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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洛阳钼业:洛阳钼业关于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2022年度对应权益分配期权益分配完毕的公告2023-12-02  

股票代码:603993    股票简称:洛阳钼业     编号:2023—060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2022 年度对应权益分配
                   期权益分配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2023年6月9日,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2022年度对应权益分配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议

案》,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2022年度对应权益分配期的业

绩考核指标已达成,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以将2022年度对应权

益分配期内解锁的份额及附属的权益进行分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经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同意,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向2022年度对应权益分配期内考核达标的激励对象孙瑞文先生、袁

宏林先生、李朝春先生、刘达军先生及周俊先生(以下简称“相关激
                             1
励对象”)分配相关权益(以下简称“本次分配”),将相关份额及附

属的权益通过定向大宗交易等方式转让给相关激励对象指定账户,其

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激励对象的指定账户为其一致行动人即私募基

金产品安放瑞盈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一致行动人”)

的相关证券账户。

    3、前述大宗交易属于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向相关激励对

象分配2022年度对应权益分配期解锁的权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部分不涉及向市场公开减持股票。

       一、股份转让计划概述

    2023年6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2022年度对应权益分配期业绩考核

指标达成的议案》,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2022年度对应权

益分配期的业绩考核指标已达成,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以将

2022年度对应权益分配期内解锁的份额及附属的权益进行分配,具体

解锁的份额情况如下:
  序号     持有人                职务            份额(单位:份)
   1       孙瑞文                总裁               10,800,000
   2       袁宏林               董事长              4,807,972
   3       李朝春         副董事长、首席投资官      4,500,000
   4       刘达军              总裁助理             4,500,000
   5        周俊                副总裁              4,500,000
                       合计                         29,107,972


    经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同意将前述已解锁部分的份额及附属权益归属给相关激励

对象,具体归属方式为通过定向大宗交易向激励对象指定账户转让

                                   2
解锁份额对应的权益。本次归属完成后,基于对公司潜力和未来发

展的信心,相关激励对象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通过其一致行动

人继续持有已解锁份额对应的股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部分不涉及向市场公开减持股票。

    前述归属完成后,该等员工持股计划已解锁部分的份额及权益即

视为分配完毕,一致行动人将根据其与相关激励对象个人之间的相关

合同或约定进行投资管理。

     二、分配实施情况

    公司收到上述激励对象的通知,2023年12月1日,员工持股计划

通过定向大宗交易方式将2022年度对应权益分配期解锁的员工持股

份额进行分配,员工持股计划已将相关激励对象持有的前述份额对应

的约14,553,986股公司股份转让至激励对象指定账户,合计占公司总

股本的0.067%。截至2023年12月1日,本次分配已实施完毕。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大宗交易属于 2021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向相关激励对

象分配 2022 年度对应权益分配期解锁的权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部分不涉及向市场公开减持股票。

    2、本次转让情况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本次分配已实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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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相关激励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其将来通过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亦将遵守《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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