及承销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4,905,660.22 元和律师费、

审计验资费、信息披露费用及发行手续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024,663.9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4,069,662.84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

本人民币 26,143,79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367,925,872.84 元,变更后的注册

资本为人民币 230,143,790.00 元。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管

理,专款专用。

    (四)股权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

为 6 个月,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非交易日顺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6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3 年 5 月 25 日,发行价格为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

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

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 13.86 元/股。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及《认购邀请书》关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发行价格及获

配股数的规定,对有效申购报价按照报价高低进行累计统计,遵循价格优先、金额

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5.30 元/股。

       (三)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金额上限为 40,000 万元,拟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28,860,028 股(发行股数为拟募集资金金额上限

40,000 万元除以发行底价,且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 30%即 6,120 万股)。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最终为 26,143,790 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

行股票数量的 70%。

       (四)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399,999,987.00 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5,930,324.16 元,共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4,069,662.84 元。

       (五)限售期



                                       7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发行对象不得转让或出售所认购的本次发行

股份,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在上述股份限售期限内,发行

对象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

份限售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本次认购的股票,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七)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

股份比例共享。

三、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一)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于 2023 年 5 月 24 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江苏新日电动

车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与《江

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的名单》

(以下简称“《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的名单》”)。 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的名单》

中共有 96 家特定投资者,包括发行人前 20 大股东(剔除控股股东及关联方)16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20 家、证券公司 16 家、保险机构 7 家和其他类型投资

者 37 家。自《发行方案》和《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的名单》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送后至本次发行申购报价前,有 14 名新增投资者向主承销商表达了认购意向,

主承销商及时向认购邀请名单内的相关投资者发出《认购邀请书》等认购邀请文件。

其中,新增投资者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1                                    李天虹
      2                                marshall wace
      3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                         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8
        5                                       庄丽
        6                                      董卫国
        7                           海南纵贯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                           浙江谦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                                       谢恺
        10                  台州路桥华瞬健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                          广东臻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                  东源(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3              天津圣金海河中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                                        项翔


       主承销商及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最终认购邀请名单的投资者认购资格

及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发送范围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本次发行

方案及发行对象的相关要求。

       (二)申购报价情况

       2023 年 5 月 29 日上午 8:30-11:30,在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共收到 17 个认购对象提交的《申购报价单》等申购文件。除

1 个认购对象因未按照认购邀请文件的约定及时缴纳保证金而无效报价外,其余 16

个认购对象为有效报价,有效报价区间为 13.86 元/股-17.00 元/股。

       认购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关联关      报价      认购金额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类别
                                                           系      (元/股)   (万元)
                                                                       14.50    1,500.00
        浙江谦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丙业生风私   私募
 1                                                         无          14.15    1,500.00
                    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13.99    1,500.00
 2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     无          16.09    3,000.00
          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
 3                                                QFII     无          16.50    1,500.00
                      ASSOCIATION
        广东臻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东臻远基   私募
 4                                                         无          17.00    1,500.00
              金-鼎臻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16.39    3,730.00
                                                  公募
 5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无          15.69    7,780.00
                                                  基金
                                                                       14.99   10,370.00



                                           9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管-兴业银行-
 6                                                   保险   无             15.88    1,500.00
            华泰资产华泰稳健增益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管-工商银行-
 7                                                   保险   无             15.88    1,500.00
            华泰资产稳赢增长回报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
 8                                                   保险   无             15.88    1,500.00
          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                      UBS AG                       QFII   无             15.42    1,500.00
        海南纵贯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纵贯富衍三      私募
 10                                                         无             15.28    3,200.0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14.69    3,100.00
 11                     李天虹                       个人   无
                                                                           14.29    3,600.00
                                                                           15.06    1,500.00
        长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圣金海      私募
 12                                                         无             14.58    2,000.00
        河中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
                                                                           13.86    2,000.00
                                                                           15.30    7,440.00
 1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无             14.85    9,940.00
                                                                           14.50   10,440.00
 1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无             16.01    2,000.00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 9 号私     私募
 15                                                         无             14.53    3,300.00
                    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16.10   10,910.00
                                                     公募
 16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无             15.69   13,040.00
                                                     基金
                                                                           15.21   19,450.00

       (三)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关于确定发行对象、发

行价格及获配股数的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5.30 元/股,发行数量为 26,143,79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99,999,987.00 元,未超过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监会

批文规定的上限。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发行对象为 11 家,均在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发送

认购邀请书的特定对象投资者名单之内,本次发行的最终配售结果如下:

