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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新星: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0-19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3-077
债券代码:113600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0 月 1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 6 号新星公司红楼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7,627,36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7.313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陈学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
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8 人,其中董事夏勇强先生因公出差未出席会议,
   董事章吉林先生、郑相康先生以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其中黄曼女士以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周志先生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叶清东先生、余跃明先生
   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津贴的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1,397,200        95.4371   66,800        4.5629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津贴的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77,387,169    99.9137     66,800      0.0863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
                                                                   出席会议
议案                                                                            是否当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有效表决
序号                                                                              选
                                                                   权的比例
                                                                     (%)
         选举陈学敏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3.01                                              77,560,569       99.9139      是
         董事
         选举卢现友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3.02                                              77,560,569       99.9139      是
         董事
         选举周志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3.03                                              77,560,569       99.9139      是
         事
         选举贺志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3.04                                              77,560,569       99.9139      是
         董事
         选举章吉林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3.05                                              77,560,570       99.9139      是
         董事
         选举宋立民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3.06                                              77,560,569       99.9139      是
         董事



4、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
议案                                                               席会议有效   是否当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序号                                                               表决权的比     选
                                                                     例(%)
         选举肖长清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4.01                                              77,560,569       99.9139       是
         事
 4.02    选举姜波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7,560,569       99.9139       是
 4.03    选举李音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7,560,579       99.9139       是


5、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
                                                                         出席会议
  议案                                                                               是否当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有效表决
  序号                                                                                 选
                                                                         权的比例
                                                                           (%)
           选举谢志锐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
  5.01                                                   77,560,569      99.9139         是
           监事
           选举钟胜贤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
  5.02                                                   77,560,570      99.9139         是
           监事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
 1                             200           0.2985   66,800   99.7015       0       0.0000
         津贴的方案
         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
 2                             200           0.2985   66,800   99.7015       0       0.0000
         津贴的方案
         选举陈学敏先生为第
3.01     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200           0.2985
         事
         选举卢现友先生为第
3.02     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200           0.2985
         事
         选举周志先生为第五
3.03                           200           0.2985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贺志勇先生为第
3.04     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200           0.2985
         事
         选举章吉林先生为第
3.05     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201           0.3000
         事
         选举宋立民先生为第
3.06     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200           0.2985
         事
         选举肖长清先生为第
4.01                           200           0.2985
         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姜波先生为第五
4.02                           200           0.2985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李音女士为第五
4.03                           210           0.3134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1     选举谢志锐先生为第    200           0.2985
        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
        监事
        选举钟胜贤先生为第
5.02    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     201     0.3000
        监事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为回避表决议案,关联股东周志、卢现友、陈学敏及其一致行动人深
 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辉科轻金属研发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议案 2 为回避表决议案,关联股东谢志锐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劲业、吴淑菲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1)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3)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9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