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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鸿高科: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3-05-09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 年 5 月




                1
                                                           目            录


股东大会须知 ............................................................................................................... 3
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15
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16
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0
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21
关于 2023 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30
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29
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30
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31
关于签署《庆阳天然气深加工项目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
案.................................................................................................................................. 31




                                                                   2
                           股东大会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及《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
规定,特制定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
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
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
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
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
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如
股东(或股东代表)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
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发言主
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的或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咨
询。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
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
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 2 次。股东及股东代表要
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发言。在
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表违反上述
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
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


                                   3
回答。
    四、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
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
提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该项表决为弃权。
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回。
    五、本次股东大会共 10 个议案,其中议案 6、7 为特别决议议案。
    六、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
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
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七、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八、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九、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
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
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十、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
担。




                                     4
                          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5 月 17 日下午 14 时 00 分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高新区新晖路 102 号
    3、会议召集人: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陶春风先生
    5、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5 月 17 日至 2023 年 5 月 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
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审议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2、《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的议案》;
    3、《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4、《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议案》;
    5、《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议案》;
    6、《关于 2023 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7、《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5
案》;
   8、《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
   9、《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
   10、关于签署《庆阳天然气深加工项目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
司的议案。
   (五)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及提问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七)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八)宣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签署会议文件
   (十一)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6
议案一:


          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
 权,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
 了公司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一、2022 年度经营情况概况

      2022 年,受外部多种不利情况影响,全球经济增长放缓,需求收缩、预
 期减弱,不可避免地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了一定不利影响。公司负重前行、
 砥砺奋进,主业扩产增效的同时,继续坚定整合上下游,布局可降解产业链,
 提高整体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报告期内,由于公司子公司长鸿生物可降解
 塑料一期首次 12 万吨/年项目正式投入生产运营,公司合并报表实现营业收
 入 23.72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6.8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0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60 亿元,
 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原因系生产原料、能源价格上涨,而下游需求减弱,
 使产品销售价格难以与原料、能源价格同步上涨,从而导致利润水平下滑所
 致。

      二、公司治理情况

      (一)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计召开 10 次会议,会议的召开、表决符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召开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审议通过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第 2022 年 1 月 5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十三次会议   日               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7
第二届董事第 2022 年 3 月 2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十四次会议   日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3.《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第 2022 年 4 月 15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十五次会议   日              1.《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
                             案》。
第二届董事第 2022 年 4 月 27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十六次会议   日              1.《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5.《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 2022 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的议案》;
                             9.《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0.《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
                             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2.《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13.《关于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4.《关于召开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第 2022 年 8 月 29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十七次会议   日              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2.《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8
第二届董事第 2022 年 8 月 30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十八次会议   日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票条件的议
                             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
                             议案》;
                             4.《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
                             案》;
                             6.《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
                             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7.《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
                             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议案》;
                             9.《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
                             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1.《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2.《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第 2022 年 9 月 2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十九次会议   日              1.《关于增加部分固定资产投资的议案》;
                             2.《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议
                             案》。
第二届董事第 2022 年 9 月 30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十次会议   日              1.《关于签署<庆阳天然气深加工项目投资协议>
                             暨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
                             2.《关于择机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第 2022 年 10 月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十一次会议 28 日           1.《关于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第 2022 年 12 月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十二次会议 14 日           1.《关于签署<长鸿生物降解母粒产业园项目投
                             资协议书>暨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
                             2.《关于制订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
                             度>的议案》;
                             3.《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4.《关于择机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董事会提请召开股东大会情况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提请召开 4 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表决符合

                                   9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召开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审议通过的议案
2022 年第一次 2022 年 1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临时股东大会 月 5 日    2.《关于增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选举
                        副董事长的议案》。
2022 年第二次 2022 年 3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临时股东大会 月 18 日
2021 年年度股 2022 年 5 1、《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东大会        月 18 日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 2022 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度的议案》;
                         7、《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8、《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
2022 年第三次 2022 年 9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临时股东大会 月 15 日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
                        案》;
                        4.《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
                        案》;
                        6.《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
                        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7.《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
                        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10
                          案》;
                          9.《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
                          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了上述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时完成了股东大会
 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
 会,依据《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行使职权。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3 次会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计
 召开 2 次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召开 5 次会议,会议的召开、表决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召
 开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会议名称     会议召开时间                    审议通过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   审议通过了:一、《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
审计委员会第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
五次会议                          摘要的议案》;
                                  二、《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议案》;
                                  四、《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七、《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的议案》;
                                  八、《关于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提交给董事会审议。




