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长鸿高科: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11-14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3-088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广西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长鸿”)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鸿高科”)及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长鸿生物”)本次为广西长鸿提供担保的最高额为人民币 77,500 万元。
截至目前,公司及长鸿生物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与长鸿生物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分行签署了《保

证合同》,长鸿生物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分行签署了《权利质押合

同》,为债务人广西长鸿提供借款期限自 2023 年 11 月 01 日起至 2033 年 11 月

01 日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77,500 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保证担保。

   (二)已经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2023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

意公司 2023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新增提供不超过 33 亿元的担保额度,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2023 年 5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28)、《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广西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类别: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100MAA7WG6H7D

   成立时间:2023 年 01 月 11 日

   法定代表人:程功义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

   住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标准厂房一期办公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专用化

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

料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

机械设备租赁;建筑用石加工;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塑料制品制造;非金属矿物

制品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塑料制品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非

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

   广西长鸿系公司之全资孙公司,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               539,669,995.75

      负债总额                       /               161,534,217.63

        净资产                       /               378,135,778.12

         项目                 2022 年 1-12 月         2023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                -1,289,610.6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长鸿生物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主要内容如下:

    (一)被担保人:广西长鸿

    (二)保证人:长鸿高科、长鸿生物

    (三)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分行

    (四)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

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

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

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

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

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六)保证期间: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甲方

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止。若乙方根据主合同约定,宜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乙方宜布的债务

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

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被担保人:广西长鸿

    (二)出质人:长鸿生物

    (三)质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分行

    (四)保证方式:质押担保

    (五)质押权利:广西长鸿 100%股权

    (六)质押担保范围:

    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

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

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

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

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

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五、对外担保累积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积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6.7 亿元,其中公司对

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6.7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3.44%。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