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3-065 债券代码:113600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现将深圳市新星 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313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17 年 7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为 29.93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8,600,000.00 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不含 税发行费用 47,018,905.6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551,581,094.34 元。该募集 资金已于 2017 年 8 月 1 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天职业字[2017]15377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 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2017 年 8 月 1 日募集资金总额 598,600,000.00 减:发行费用 47,018,905.66 项目 金额 2017 年 8 月 1 日募集资金净额 551,581,094.34 加:尚未支付的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 1,536,792.50 加:2017 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821,452.30 减:2017 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98,642,186.34 其中:①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296,746,544.75 ②2017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895,641.59 加:2018 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4,730,545.31 减: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 1,536,792.50 减:2018 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8,869,821.68 加:2019 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2,362,707.69 减:2019 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71,786,711.02 减:2019 年度累计补充流动资金 140,000,000.00 加:2020 年度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归还 140,000,000.00 减:2020 年度补充流动资金 140,000,000.00 加:2020 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336,273.37 减:2020 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92,203.45 加:2021 年度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归还 140,000,000.00 减:2021 年度补充流动资金 147,000,000.00 加:2021 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213,331.45 加:2022 年度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归还 147,000,000.00 加:2022 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671,117.84 减:2022 年度补充流动资金 147,000,000.00 加: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归还 147,000,000.00 减:2023 年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8,577,800.00 加: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323,798.55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43,071,598.36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利 息)为人民币 417,968,722.49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143,071,598.36 元。 (二)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41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20 年 8 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人民币 595,000,000.00 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 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5,000,000.0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 币 9,460,500.00 元(含税)后的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585,539,500.00 元,上述 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各项发行 费用(含税金额)12,077,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2,923,000.00 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职业字 [2020]34187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2020 年 8 月 19 日募集资金总额 595,000,000.00 减:发行费用 12,077,000.00 加:尚未支付的资信评级费用 30,000.00 减: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6,014,892.29 减:2020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91,638,703.83 减:2020 年度补充流动资金 350,000,000.00 加:2020 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537,378.69 减:支付资信评级费用 30,000.00 减:2021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70,997,284.23 加:2021 年度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归还 350,000,000.00 减:2021 年度补充流动资金 330,000,000.00 加:2021 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173,902.23 减:2022 年度使用募集金 22,288,799.24 加:2022 年度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归还 330,000,000.00 减:2022 年度补充流动资金 310,000,00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339,687.12 减:2023 年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339,000.00 加: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183,440.77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41,878,729.22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232,278,679.59 元,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310,000,000.00 元,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41,878,729.22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 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 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17 年 8 月,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合水口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景田支行共 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73010122001469687 3,154,423.07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73010122001631234 已注销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9550880008964500141 80.8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合水口支行 4000093029100453714 已注销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景田支行 602800573 已注销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73010122002382843 139,917,094.43 合 计 - 143,071,598.36 注 1: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2018 年 11 月 1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施主体 的议案》,公司拟将原项目“铝钛硼(碳)轻合金系列技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7,151.42 万元 (含利息 133.77 万元)及其以后产生的利息收入变更用于新项目“洛阳 3 万吨/年铝晶粒细 化剂生产线建设项目”,新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 公司。