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诚信:金诚信关于暂不提前赎回“金诚转债”的提示性公告2023-07-28
证券代码:603979 证券简称:金诚信 公告编号:2023-069
转债代码:113615 转债简称:金诚转债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不提前赎回“金诚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7 月
7 日至 2023 年 7 月 27 日期间已触发“金诚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决
定本次不行使“金诚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金诚转债”,且在未
来六个月内(即 2023 年 7 月 28 日至 2024 年 1 月 27 日),若“金诚转债”触
发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以 2024 年 1 月 28 日(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
若“金诚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将根据《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
定,再次决定是否行使“金诚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一、“金诚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25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公开发行了 100 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
额 100,000.00 万元,期限 6 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5 号文同意,公司 10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转债
简称“金诚转债”,转债代码“113615”。“金诚转债”的转股期起止日期为 2021
年 6 月 29 日至 2026 年 12 月 22 日。“金诚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2.73 元/
股,因公司 2020 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金诚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6 月
9 日起由 12.73 元/股调整为 12.65 元/股;因 2021 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金
诚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7 月 11 日起调整为 12.55 元/股;因 2022 年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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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方案的实施,“金诚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7 月 7 日起调整为 12.43 元/
股。
二、“金诚转债”触发提前赎回条件依据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
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
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
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公司在前次满足有条件赎回条款时曾做出暂不行使“金诚转债”提前赎回权
利的决定,并承诺在 2023 年 1 月 7 日至 2023 年 7 月 6 日的六个月内,若“金
诚转债”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以 2023 年 7 月 7 日(若
为非交易日则顺延)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金诚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
公司将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再次决定是否行使“金诚转债”的提
前赎回权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7 日发布的《金诚信关于暂不提
前赎回“金诚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7 月 7 日至 2023 年 7 月 27 日,满足连续 30 个交易日
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金诚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
16.16 元/股),已触发“金诚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本次暂不提前赎回“金诚转债”
2023 年 7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提前赎回“金诚转债”的
议案》。结合公司及当前市场情况,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金诚转债”的提前
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金诚转债”,且在未来六个月内(即 2023 年 7 月 28 日
至 2024 年 1 月 27 日),若“金诚转债”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
权利。
以 2024 年 1 月 28 日(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
“金诚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将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再
次决定是否行使“金诚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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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期间内,若发生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转股价格将按照《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相应调整。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交易“金诚转债”的情况
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金诚转债”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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