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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鸿高科: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2023-07-05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3-050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完成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公司尚未回购股份。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2023 年 6 月 1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披露了《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2.15 元/股(含),
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份拟
用于股权激励,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完成授予或转让,公
司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使用完毕,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公告
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公司尚未回购股份。
    三、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
股份》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