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 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新星轻合金材料(洛 阳)有限公司开设 1 个专项账户(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账号: 73010122001631234)存放募集资金,该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 用途。 注 2:因专项账户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合水口支行 (4000093029100453714)已于 2019 年 9 月 4 日注销;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景田支行(602800573)已于 2019 年 8 月 14 日销户;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73010122001631234)已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销户。 注 3: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2 月 9 日、2023 年 2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全南生产基地 KAlF4 节能新材料及钛 基系列产品生产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14,819.48 万元(最终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实际结转当日原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全部资金余额为准)变更用于新项目“松岩冶金材料(全 南)有限公司年产 1.5 万吨六氟磷酸锂建设项目三期”,新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不变。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募投项目变更所涉及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监管协议签署 等相关事项,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松岩新能源材料(全南)有限公司、海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 议》,松岩新能源材料(全南)有限公司开设 1 个专项账户(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账号:73010122002382843)存放募集资金,该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 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2020 年 9 月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 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宁波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 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 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755935810510816 68,037.02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9550880008964500411 334,229.9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 79090078801300001489 103,620.37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73010122001916215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9550880222704100142 22,488,875.48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73010122001957184 18,883,966.45 合 计 - 41,878,729.22 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年产 3 万吨铝中间合金项目”和“年产 10 万吨颗粒精 炼剂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洛阳新星,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87,673,000.00 元及相关利息人民币 107,398.36 元向全资子公司洛阳新星增资 387,780,398.36 元用于上述 募投项目的建设。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子公司洛阳新星分别在广发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955088022270410014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 部(73010122001957184)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公司、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 途。 三、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 民币 41,793.21 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对照表》。 2、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 民币 23,227.87 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17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96,746,544.75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自筹资金实际 序号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已置换金额 投资金额 投入金额 1 铝钛硼(碳)轻合金系列技改项目 13,270.00 2,175.80 2,175.80 2 全南生产基地氟盐项目 27,000.00 33,770.35 27,000.00 全南生产基地 KAlF4 节能新材料及钛 3 14,888.11 498.86 498.86 基系列产品生产项目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合计 55,158.11 36,445.01 29,674.66 以上募集资金的置换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出具天职业字[2017]15845-1 号鉴证报告。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同意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上述置换事项已实施完毕。 2、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20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697.14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1)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人民 币11,655.79万元,本次置换金额人民币4,601.49万元为公司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后至2020年9月 30日期间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 以自筹资金预先 序号 项目名称 已置换金额 金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年产 3 万吨铝中间合金项 1 20,000.00 5,036.42 3,717.63 目 年产 10 万吨颗粒精炼剂项 2 20,000.00 6,619.37 883.86 目 合 计 40,000.00 11,655.79 4,601.49 (2)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公司累计以自筹资金支付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费用人民币95.65万元,公司本次置换金额人民币95.65万元。 以上募集资金的置换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职 业字[2020]36822 号鉴证报告。