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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斯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6-01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3-045
转债代码:113661          转债简称:福 22 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建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
者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同意公司在考
虑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若公司未能将本次
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
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回购方案主要如下:
    1、拟回购股份的方式及种类: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无限售条件的 A
股流通股。
    2、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回购实施
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
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3、回购股份的用途: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或股权激励,并在回购完成后三年内予以转让。
    4、回购价格: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6.37 元/股(含),该价
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5、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
    6、回购股份数量: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进行测算,本次
回购数量约为 1,725,253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09%;按照本次回购金额
上限及回购价格上限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约为 3,234,850 股,约占公司当前
总股本的 0.17%。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
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章程》相关
规定,本次回购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福斯特: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