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为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 判断,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调整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本次调整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 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金额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定价合理公允,交易公平公正,不会影响公司的 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调整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独立董事:张兮、李良锁、王永 2023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