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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敏电子:博敏电子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11-17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3-078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中联”)
     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天健”)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天健已连
续 5 年为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
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决定更换年度
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经
履行邀请招标的选聘程序,立信中联以综合得分最高分中标。根据评标结果,公
司拟聘任立信中联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天健进行
了沟通,天健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对此无异议。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3 年 10 月 31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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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师事务所
                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 6865 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
注册地址
                1-1-2205-1
首席合伙人      李金才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47 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256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25 人
                业务收入总额                                            3.34 亿元
2022 年业务收
                审计业务收入                                            2.72 亿元
入
                证券业务收入                                            1.39 亿元
                客户家数                                                    28 家

                审计收费总额                                            0.34 亿元
2022 年上市公
司(含 A、B                            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股)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
                                       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根据有关规定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6,000
万元,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近三年(2020 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行政监管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2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2020 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
处罚 0 次、行政监管措施 13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 1
     曹玮女士,201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并
开始在立信中联执业,拟从 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
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有丰富的证券审计及咨询服务经验。
     (2)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 2
     邹阳先生,202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20 年开始在立信中联执业,拟从 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服
务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杨铭姝女士,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06 年成
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和复核,2018 年开始在立信
中联执业,拟从 2023 年度开始为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
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立信中联及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
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25 万元,其中财务会计报告审计费用为 90 万
元、内部控制及其他专项审计费用为 35 万元,与 2022 年度审计费用相比减少
19.16 万元。上述费用系根据公司目前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收费水平、会计处
理复杂程度、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工作量等因素进行邀请投标确
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天健已连续 5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2 年度其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天健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
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对天健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工作表示感谢。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
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天健已连续 5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客观性、公允性,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决定更换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

                                     3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履行邀请招标的选聘程
序,立信中联以综合得分最高分中标。根据评审结果,公司拟聘任立信中联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审计工作。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天健进行了沟通,天健
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对此无异议。由于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
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
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要求,适时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3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丰富经验,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及执业规范要求,不存在
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备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综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立
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中联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
构,负责公司 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提
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工
作要求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
能力。公司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有关法律

                                   4
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
司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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