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同意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上述置换事项已实施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40 亿元,使用期限为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20 年 8 月 12 日,公司已提前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1.4 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截至 2021 年 5 月 12 日,公司已提前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1.4 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1.47 亿元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截至 2022 年 5 月 17 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1.47 亿 元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022 年 8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47 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 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23 年 2 月 23 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 1.47 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的可转债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21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已提前将上述用于临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3.5 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3 亿元的可转债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22 年 8 月 5 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 3.3 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022 年 8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1 亿元的可转债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 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已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出 3.1 亿元至公司 一般户,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未归还。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2018 年 11 月 1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及实施主体的议案》,将原项目“铝钛硼(碳)轻合金系列技改项目”节余募集 资金 7,151.42 万元及其以后产生的利息收入变更用于新项目“洛阳 3 万吨/年铝 晶粒细化剂生产线建设项目”,新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新星轻合金 材料(洛阳)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已使用 7,184.22 万元(含利息 166.57 万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2018 年 11 月 1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实施主体的议案》,将原项目“铝钛硼(碳)轻合金系列技改项目”节 余募集资金 7,151.42 万元及其以后产生的利息收入变更用于新项目“洛阳 3 万 吨/年铝晶粒细化剂生产线建设项目”,新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新星 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已使用 7,184.22 万元(含利息 166.57 万元) (2)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2 月 9 日、2023 年 2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首次公开发行“全南生产基 地 KAlF4 节能新材料及钛基系列产品生产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14,819.48 万元(最终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际结转当日原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全部资 金余额为准)变更用于新项目“年产 1.5 万吨六氟磷酸锂建设项目三期”,新项目 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不变。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已使用 857.78 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分别于 2017 年公 开发行股票和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已在报告中分别说明。 附件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件三: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9 日 附件一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5,158.1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57.7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4,839.9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1,857.6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1,793.21 39.63% 总额比例 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 项目, 截至期末投 项目可行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计投入金额 项目达到预 含部分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入进度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 承诺投入 与承诺投入 定可使用状 变更 资总额 金额 投入金额(2) (%)(4)=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总额 金额(1) 金额的差额 态日期 (如 (2)/(1) 化 (3)=(2)-(1) 有) 铝钛硼(碳)轻合金 是 13,270.00 6,252.35 6,252.35 - 6,252.35 - 100.00 2018 年 1 月 - 否(注 1) 否 系列技改项目 全 南 生 产 基 地 氟盐 否 27,000.00 不适用 27,000.00 - 27,000.00 - 100.00 2018 年 6 月 -133.56 否(注 2) 否 项目 全 南 生 产 基 地 KAlF4 节 能 新 材 料 是 14,888.11 不适用 498.86 - 498.86 - 100.00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及钛基系列产品生 产项目 洛阳 3 万吨/年铝晶 166.57 粒细化剂生产线建 - - 7,017.65 7,017.65 - 7,184.22 102.37 2019 年 10 月 3,441.00 否(注 4) 否 (注 3) 设项目 年产 1.5 万吨六氟磷 - - 14,839.95 14,839.95 857.78 857.78 -13,982.17 5.78 - - 不适用 否 酸锂建设项目三期 合计 - 55,158.11 - 55,608.81 857.78 41,793.21 - 75.16 - - - - “全南生产基地 KAlF4 节能新材料及钛基系列产品生产项目”系公司前期进行了充分市场调研, 并经过严格、详尽的可行性论证之后所确定的。公司创新开发出以四氟铝酸钾作为添加剂应用于电 解铝工业的新技术,系全球首创(截止目前已经获得 29 项国内外发明专利授权),公司采用先通过 铝晶粒细化剂副产品六氟铝酸钾提纯生产四氟铝酸钾的工艺技术来产出四氟铝酸钾,进行产品前期 市场推广,待下游市场推广成熟后再进行本项目建设的策略。而四氟铝酸钾在实际推广应用中,下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游客户的接受程度和技术应用效果未达预期,基于四氟铝酸钾作为添加剂在电解铝工业大规模的推 (分具体募投项目) 广应用还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公司将继续以铝晶粒细化剂生产产生的副产物四氟铝酸钾进行市场 推广,并结合市场推广、产品盈利能力等因素,视情况以自有资金进行项目的建设,因此项目未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经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全南生产基地 KAlF4 节能新材料及钛 基系列产品生产项目”变更为年产 1.5 万吨六氟磷酸锂建设项目三期,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预先投入资金 36,445.01 万元,均系公司自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资金,已置换金额 29,674.66 万元,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意见,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29,674.66 万元置 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022 年 8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47 亿元的首次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3 年 2 月 23 日,公司已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集资金人民币 1.47 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结余 14,307.16 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1,793.21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万元,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945.92 万元。