                                   11
第二届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4 日    审议通过了:一、《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
审计委员会第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
六次会议                           其摘要的议案》;
                                   二、《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2022 年上半年内审部工作报告>
                                   的议案》,同意提交给董事会审议。
第二届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6 日 审议通过了:一、《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
审计委员会第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七次会议                           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关于<2022 年第三季度内审部工作报
                                   告>的议案》,同意提交给董事会审议。
第二届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张向东担任公司总
提名委员会第                       经理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交给董事会审
二次会议                           议。
第二届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8 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董京华担任公司副
提名委员会第                       总经理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交给董事会
三次会议                           审议。
第二届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   审议通过了:一、《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
薪酬与考核委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
员会第三次会                        告>的议案》;
议                                  二、《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提交给董事会审议。

第二届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预计为控股
战略委员会第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提交给
二次会议                            董事会审议。

第二届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6 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
战略委员会第                        案》,同意提交给董事会审议。
三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9 日    审议通过了:1、《关于增加部分固定资产
战略委员会第                       投资的议案》;
四次会议                           2、《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进行固定资产投
                                   资的议案》,同意提交给董事会审议。
第二届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5 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庆阳市天然气深
战略委员会第                       加工项目投资协议书>暨对外投资设立全资
五次会议                           孙公司的议案》,同意提交给董事会审议。
第二届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2 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长鸿生物降解
战略委员会第                       母粒产业园项目的议案》,同意提交给董事
六次会议                           会审议。



                                     12
    (四)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2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规定,勤勉履职,针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22 年 1 月 5 日,独立董事就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3 月 2 日,独立董事就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聘任公司总经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2 年 4 月 27 日,独立董事就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相关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2021 年利润
分配方案、续聘审计机构、关联交易预计等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
独立意见。

    4.2022 年 8 月 29 日,独立董事就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相关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2 年 8 月 30 日,独立董事就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相关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发表了
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6.2022 年 12 月 14 日,独立董事就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相关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关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项目      单位          2022              2021           增长率%
 营业收入     元    2,371,757,038.70    1,733,405,937.53     36.83
归母净利润    元       180,457,476.53     184,982,969.44     -2.45
 资产总额     元    3,810,126,731.34    3,420,325,637.27     11.40
归母所有者
              元    2,003,859,748.49    1,822,924,885.33      9.93
  权益


                                  13
     四、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2023 年,公司将坚持以从事绿色、低碳、环保、可回收的新材料苯乙烯类
热塑性弹性体为核心业务,全力推进全生物降解热塑性塑料全产业链上下游一体
化布局。在稳步推进产能扩张、上下游整合的同时,推动高端化、差异化、系列
化发展,开拓新能源汽车轻量化、光缆填充油膏等几大增量领域新业务,创造新
的利润增长点。抓住下游行业消费升级和需求增长的历史机遇,积极扩大产能,
推进全国营销网络建设,推动行业资源整合,延伸公司产业链,优化产业布局,
努力发展为代表行业一流水平、可持续发展、自主创新、快速成长和高附加值的
大规模高新技术企业。

    在过去的 2022 年度,董事会根据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规划要求,制定了相
对应的工作思路及重点工作计划,抓住行业发展机遇,不断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
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促进公司健康、快速的发展。各位董事勤勉尽职,为公司科
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的工作,在此向各位董事表示衷心的感谢。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7 日




                                  14
议案二:


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
                            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就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2 年度
的履职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
董事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7 日




                                      15
议案三:


             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
则》等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权
和义务,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切实保护中小股东权
益,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 2022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
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年度工作情况回顾

    2022 年度监事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全体监事均出席了该会议,会议情况及
决议内容如下:

    2022 年 1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
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
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
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
执行情况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2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6
    2022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
案》、《关于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非公
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
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2022 年 9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部分固定资产投资的议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
议案》。

    2022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 年度监事会和经营层能够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决策程
序合法,无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2 年度公司能够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制度,财务运作情况
正常,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细致、认真的检查,认为
公司财务管理规范、有序,公司的财务报告均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

    3、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2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关联交
易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其公平性依
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
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4、审核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17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经建
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基本得到有效的执行。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
将加大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督促公司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严格
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开展各项工作。

