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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光农机:星光农机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3-07-04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一日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7月11日(星期二) 14:0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星光大街1699号公司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德军先生。

 会议议程:
 一、与会人员签到(13:30—14:00);
 二、大会开始,主持人介绍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三、宣读星光农机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宣读议案审议及表决办法,介绍见证律师;
 五、宣读本次会议各项议案;
    1.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股东讨论并审议议案;
 七、现场以记名投票表决议案;
 八、汇总现场投票情况,律师发表意见;
 九、与会代表休息(工作人员上传现场投票结果);
 十、宣读会议(现场加网络)表决结果;
 十一、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三、签署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四、宣布会议结束。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确保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本次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
关事宜。
    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
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大会秘书处查验合格后,方可出席会议。为保证本次
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大会秘书处工
作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以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
入会场。
    三、为保证会场秩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将手机
调至静音状态。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秘书处工作
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四、大会正式开始后,迟到股东人数、股份额不计入表决权数。特殊情况下,
应经大会秘书处同意并向见证律师申报同意后方可计入表决权数。
    五、股东参加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法定权利,同时也
应履行法定义务。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事先向大会秘书处进行登记,由公司
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经大会主持
人许可,会议主持人视情况掌握发言及回答问题的时间。
    六、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
(或股东代表)发言不得超过 3 次,每次发言的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时应先报
告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
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
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将通

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

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现场股东大会表

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

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单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

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

权”。

    八、公司聘请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7 月 11 日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 1: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为促进公司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加速应收账款的

回笼,减少坏账损失,帮助公司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缓解经销商资金压力,实现公

司与经销商共赢。公司拟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符合融资条件的公司非关联经销商向

指定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总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担保

期限一年,上述融资用途仅限于经销商支付公司货款,经销商法定代表人一同承担连

带责任。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代

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文本及办理与担

保有关的其他手续,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

    (二)本次担保事项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总额:担保总额度最高不超过 5,000 万元,单个经销商担保额度最高不超

过 300 万元。有超期应收款等增加公司风险的情况或违法违规行为的经销商,公司将

取消担保或降低担保额度,具体根据公司调查情况确认。

    3、单个经销商申请授信额度及期限:应收账款余额的 50%或单笔采购金额的 70%,

上限为 300 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单笔借据为六个月。

    4、担保期限:一年。

    5、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仅为公司可提供的担保最高额度,

具体发生的单笔担保金额,公司将在进展公告中披露。

    6、提供担保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银行共同对申请授信的经销商资质进行调查和评级,确保经销商财务

状况、信用良好,具有较好的偿还能力;

    (2)经销商需按照银行指定的方式,提交经公司确认的订单后方可向银行申请授

信,确保融资资金仅限用于向公司支付货款的专项用途;

    (3)对于申请授信的经销商,要求其根据银行要求向银行提供真实、完整、有效

的财务报表、公司章程或者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并接受公司对其生产经营和财务状

况的监督检查;

    (4)经销商法定代表人需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为经销商履行担保责任后,依法享

有追偿权;

    (5)公司将制定相应的操作规范,明确风险控制措施,降低担保风险,对经销商

实施事前审查、事中督查、事后复核,确保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7、授权期限

    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推荐并经指定银行审核确认后,纳入授信客户范围的公司非关联

经销商。经销商需符合信贷管理基本制度规定的基本条件,与公司长期保持良好、稳

定合作关系,具备偿债实力,履约记录良好,未发生重大经济纠纷,无不良信用记录。

被担保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担保。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要,既有利于应收账款的回笼,减少坏账损失,进

一步扩大销售规模,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又有利于帮助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

缓解经销商资金压力,实现公司与经销商的共赢。
    为加强风险防范,公司明确了被担保人的条件,并将严格评审、谨慎选择。担保

协议签订后,公司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要求,持续关注被担保人的经营

情况,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

    以上议案,请审议。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7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