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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正时尚: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加一致行动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3-07-01  

                                                        证券代码:603839    证券简称:安正时尚      公告编号:2023-053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加一致行动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3年06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安政先生与财通证券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财通证券资管智汇9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以下简称“财通资管计划”)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郑安政先生
       出于个人家庭资产规划需要,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1,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6%)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财通资管计划;
       财通资管计划由金素芬女士单独出资设立,该资管计划的全部委托资金
       将专项用于本次协议转让交易安排。财通资管计划的唯一受益人为金素
       芬女士,金素芬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安政先生系夫妻关
       系,另基于财通证券资管的有关确认,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让。郑安政先生与金素芬女士
       签署了关于财通资管计划的《一致行动协议》。本次权益变动,郑安政
       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
       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相关事项存在
       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郑安政先生的通知,出于个人家庭资产规划需要,其与财通资管计划
于2023年06月29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郑安政先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将
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6%)以6.57元/股
的价格转让给财通资管计划,转让总价款为137,970,000元。
   财通资管计划由金素芬女士单独出资设立,该资管计划的全部委托资金将专
项用于本次协议转让交易安排。财通资管计划的唯一受益人为金素芬女士,金素
芬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安政先生系夫妻关系,另基于财通证券资
管的有关确认,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
间的内部转让。郑安政先生与金素芬女士签署了关于财通资管计划的《一致行动
协议》。本次权益变动,郑安政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
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发生变化。现将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 转让方
姓名                 郑安政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30323196307******
住所                 浙江省海宁市***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和
                     否
地区永久居留权
    2. 受让方
名称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财通证券资管智汇
                     99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注册地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白云路 26 号 143 室

法定代表人           马晓立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325549093Q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
成立日期             2014-12-15
经营期限             2014-12-15 至 9999-12-31
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栖霞路 26 号陆家嘴富汇大厦 B 座 8-9
                     楼

联系电话             021-20561800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郑安坤、郑安杰和郑秀萍系郑安政的兄弟姐妹;郑秀萍和陈克川系夫妻关系;
财通资管计划由金素芬女士单独出资设立,该资管计划的全部委托资金将专项用
于本次协议转让交易安排,该资管计划的唯一受益人为金素芬女士,金素芬女士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安政先生系夫妻关系,另基于财通证券资管的有
关确认,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
部转让。郑安政先生与金素芬女士签署了关于财通资管计划的《一致行动协议》。
郑安坤、郑安杰、郑秀萍及陈克川与财通资管计划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三)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3 年 06 月 29 日,郑安政先生与财通资管计划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郑安政先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财通资管计划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1,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6%。本次转让完成后,财通资管计划持有公
司 5.26%的股份,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
让,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权益变动前                  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数            持股比例      股数       持股比例
                   (股)              (%)     (股)        (%)
  郑安政         151,165,218           37.87   130,165,218     32.61
  陈克川         55,206,300            13.83   55,206,300      13.83
  郑安坤         44,100,000            11.05   44,100,000      11.05
  郑安杰           27,048,000        6.78       27,048,000      6.78
  郑秀萍            7,000,000        1.75       7,000,000       1.75
财通资管计划            0              0        21,000,000      5.26
   合计            284,519,518      71.27      284,519,518      71.27


    二、 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郑安政
    乙方(受让方):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财通证券资管智汇 99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一) 股份转让事宜
    1. 甲方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21,000,000 股(占标的公司总
股本的 5.26%)以 6.57 元/股价格转让给乙方,转让总计为 137,970,000 元(大
写:人民币壹亿叁仟柒佰玖拾柒万元整)。
    2. 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款将按照如下约定分期支付:
    1)在本协议签署生效后 10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100 万元
(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2)在 2023 年 08 月 30 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10,000 万元(大写:人
民币壹亿元整);
    3)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乙方向甲方付清剩余的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
3,697 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仟陆佰玖拾柒万元整)。
    3. 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
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
权益或主张。
    (二) 转让方的保证及承诺
    1.甲方为本协议所转让标的股权的有权处分人。
    2.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就该部分股权不再参与标的公司财产、利润
的分配。
    (三) 受让方的保证及承诺
    1.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承诺将严格遵守并履行标的公司章程。
    2.乙方保证按本协议约定的方式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四) 税费
    甲乙双方同意,因办理与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交易过户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五) 违约责任
    1. 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
的直接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
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2. 甲方已明确知悉并同意,乙方代表财通证券资管智汇 99 号单一资产管
理计划签署并履行本协议,如因财通证券资管智汇 99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之委
托人金素芬(身份证号:330323196510******)未及时缴付委托资产导致乙方未
能按本协议第二条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的,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
财通证券资管智汇 99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之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 本次股份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协议转让对公司的人员、
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不会
产生影响。
   四、 所涉及的后续事项
    (一)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查确认,并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相关事项
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协议转让告知函》;
    2.《股份转让协议》;
3.《合作备忘录》;
4. 《一致行动协议》。


特此公告。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07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