    5、监督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公司股东
大会召开程序合法,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
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公司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计划

    2023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继续加强监督职能,忠实履
行职责,不断促进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规范运作,进一步监督公司完善并有效
运行内部控制体系,持续依法依规监督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履
职,提高企业经营活动决策的规范、合法、科学,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
的行为发生;全体监事将持续加强政策法规学习与培训,不断拓宽专业知识、提
高业务水平,勤勉谨慎,充分发挥监事会监督职能。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5 月 17 日




                                  18
议案四:


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根据 2022 年度的经营情况
及财务情况编制了《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
告》及《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7 日




                                      19
议案五:


              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 2022 年度的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公司财务部编制了《宁波长鸿高
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如下:

    公司财务报表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
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一、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综述

    2022年公司整体实现营业收入23.7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83%,其中主营
业务收入23.4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6.58%,主营业务成本19.71亿元,较上年同
期上涨88.19%,实现净利润1.80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4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1.60亿元,同比下降19.82%。主要原因系生产原料、能源价格上涨,而
下游需求减弱,使产品销售价格难以与原料、能源价格同步上涨,从而导致利润水
平下滑所致。

    二、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情况

    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3,810,126,731.34元,其中:流动资产
1,484,154,966.74元,非流动资产2,325,971,764.60元。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
金358,083,357.86元、应收账款336,315,180.76元、应收款项融资282,033,829.00
元、预付账款126,296,014.48及存货307,732,518.00元,分别占流动资产的24.13%、
22.66%、19.00%、8.51%和20.73%。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负 债 总 额 1,804,079,532.87 元 , 其 中 流 动 负 债
1,327,940,001.99元、非流动负债476,139,530.88元。流动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
617,356,587.91 元 、 应 付 账 款 288,152,388.72 元 及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20
368,914,379.51元,分别占流动负债的46.49%、21.70%和27.78%。非流动负债主要
包括长期借款427,014,000.00元及递延收益36,872,284.14元,分别占非流动负债
的89.68%和7.74%。

    2022年12月31日,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003,859,748.49元,其中股本
642,380,414.00元,资本公积348,234,954.87元,盈余公积101,195,678.17元,未
分配利润911,571,314.82元。

    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7.35%,比2021年末的46.70%,增加0.65%。

    2022年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较大情况分析:

    1、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282,033,829.00元,上期末124,346,945.51元,
主要是本期收到的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2、预付账款:期末余额126,296,014.48元,上期末230,627,705.45元,减少
45.24%,主要是本期减少备货所致;

    3、在建工程:期末余额434,131,538.20元,上期末124,600,545.23元,增加
248.42%,主要是募投项目及其他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4、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1,789,632.90元,上期末0.00元,主要是生活区
改造费用摊销所致;

    5、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16,825,108.55元,上期末7,680,680.99元,增
长119.06%,主要是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6、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29,609,846.39元,上期末52,182,449.44元,
减少43.26%,主要是预付工程设备款到货或结算所致;

    7、短期借款:期末余额617,356,587.91元,上期末372,436,008.18元,增长
65.76%,主要是生产经营需要补充流动资金借款所致;

    8 、 应 付 票 据 : 期 末 余 额 16,835,990.30 元 , 上 期 末 2,250,000.00 元 , 增 长
648.27%,主要是充分利用银行授信,灵活运用资金所致;

    9、应付账款:期末余额288,152,388.72元,上期末436,920,635.71元,减少
34.05%,主要是应付工程款结算及设备款部分支付所致;

                                          21
    10、合同负债:期末余额18,627,675.20元,上期末11,580,296.91元,增长
60.68%,主要是客户预付货款,期末货物未提完所致;

    11、应交税费:期末余额5,196,605.00元,上期末9,767,574.57元,减少46.80%,
主要是应交所得税及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12 、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 期 末 余 额 368,914,379.51 元 , 上 期 末
61,490,210.54元,增加499.96%,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13、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2,320,088.68元,上期末1,505,438.59元,增加
54.11%,主要是客户预付货款,期末货物未提完所致;

    14、长期借款:期末余额427,014,000.00元,上期末647,999,118.42元,减少
34.10%,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15、预计负债:期末余额2,442,942.69元,上期末0.00元,主要是本期未决诉
讼预提负债所致;

    16、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8,733,060.29元,上期末0.00元,主要是需扣
回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三、利润实现及期间费用情况

