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斯特: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3-11-28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福斯
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提交的下
列议案及相关文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增加银行授信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开展业务的需求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融资,公司根据实际
情况,与控股子公司主要少数股东在审议担保额度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就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
申请增加授信融资提供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就本次为控股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融资提供担保。
针对上述议案,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以下无正文)
2023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