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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日股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3-11-01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03787
             2023 年 1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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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目录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3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4
议案一:关于终止实施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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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以下会议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守。
    1、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
    2、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请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身份证明资
料,经验证合格后领取股东大会资料,方可出席。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
人员进入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
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
东,均有权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4、有提问或质询需求的发言股东或其代理人应先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同意后,
即可发言。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3 分钟。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或名称)及
持有的股份份额,股东发言应与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有直接联系,与本次股东大会
议题无关、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有损公司或股东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及相关负责
人有权拒绝回答。
    5、为保证会场秩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请进入会场人员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或
调成静音状态,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录像、录音、拍照。
如有违反,工作人员有权加以阻止。
    6、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股东的食宿和接送等事宜,
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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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崇舜先生
    3、会议时间:2023 年 11 月 15 日 14:00
    4、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锡山大道 501 号公司会议室
    5、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议程:
    1、股东及参会人员签到;
    2、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介绍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3、宣读并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终止实施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
    4、现场投票表决及股东发言;
    5、监票人宣布现场投票结果,中场休会待网络投票统计结果;
    6、监票人宣布投票结果;
    7、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8、现场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见证意见;
    9、签署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决议;
    10、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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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终止实施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并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经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启动了 2022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公司推出本次激励计划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
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
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鉴于本计划实施以来,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场环境和行业经营环境发生了
变化,公司股价出现大幅波动,目前公司股票价格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出现倒挂,且
预计达成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的难度较大,若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则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不利于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对此,经
审慎研究后,公司拟终止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 64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
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784 万份(含本计划终止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行权的
应注销股票期权)。同时,与本次激励计划配套的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一并终止。
    本事项已经 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发
表了审核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终止实施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
励目的和激励效果,本次终止及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终止实施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事项。
    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失去激励效果,公司拟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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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草案)》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
心员工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
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终止实施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事项。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终止实施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事
项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
实施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和数量等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明
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应就终止实施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项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股票期权的注销登记等事项。
    关于本次激励计划更多详情请阅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
登的《关于终止实施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8)。
    以上内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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