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 意见如下: 与会全体委员认为: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确认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经出席会议委员同意票 3 票,占有效表决票 100%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该 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牟小容、余 军、陈功玉 2023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