                                                            获配数量           获配金额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限售期
                                                            (股)             (元)
 1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6 个月    1,960,784        29,999,995.20
        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
 2                                                 6 个月        980,392      14,999,997.60
                    ASSOCIATION
        广东臻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东臻
 3                                                 6 个月        980,392      14,999,997.60
          远基金-鼎臻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 个月    5,084,967        77,799,995.10

                                          10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管-兴业银
 5                                           6 个月     980,392     14,999,997.60
      行-华泰资产华泰稳健增益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管-工商银
 6                                           6 个月     980,392     14,999,997.60
      行-华泰资产稳赢增长回报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专
 7    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6 个月     980,392     14,999,997.60
                      公司
 8                  UBS AG                   6 个月     980,392     14,999,997.60
 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 个月    3,385,623    51,800,031.90
1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 个月    1,307,189    19,999,991.70
1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 个月    8,522,875   130,399,987.50
                  合计                         -      26,143,790   399,999,987.00

     本次发行价格的确定、发行对象的选择、股份数量的分配严格贯彻了价格优先

原则,并遵循了《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发行人在定价和配售的过程中

坚持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不存在采用任何不合理的规则人为操纵

发行结果,压低发行价格或调控发行股数的情况。

     发行对象情况如下:

     1、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074251442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资本:1,45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 年 11 月 24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南街 9 号院 1 号楼 19 层 1906

     法定代表人:李源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保险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1
    2、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 ASSOCIATION

    企业名称: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 Association

    企业性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住所:State of New York,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注册资本:178,500 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Chi Ho Ron Chan

    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证券期货业务范围

    3、广东臻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广东臻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

东臻远基金-鼎臻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广东臻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XNN8F5X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 年 4 月 6 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旭街 2 号 820 房(仅限办公)

    法定代表人:王羽琳

    经营范围: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

记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694065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12
    注册资本:23,8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8 年 4 月 9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 3 号院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经营范围:(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事特定客

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

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5、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管-兴业银行-

华泰资产华泰稳健增益资产管理产品”、“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管-工商银

行-华泰资产稳赢增长回报资产管理产品”、“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

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0945342F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0,06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 年 1 月 18 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 号 8F 和 7F701 单元

    法定代表人:赵明浩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

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UBS AG



                                     13
    企业名称:UBS AG

    企业性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住所:Bahnhofstrasse 45.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14051 Basel,

Switzerland

    注册资本:385.840.847 瑞士法郎

    法定代表人:房东明

    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59284XQ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890,667.1631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9 年 8 月 18 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法定代表人:贺青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

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证券财务顾问服务。(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017814402



                                        14
    企业类型: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482054.6829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5 年 10 月 25 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证券经纪(限山东省、河南省、

浙江省天台县、浙江省苍南县以外区域);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

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

内委托投资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证券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和职业

年金基金投资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

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 年 6 月 8 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5
    (四)关于本次发行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合规性及关联关系核查

    1、发行对象适当性情况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

施指引(试行)》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的要求,

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投

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保荐人(主承销商)开展了投资者适当性核

查有关的工作。

    经核查,本次发行对象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证券经

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定。

    2、发行对象合规性

    (1)广东臻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东臻远基金-鼎臻一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相关规定范围内须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已按照规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产品备案。

    (2)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

划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该等产品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

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

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公募基金产品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不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

《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程序。

    (4)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传统保险产品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养老金产品、资产管理产品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均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16
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

备案程序。

       (5)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 Association、UBS AG 属于合格境外投资者

(QFII),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

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

金备案程序。

       (6)除上述投资者及其对应的产品外,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均以自有资金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

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私募投

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履行相关备案登记手续。

       综上,经保荐人(主承销商)核查,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

法》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涉及需要备案

的产品均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

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

案。

       3、发行对象关联关系及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及其出资方均不包括上市公司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

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竞价的情形。本次发行获配对象均

承诺本次认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其作出保底保

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

或者补偿。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截至本上市公告

书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




                                        17
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

的信息披露。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杰

    保荐代表人:张波、王建伟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888 号海通外滩金融广场

    联系电话:021-23180000

    传真:021-23187700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顾功耘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经办律师:申林平、黄夏敏、吴少卿

    联系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三)审计机构

    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郭澳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

    经办注册会计师:陆德忠、钱俊峰、魏娜、程正凤

                                    18
联系电话:025-84711188

传真:025-84716883

(四)验资机构

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郭澳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