    1、利润实现情况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合并报表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0,457,476.53 元。母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净利润
93,092,536.50 元 , 截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母 公 司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796,050,315.23 元。

    2、期间费用情况

    销售费用主要为销售产品的销售服务费、仓储、运输费和销售人员的工资及福
利费、差旅费等。2022年列支16,416,602.53元,比2021年的22,102,088.41元,减
少25.72%,未发生重大变动。

    管理费用主要为固定资产折旧费、员工的工资及福利费以及中介机构费等。
2022年公司共列支管理费用38,611,550.42元,比2021年39,088,125.57元,降低

                                         22
1.22%,未发生重大变动。

    财务费用主要为银行借款利息及汇兑损失、银行手续费等。2022年共列支财务
费用53,131,962.37元,比2021年的17,127,659.74元,增长210.21%,主要是利息
费用增加所致。

    四、现金流量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343,083,357.86元,比
2021年末 496,133,013.51元,净减少153,049,655.65元。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为 74,121,820.14 元 ,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为
-501,934,594.16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4,711,546.95元,汇率变
动对现金的影响51,571.42元。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7 日




                                        23
     议案六:


     关于 2023 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
                                            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提高决策效率,根据其业务需求,

     公司预计 2023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新增提供不超过 33 亿元的担保额度,担

     保期限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前述担保额度为最

     高担保额度,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

     述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具体业务及签署相关业务文件,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决

     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担保   被担保方                     担保额度占
担                                截至目   本次新                担保预   是否   是否
      被担      方持   最近一期                     上市公司最
保                                前担保   增担保                计有效   关联   有反
      保方      股比   资产负债                     近一期净资
方                                  余额     额度                  期     担保   担保
                  例       率                         产比例
公    长鸿      100%     52.73%    5.8       3        14.40%     12个月    否    否
司    生物
公    广西      100%    4.52%       0        12       57.60%     12个月    否    否
司    长鸿
公    甘肃      100%    不适用      0        18       86.40%     12个月    否    否
司    长鸿

     注:在担保总额范围内,被担保人的担保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

        (二)已经履行的审议程序




                                            24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额

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类别: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3MA2JQLT1X1

   成立时间:2020 年 10 月 29 日

   法定代表人:滕明才

   注册资本:75,000 万元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剡湖街道明心岭路 618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

发;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

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长鸿生物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69,038               185,040

       负债总额                    82,431                 97,590

        净资产                     86,607                 87,450

         项目                 2022 年 1-12 月         2023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97,150                  9,499

        净利润                      8,744                   666

   2、广西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25
   企业类别: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100MAA7WG6H7D

   成立时间:2023 年 01 月 11 日

   法定代表人:程功义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

   住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标准厂房一期办公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专用化学产品

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

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

赁;建筑用石加工;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塑料制品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隔热

和隔音材料销售;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

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广西长鸿系公司之全资孙公司,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                 19,892.18

       负债总额                     /                   898.83

        净资产                      /                 18,993.35

         项目                 2022 年 1-12 月       2023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                       0



                                        26
        净利润                      /                  5,093.35

   3、甘肃长鸿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类别: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1002MAC2093Q7G

   成立时间:2022 年 11 月 01 日

   法定代表人:靳首相

   注册资本:60,000 万元

   住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董志镇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真空镀膜加工;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

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

批的项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石油天然气技

术服务;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热力生产和供应;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工

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甘肃长鸿系公司之全资孙公司,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                    12.62

       负债总额                     /                    16.69

        净资产                      /                    -4.07

         项目                 2022 年 1-12 月       2023 年 1-3 月



                                        27
       营业收入                    /                         0

        净利润                     /                      -4.08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限额,由于担保合同要到实际融资时与融资合同一并

签署,因此具体担保内容和形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本次担保有效期自公

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系基于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 2023 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预算
所需,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所需,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
司、孙公司,担保对象的经营和财务均归公司控制,担保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对外担保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5.8 亿元,其中公司
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5.8 亿元,共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8.94%。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逾期担保的情况。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7 日




                                       28
议案七:


