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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鼎胜新材: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公告2023-10-17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3-114 债
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8 月 5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
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根据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事项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如果公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则非公开发行决议及
授权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发行实施完成日。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鼎胜新能
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
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自公司股东大会通
过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鉴于公司目前尚未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工作,为保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完成,现提请股东
大会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有利于推进公司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延
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