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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新星: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6-15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有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审阅了相关资料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
意见:
    一、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原材料铝锭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
为了利用期货套期保值功能,有效减少和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就开展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编制了可行性分析报告,业务开展具有可行性,并已制定了《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防范风险。因
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肖长清、贺志勇、宋顺方
                                                 2023 年 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