              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合并报
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0,457,476.53 元。母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净利润
93,092,536.50 元 , 截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母 公 司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796,050,315.23 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未来一年内到期的短期债务合计 9.86 亿元,
而且公司为了打通可降解塑料上下游一体化布局,需要大量的资本开支,公司预计
在未来一年内的现金支出额度较大。为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维护
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非常重要,因此公司 2022 年度拟不
进行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用于项目
投资、生产经营等方面的使用,降低融资规模,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提高抵抗资金
周转风险的能力,保证公司快速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和持续发展能力。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7 日




                                       29
议案八:


              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2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执
业准则,恪尽职守,业务素质良好,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经研究,公司拟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
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其 2023 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
平确定 2023 年度审计费用(包含年报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3 年
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7 日




                                      30
议案九:


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2 年度关
联交易的情况,公司对 2023 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预计,现将 2022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提请各位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26)。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7 日




                                     31
议案十:


关于签署《庆阳天然气深加工项目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设立
                           全资孙公司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本次投资建设项目概述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长鸿
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鸿生物”)拟与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签订《庆
阳天然气深加工项目投资协议》,长鸿生物将采取设立子公司甘肃长鸿化工新材料
有限公司的方式投资建设“天然气深加工项目”,即年产 60 万吨 BDO(1,4-丁二
醇),30 万吨 PBAT 项目。项目建设包括 4×5 万吨/年乙炔装置、6×24 万吨/年甲
醛装置、4×15 万吨/年 BDO 装置、2×15 万吨/年 PBAT 装置及配套公辅设施。公
司拟以零散天然气为原料,采用炔醛法生产 BDO 产品并生产 PBAT 或 PBT 产品。
项目分二期四次进行,具体如下:

    1、项目名称:天然气深加工项目

    2、本项目投资总金额 112 亿元,一期首次投资 30 亿元。

    3、投资主体:甘肃长鸿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靳首相

      注册资本:6 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BDO、PBAT 及 PBT 的研发、生产、销售。

      出资方式:货币

      主要投资人的出资比例: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100%

    注:上述信息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核准为准。

   二、本次投资建设项目选址:甘肃省庆阳市



                                    32
    三、本次投资建设项目的必要性

    (一)本项目有利于公司布局可降解塑料产业链

    过去五年我国生物可降解塑料消费量平均年增速在 20%左右,随着 2020 年禁限
塑政策的密集出台和逐步落地,外卖、快递等与日常生活相关行业的蓬勃发展进一
步促进生物可降解塑料制品消费量的增加,并且 2021 年,史上最严“限塑令”正
式也在全国生效,政策的推动以及环保需求的提升促进了对可降解塑料的需求。
    同时,国家已经在对一次性塑料制品征收消费税进行探讨,计划将一次性塑料
制品纳入消费税的征收范围,而一次性可降解塑料制品则根据可降解塑料含量给予
税收减免。未来,税收政策的推出将极大的鼓励可降解塑料制品的生产和使用,进
一步加快塑料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可降解替代产品的应用、推广,扩大终端市场的
需求。
    根据相关报告显示,强力政策驱动下,可降解塑料以替代餐饮(打包与外卖)、
商超、集贸市场等领域的塑料购物袋,以及一次性塑料餐具和快递塑料包装为主要
目标,预计中短期驱动因素带来的国内替代空间近 400 万吨/年。环境成本驱动下,
可降解塑料将持续替代全球的 PE 等包装材料以及出口纺织服装、耐用消费品等中
高性能塑料,预计中长期驱动因素带来的以出口塑料制品为主的替代空间,其体量
在千万吨级。
    目前来看,只有 PLA 及 PBAT 类塑料达到商业大规模制造,其产能总和达到全
部生物可降解塑料的 95%,而 PBAT 作为可降解材料的主流品种,未来发展存在着巨
大的市场空间,可降解塑料爆发式增长主要会在 PBAT 类塑料和 PLA。国内 PBAT\PBS
现有装置总产能为 29.8 万吨;PBAT 在建或规划总产能 806.6 万吨,目前可降解塑
料的应用市场约为 900 万吨/年。
   2021 年下半年,受 BDO 价格高涨的影响,PBAT 行业利润变为微利,部分企业
PBAT 设施完工后延迟开工,市场选择了 PBAT 可降解塑料进行高密度产能投放,竞
争壁垒所在的上游关键原料 BDO 却成为产业链高利润环节。
   在后续可降解塑料产能投放频率提速、投放规模愈发巨大之时,持续强化自身
上游原料优势、形成上下游一体化产业协同,将成为最终受益者。因此,长鸿高科
亟需把握在可降解塑料市场中发展机遇,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本项目也是公司打通除碳酸钙以外的可降解塑料上下游一体化全覆盖的产业布
局,贯穿从 BDO 到 PBAT 产品、PBAT 改性再到可降解制品的产业链条,促使整个产
业规划和工艺流程将更加合理,有效降低各生产加工环节的成本,由此公司的成本
优势和产品优势才能进一步提升,产出的可降解塑料制品也才更具有市场竞争力。