经办注册会计师:陆德忠、程正凤

联系电话:025-84711188

传真:025-84716883




                                 19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股份登记信息,截至 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限售数量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号                                              (股)        (%)           (股)
  1     张崇舜                  A 股流通股        92,921,300        45.55                 -
  2     陈玉英                  A 股流通股        19,890,000         9.75                 -
        安吉谆莱企业管理合伙
  3                             A 股流通股        18,298,700         8.97                 -
        企业(有限合伙)
  4     赵学忠                  A 股流通股        17,929,200         8.79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5     公司-汇添富消费升级    A 股流通股         2,800,000         1.37                 -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     -汇添富价值领先混合    A 股流通股         1,600,000         0.78                 -
        型证券投资基金
        高 华 - 汇 丰 -
  7     GOLDMAN, SACHS &        A 股流通股         1,342,384         0.66                 -
        CO.LLC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8     公司-汇添富消费行业    A 股流通股         1,000,000         0.49                 -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基金-北京诚通金
        控投资有限公司-广发
  9                             A 股流通股           885,400         0.43                 -
        基金-诚通金控 4 号单
        一资产管理计划
  10    辛延军                  A 股流通股           663,800         0.33                 -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以截至 2023 年

4 月 20 日在册股东,与本次发行情况模拟计算):

                                                                    持股比例      限售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股)
                                                                    (%)         (股)


                                             20
1      张崇舜                              A 股流通股         92,921,300          40.38               -
2      陈玉英                              A 股流通股         19,890,000           8.64               -
       安吉谆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3                                          A 股流通股         18,298,700           7.95               -
       (有限合伙)
4      赵学忠                              A 股流通股         17,929,200           7.79               -
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流通 A 股           3,385,623           1.47      3,385,623
       诺德基金-华泰证券股份有
6      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 120 限售流通 A 股                  2,875,817           1.25      2,875,817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      -汇添富消费升级混合型证            A 股流通股          2,800,000           1.22               -
       券投资基金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8                                      限售流通 A 股           1,960,784           0.85      1,960,784
       -分红产品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      -华夏磐益一年定期开放混 限售流通 A 股                  1,764,706           0.77      1,764,706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
10     添富价值领先混合型证券投            A 股流通股          1,600,000           0.70               -
       资基金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204,000,000 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26,143,790 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230,143,790 股,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

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发行前                 本次变动                发行后
      股东类别
                            股数              比例        发行数量         股数            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        204,000,000         100.00%                -   204,000,000        88.6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26,143,790       26,143,790       11.36%
      股份总数            204,000,000        100.00%                 -   230,143,790       100.00%

      (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总额和资产净额增加,资产负债率下降,偿债能力

及抗风险能力得到增强,财务状况得到改善,资产结构更趋合理。


                                                 21
    (三)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会被摊薄,净资产

收益率可能会有所下降。但从中长期来看,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的逐步实现,

本次发行有利于公司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长期盈 利能力,

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四)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主

营业务开展,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公司主营业务,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

续发展。

    (五)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结构

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资产、业务、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的完整性

和独立性。

    (六)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七)对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

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遵照市

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以及信息

披露义务。




                                   22
第三节     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

                 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已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授权,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

股东大会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定价及股票配售过程及发行对象的选

择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

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

准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42 号)、

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保荐人(主承销商)向上

海证券交易所报备之发行方案的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三)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发行人及其全

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中的规定;符合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保荐人(主承销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备之发行方案的要求。本次获配的发行对象不属于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

的关联方,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

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四)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存在接受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主

要股东作出的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不存

在接受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

补偿的情形。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

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发行方案的要求。

                                    23
    综上所述,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符合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2]1242 号)、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符合本次发行

启动前保荐人(主承销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备之发行方案的要求,本次发行合

法、有效;本次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

定,合法有效。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发行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已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授权、批准和核准;本次发行的询价、

申购和配售过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所涉及的《认

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

结果及缴款通知》《股份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认购程序合法有效;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24
                       第四节     中介机构声明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人已对《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   波                      王建伟


    项目协办人签名:

                                     徐显昊




    保荐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周   杰


                                               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5
二、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

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引用的法律

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__


                                                         申林平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__

               顾功耘                                    黄夏敏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__

                                                         吴少卿




                                                         年       月    日




                                   26
三、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

具的《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21)第 00973 号、天衡审字(2022)00757 号、天

衡审字(2023)01384 号)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江苏新日

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上述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内容

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上述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所出具的上述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陆德忠                      程正凤




                            魏   娜                     钱俊峰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郭    澳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27
四、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

具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

报告书中引用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上述

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所出具的上述验资报

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陆德忠                      程正凤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郭    澳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28
                          第五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文件;

    2、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5、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7、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发行人: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锡山大道 501 号

    电话:0510-88109915

    传真:0510-88109915

    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888 号海通外滩金融广场

    电话:021-23180000

    传真:021-23187700

三、查阅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之外的每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5:00

四、信息披露网址


                                     29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以下无正文)




                                 30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盖章页)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