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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蟠科技: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3-11-14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3-175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授予日:2023年9月22日
     股票期权登记数量:604万份
     股票期权登记人数:192人
     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2023年11月10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以及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完成了2023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或“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
工作,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与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龙蟠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
议案,公司监事会对上述激励计划出具了相关审核意见。
    2、2023 年 9 月 5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
会对本次激励计划出具了相关审核意见。
    3、2023 年 9 月 6 日起至 2023 年 9 月 15 日止,公司将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姓
名和职务通过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
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9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江苏龙蟠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更新后)
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3 年 9 月 22 日,公司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
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
权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
事宜,并于同日披露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
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出具了核查意
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本次股票期权实际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3年9月22日
    2、授予数量: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04万股
    3、授予人数: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192人
    4、行权价格: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1.92元/股
    5、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授予数量与实际授予数量的差异性说明:
    在本激励计划授予董事会召开之后至本次股票期权登记申请之前,有 5 名激
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 9 万份。根据公
司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197 人调整为 192 人,实际授予的期权数量由 613 万份调整为 604 万份。
     7、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
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
或偿还债务。
     (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24 个
 第一个行权期                                                                     5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6 个
 第二个行权期                                                                     5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
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
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4)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 2 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
考核并行权,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各年度
业绩考核指标安排如下:
     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2024 年公司实现的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和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第一个行权期
                          利润不低于 60,000 万元
                          2025 年公司实现的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和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第二个行权期
                          利润不低于 80,000 万元
   注:上述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和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股票
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②条线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在本激励计划执行期间,公司每年依照《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相关考核规定,结合年度公
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对激励对象所在业务条线设定年度考核目标,并以达到年
度条线层面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具体年度条线层
面绩效考核目标及可行权比例按照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书》约定执行。
       ③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每年一次,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
组织实施,并依据考核结果确定其行权的比例。
考核结果                  合格                              不合格
行权比例                    1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可以行权的股票期权数
量=个人该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数量×条线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三、本次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2023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
成了授予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期权名称:龙蟠科技期权
       2、期权代码:1000000525、1000000526
       3、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员及数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4、本激励计划登记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授予股票期   约占目前总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数量(万份)   权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1         张羿    董事、董事会秘书         19            3.15%          0.03%

 2        沈志勇   董事、财务负责人         69           11.42%          0.12%

 3        吕振亚         董事               19            3.15%          0.03%

 4         秦建     董事、副总经理          18            2.98%          0.03%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479           79.30%          0.85%
          人员(188 人)
            合计(192 人)                       604            100.00%              1.07%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
本总额的 10%。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公司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除 5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人
数由 197 名调整为 192 名,授予的权益总数由 613 万份调整为 604 万份以外,本
次授予登记情况与公司 2023 年 9 月 23 日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49)一致。


     五、股票期权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
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
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
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授予股票期权,且假设授予的全部激励对象均符合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且在各行权期内全部行权,则 2023 年-2025 年股票期
权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期权的数量(万份)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604                   832.18             161.38          492.92            177.89
   注:1、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
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
下,激励成本的摊销对本激励计划等待期内各年度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
可控。若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激励对象的积极
性,提高经营效率,本激励计划将对公司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