    (二)项目选址有利于推进可降解制品上下游一体化,降低可降解制品成本,
推动“一省一基地”的发展规划


                                    33
   本次投资项目包括了 PBAT 以及其重要原材料 BDO。生产一吨 PBAT 约需 0.6 吨
BDO(1,4-丁二醇)、0.4 吨 PTA(精对苯二甲酸)、0.4 吨 AA(己二酸),PTA 及
AA 在国内供应充裕,成本均可控。BDO 则由于 2021 年以来,受 PBAT 强劲需求带动,
价格居高不下,截止 2021 年年底,BDO 年均价为 25152 元/吨,环比上涨 171.8%,
且年内 31000 元/吨的高点刷新了近十几年的历史记录。整体来看,虽然 2021 年 BDO
价格的高涨带来行业整体开工率上升,产量大幅度上涨,达 176 万吨,同比 2020
年增长超 20%,但仍无法满足 PBAT 的市场需求。
   同时,目前 BDO 生产技术主要有炔醛法、丁二烯醋酸法、环氧丙烷法和顺酐法
等,其中主要采用炔醛法生产 BDO。该工艺主要以乙炔和甲醛作为原料,但是以电
石生产乙炔污染较大,能耗较高,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节能减排政策,限制了
一些高耗能产业的发展,因此采用电石原料以炔醛法生产 BDO 工艺方法的环境污染
成本在不断增大。
   在北美和西欧,电石法大都被天然气部分氧化法所取代,采用天然气原料以炔
醛法生产 BDO 能够实现资源的充分利用,并且投资低污染物排放少。
   随着“限塑令”推进,可降解塑料 PBAT 需求大幅度上升,作为 PBAT 上游关键
原材料,我国 BDO 需求仍在大幅度上升,根据下游 PBAT 需求量增长测算,预计 2023
年 BDO 需求有望达到 348 万吨左右,目前国内 BDO 生产装置总产能 243.4 万吨。显
然,PBAT 将在相当长的时间受限于 BDO 价格影响,BDO 价格高涨使可降解材料的价
格高于传统塑料,提高了可降解材料及可降解塑料制品的推广难度,公司要构建可
降解塑料上下游一体化全覆盖的产业布局就必须打通上游 BDO 产业链条。
   本项目选址甘肃庆阳,该地区天然气储备丰富。公司将可降解塑料上游 BDO 产
业链条布局在该地区,完全符合庆阳当地全力推进陇东综合能源化工基地和陕甘宁
毗邻地区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发展战略。通过当地天然气资源优势生产 BDO,既能延
伸公司产业链布局,也能加快培育当地多层次天然气加工利用产业,形成优势互补,
推进了可降解制品上下游一体化,降低下游企业的生产成本,增强可降解塑料制品
在市场的竞争力。
    综上所述,本项目践行了公司“双轮驱动”的发展战略,也是公司打通可降解
塑料一体化全覆盖产业链的重要布局,能充分发挥当地天然气资源优势,促进当地
资源有效利用,向绿色化、精细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同时,还能培育壮大上下游
产业链,有效降低下游企业的生产成本,增强可降解塑料制品在市场的竞争力,更
有利于企业在可降解塑料产品的市场拓展,促使企业更好打造“一省一基地”发展
规划。该项目的实施也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消费者对可降解塑料制品认可和使用,推
动可降解行业的发展。因此该项目具有必要性。

   四、本次投资建设项目的可行性

(一)本项目属于当前国家政策鼓励的项目

                                     34
    2020 年 1 月 16 日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发布《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关于
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 号),禁止、限制使用不可
降解塑料袋、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
袋等,降低不可降解的塑料胶带使用量,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
降解购物袋、生鲜产品可降解包装膜(袋)、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秆覆膜
餐盒等生物基产品、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在重点覆膜区域结合农艺措施规模
化推广可降解地膜。2020 年 3 月 17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司法部印发《关于加快
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法规政策体系的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出了把推进农业绿色发
展、促进服务业绿色发展、推行绿色生活方式等作为重点任务。

