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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原尚股份:原尚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3-11-04  

证券代码:603813            证券简称:原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5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于 2023 年 11 月 3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中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
满足激励条件,根据《原尚股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需
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5.00 万股,回购价
格 7.67 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106,225,000 股变更为
106,075,000 股,注册资本将由 106,225,000 元变更为 106,075,000 元。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原尚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3-051)。

    二、债权人需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
司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
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
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
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
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
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
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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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
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
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东众路 25 号原尚股份证券部
    (2)申报时间:自 2023 年 11 月 4 日起 45 天内(工作日的 9:00-11:30;
14:0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
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联系人:证券部
    (4)联系电话:020-82394665
    (5)邮箱地址:ir@gsl.cc

    特此公告。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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