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 1:“铝钛硼(碳)轻合金系列技改项目”未达预计效益,主要原因系深圳厂区铝晶粒细化剂产能转移至河南省洛阳市偃师新星工业园,因此报告期未产生效益。 注 2:“全南生产基地氟盐项目”未达预计效益,主要原因为氟盐产品主要对内销售给公司用于生产铝晶粒细化剂,受铝晶粒细化剂增速以及工艺调整影响,氟盐产品需求受限并下滑, 产能未全部释放,故要实现产能的完全释放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注 3:“洛阳 3 万吨/年铝晶粒细化剂生产线建设项目”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166.57 万元为募集资金利息投入, 注 4:“洛阳 3 万吨/年铝晶粒细化剂生产线建设项目”未达预计效益,主要系受行业竞争、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导致毛利额未达预期。 附件二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 变更后项 截至期末计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可行 变更后的项 目拟投入 本年度实际 实际累计投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预 对应的原项目 划累计投资 (%) 可使用状态日 性是否发 目 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 入金额(2) 现的效益 计效益 金额(1) (3)=(2)/(1) 期 生重大变 总额 化 洛阳 3 万吨/ 铝钛硼(碳)轻 年铝晶粒细 合金系列技改 7,017.65 7,017.65 - 7,184.22 102.37 2019 年 10 月 3,441.00 否(注 1) 否 化剂生产线 项目 建设项目 年产 1.5 万吨 全南生产基地 六氟磷酸锂 KAlF4 节能新材 14,839.95 14,839.95 857.78 857.78 5.78 - - 不适用 否 建设项目三 料及钛基系列 期 产品生产项目 合计 - 21,857.60 21,857.60 857.78 8,042.00 - - - - - (1)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2018 年 11 月 1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施主体的议案》,将原项目“铝钛硼(碳)轻合金系列技改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 7,151.42 万元及其以后产生的利息收入变更用于新项目“洛阳 3 万吨/年铝晶粒细化剂生产线建设项 目”,新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2)2023 年 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 年 2 月 27 日公司 (分具体募投项目) 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全南生产基地 KAlF4 节能新材料及钛基系列产品生产项目” 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14,819.48 万元(最终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实际结转当日原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全部资金余额为准)变更为年产 1.5 万吨六氟磷酸锂建设项目三期,项目实施主 体及地点不变。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 不适用 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不适用 说明 注 1:“洛阳 3 万吨/年铝晶粒细化剂生产线建设项目”未达预计效益,主要系受行业竞争、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导致毛利额未达预期。 附件三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8,292.3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3.9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3,227.87 - 总额比例 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 项目,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含部分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入 投入进度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诺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 变更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 金额 (%)(4) 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1) (2) 金额的差额 (如 =(2)/(1) 期 化 (3)=(2)-(1) 有) 年产 3 万吨铝中间 2022 年 7 否 18,792.30 不适用 18,792.30 92.02 10,578.20 -8,214.10 56.29 472.56 不适用 否 合金项目 月 年产 10 万吨颗粒精 否 20,000.00 不适用 20,000.00 41.88 3,149.67 -16,850.33 15.75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炼剂项目 工程研发中心建设 否 10,000.00 不适用 10,000.00 - - -10,000.00 0.00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9,500.00 不适用 9,500.00 - 9,500.00 - 100.00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 58,292.30 - 58,292.30 133.90 23,227.87 -35,064.43 39.85 - - - - (1)“年产 10 万吨颗粒精炼剂项目”项目已建成 3 万吨产能,目前正在进行市场推广,由于下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游市场需求放缓影响,公司推广进度缓慢,后续将根据市场推广情况进行项目建设。 (2) “工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未达计划进度原因,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降低管理 和运输成本,2022 年公司将深圳厂区铝晶粒细化剂产能转移至子公司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 有限公司(简称“洛阳新星”),深圳厂区现有的分析检测中心、机械设备加工中心、电气设备 研发中心以及中试生产线能够满足新产品的研发需要。同时,子公司松岩新能源材料(全南) 有限公司和洛阳新星分别建有工程研发中心,可以根据自身发展需要,进行氟化工新材料和铝 合金产品的研发。因此,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需求暂缓。公司后期将结合业务发展战略、 项目资金使用效率等因素,综合考虑本项目的具体实施策略,按照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及披露 义务。此外,项目建设需要办理提高容积率等前置手续,公司地块提高容积率的申请暂未完成, 导致项目未进行建设。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人民币 4,697.14 万元,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2 年 8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同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1 亿元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 公司已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出 3.1 亿元至公司一般户,上述募集资金尚未到期未归还。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结余 4,187.87 万元,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为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23,227.87 万元,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31,000.00 万元,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 的净额 123.44 万元。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