    因此,可降解塑料产业从政策层面上得到了国家支持。

(二)可降解塑料产业市场空间广阔

    1、可降解塑料制品替代传统市场迅速发展

    传统塑料被主要在四个重点领域被限制,分别是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
餐具、宾馆酒店一次性用品、快速塑料包装,基于此,可降解塑料制品具有可替代
性的领域主要是在餐饮(打包与外卖)、商超、集贸市场等领域的塑料购物袋,以
及一次性塑料餐具和快递塑料包装,此外,农膜也是可降解塑料的重点替代领域。

    (1)快递包装领域。2020 年,规模以上快递业务量 833.6 亿件。过去 5 年快
递业务量年均复合增速 22%。按照过去 5 年的快递业务增速估算,2020 年和 2025
年塑料类快递包装消耗量约为 127 万吨和 316 万吨。按照 2025 年保守替代率计算,
2025 年快递行业可降解塑料消耗量达到 103 吨。

    (2)一次性餐具领域。2014-2019 年我国即时配送行业订单量复合增速高达
73%,未来即使按照 20%的年均复合增速预测,2025 年外卖订单量或约 546 亿单,
2025 年一次性餐具行业可降解塑料消耗量约 150 万吨。

    (3)塑料袋领域。2020 年国内每年消耗的塑料袋约为 73 万吨,假设每年增速
3%,到 2025 年每年消耗的塑料袋约为 85 万吨,按照 2025 年保守替代率计算,2025
年购物袋领域可降解塑料消耗量达到 43 万吨左右。

    (4)农膜领域。“十四五”期间农膜行业平均增长率设定为 3%的水平上较为
适宜。到 2025 年我国农膜使用量有望达到 303 万吨。按照 2025 年保守替代率计算,
2025 年农膜行业可降解塑料消耗量约 36 吨。

    预计到 2025 年仅在快递包装、一次性餐具、塑料袋、农用地膜等领域的可降
解塑料消耗量就达约 332 万吨,其中未包括在纤维、日用薄膜袋等其他生活用品领
域的替代应用,显然,在国家利好政策的主导下,可降解塑料的需求空间巨大,随

                                     35
着可降解塑料应用范围的扩大和政策的推进,市场需求也将进一步增长。

    2、PBAT 市场需求增长

    数据显示,过去五年我国生物可降解塑料消费量平均年增速在 20%左右,随着
2020 年禁限塑政策的密集出台和逐步落地,外卖、快递等与日常生活相关行业的蓬
勃发展进一步促进生物可降解塑料制品消费量的增加,并且 2021 年,史上最严“限
塑令”正式也在全国生效,政策的推动以及环保需求的提升促进了对可降解塑料的
需求,预计到 2025 年中国将形成一个 323 吨左右的可降解塑料的替代市场。目前
来看,只有 PLA 及 PBAT 类塑料达到商业大规模制造,其产能总和达到全部生物可
降解塑料的 95%,而 PBAT 作为可降解材料的主流品种,未来发展存在着巨大的市
场空间,将会迎来爆发式增长。

(三)公司具备相关的技术和人才储备

    可降解塑料相关技术发展至今已经进入相对成熟的阶段,已经具备大规模工业
化的技术基础。而且,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12 万吨可降解
塑料生产线已建成投产,在 PBAT 等可降解塑料相关产品的生产上,也已积累了相
关的技术和人才储备,因此从技术和人才储备的角度公司实施本次投资项目是可行
的。

(四)公司将合理安排资金保障本次投资项目分批次实施

   本次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 112 亿元,项目分两期四次进行,总建设周
期为 8 年,一期首次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30 亿元,公司拟通过自有资金投入 6 亿元,
通过银行长期项目贷款投入 24 亿元。公司将合理安排自筹资金,保障本次投资项
目的实施。

    综上所述,该项目符合国家环保、能源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符合国家发展循
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同时,该投资项目产品市场需求广阔,具有较好
的经济效益。公司具备实施该项目相关的技术和人才储备,并将合理安排资金保障
本次投资项目的分批实施。因此,本项目具备可行性。

