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胜新材:关于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2023-07-05
上海证券交易所文件
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45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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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所
对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
文件进行了审核,审核中心会议讨论形成如下问题,请予落实。
一、请发行人说明:结合公司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余
额较高,受限资金主要为获取利差等情况,进一步说明本次补充
流动资金规模的合理性。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二、请发行人说明:公司因资金占用受到行政处罚和纪律处
分的后续整改情况及内控制度的有效性,相关整改情况是否得到
处罚机关的认可,整改后是否再次发生类似违法违规行为。
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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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及核查方法。
三、请发行人说明:(1)公司前次募投项目“铝板带箔生
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资金投入进度较低及项目两次延期的原因、
目前项目建设进度与计划是否相符、后续建设计划,是否存在再
次延期或无法实施的风险;(2)本次募投项目“年产 80 万吨电
池箔及配套坯料项目”除募集资金外的项目资金来源,前次募集
资金变更投入进度较低的原因及项目最新进展情况;(3)结合
前次募投项目存在延期和变更的情况,在募集说明书中进一步完
善重大事项提示。
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对上述问题逐项落实并及时提交回复,若回复涉及
对募集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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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三年七月四日
主题词:主板 再融资 落实意见函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3 年 07 月 04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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