       五、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主体

    甲方: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

    乙方: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36
1、项目名称:天然气深加工项目

2、项目投资规模及建设周期:项目总投资约 112 亿元人民币,一次规划,分
两期建设实施,总建设周期为 8 年。

3、项目用地:项目位于南部石化产业区 A1 路以东、规划 A2 路以北、规划 C3
路以西、规划 C1 路以南。净用地约 1385 亩。界址点坐标及具体面积以庆阳
市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挂牌出让的该项目地块红线图为准,宗地性质为工业用
地,出让年限为 50 年。

4、项目奖补:根据《西峰区招商引资优惠奖励办法》(区委办发〔2020〕45
号),甲方同意给予乙方本项目“一事一议”的优惠政策,按照不超过投资额
度的 10%进行奖补,具体采用产业扶持奖补和固定资产投资奖补相结合的方
式,双方在本协议签署后二个月内签订产业扶持奖补和固定资产投资奖补备忘
录。合同履行过程中奖补优惠的政策依据发生变化,甲方仍应通过各种途径保
障乙方享有不低于本条的奖补总额。

5、双方其它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建设进度进行项目建设。

(2)甲方应为乙方负责营造良好的投资营商环境,成立专门的项目建设领导
小组,为乙方提供“一站式”服务,协助乙方办理公司注册、项目备案、取得
必备的能评、环评、安评、规划、消防等手续。协调推进项目审批和建设中出
现的困难和问题,依法协助乙方办理土地使用证和项目建设运营所需的合法合
规性所有证照文件,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负责协助乙方组织庆阳市的金融机构分支行开展项目考察交流,组
建融资银团,加快项目融资,确保与资本金同步到位支持项目建设和运营。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 30 日内在庆阳市西峰区注册设立一家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运作该项目,经营期不低于 20 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6
亿元人民币,并在庆阳市西峰区内办理税务登记等“五证合一”合法经营手
续。乙方为建设本协议书所述项目在庆阳市西峰区成立的新公司(新公司为乙
方独资或控股)将享受本协议规定的权利,承担本协议规定的义务。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限进行项目开工建设和竣工投产,并确
保协议约定投资额到位;乙方因自身客观原因确需延期的,应以书面形式向甲


                                37
    方说明原因并取得甲方的认可。

    (3)乙方得到的扶持奖补资金必须全部用于本项目建设,必须按照双方约定
    如期完成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建设进度。如未按约定完成项目固定资产投资、
    建设进度,甲方有权酌情收回全部扶持奖补资金,依乙方取得该项目用地挂牌
    成交价收回未建设的项目用地,并按扶持奖补资金总额的 5%给予甲方赔偿,
    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之约定,若一方不履行协议或不完
    全履行协议,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采取补救措施或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7、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在全部满足下列所有条款后生效。

    (1)本协议甲乙双方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有权机构审议通过。

   六、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

    1、本投资协议生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能否审议通过尚
存在不确定性,如内部审议程序未通过或者遇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等情形,本
项目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本项目总投资约 112 亿元人民币,项目资金将分两期四次进行分批投入,
一期首次投资 30 亿元人民币。对此公司将通过银行融资、股权融资等多种渠道努
力解决资金问题,但仍可能因为宏观经济形势发生不利变化、信贷紧缩或者资本市
场大幅波动,面临无法筹措足够资金的情形,可能导致项目建设进度不达预期乃至
项目终止的风险。

    3、最近一年公司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 47.35%,公司正积极推进再融资优化公
司财务结构,随着本项目顺利推进,后续资产负债率有进一步上升的可能;本项目
投资总金额较大,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
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项目推进过程中,若公司需要通过银行融资、股权融资等方式解决资金问
题,可能会导致财务费用大幅增加,进而对公司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5、本次拟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项目建成后,若出现市场情况发生
变化,可能会导致本项目无法按计划实现预计效益,并进而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和
财务状况造成一定不利影响。本公司将适时关注市场变化情况,在加强项目管理、
尽快完成项目建设的同时,积极做好市场培育、产品宣传、营销管理和销售队伍建
设工作,确保项目预期效益的实现。


                                   38
    6、本项目投资规模、建设周期等均为计划数或预计数,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
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公司将持续关注本项目进展,如后续发
生较大变化或取得阶段性进展,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7、本项目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行业
的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的变化、经营团队的业务拓展能力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
性,并将对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8、本项目实施后,公司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存在一定程度的增加,若项目不能
如期达产或达产后不能达到预期盈利水平,则公司将存在利润下滑的风险。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7 日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