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3-054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1 号——公告格式(2023 年 1 月修订)》(上证函〔2023〕99 号)及相关 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本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 号)核准,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1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 股发行价格为 6.1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7,417,000.00 元。扣除承销 费和保荐费 25,151,1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22,265,900.00 元,已由 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申报律师费用、审计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8,205,000.00 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4,060,900.00 元。 上述募集资金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出具了《验资 报告》(天健验[2021]329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204,060,900.00 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 金 40,000,000.00 元 用 于 募 投 项 目 中 的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 已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17,335,313.96 元用于募投项目中的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技改项目, 已使用募集资金 419,320.00 元用于募投项目中的杭州热电集团信息中心项目。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协定存款利息合计 2,441,894.7 元。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55,372,723.27 元。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 247,417,000.00 减:发行费用 43,356,100.00 募集资金净额 204,060,900.00 减:以前年度已投入募集项目金额 0.00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等净额 6,624,562.53 期初募集资金余额 170,685,462.53 减:本年度已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17,754,633.96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等净额 2,441,894.7 等于: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155,372,723.27 其中:银行活期存款 155,372,723.27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2023 年 1 月修订)》(上证函〔2023〕99 号)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热电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 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分别与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保俶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汽车城分(支)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分别与浙江安吉 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杭州联合银行安吉绿色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 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 议的规定履行相应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账号 存储余额 类别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募集资金 19042101040026193 72,328,294.15 司杭州玉泉支行[注] 专户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汽 募集资金 3301040160017931315 31,105,593.27 车城支行 专户 杭州联合银行安吉绿色支 募集资金 201000334710210 51,938,835.85 行 专户 合 计 155,372,723.27 [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玉泉支行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杭州保俶支行的二级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风险较低的现金管理 产品。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 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汽车城分(支)行及杭 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绿色(支)分行账户办理了协定存款,根 据存款余额按日计息、按季结息,具体情况如下: 1、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汽车城分(支)行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期末余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额(万元) 杭州银行湖 单位协定存 存款 3,110.56 不适用 不适用 墅支行 款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安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关 期限 类型 排 收益率 (如有) 联交易 按日计息按 保本保证 无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季结息 收益型 [注]杭州银行湖墅支行为募集资金专户杭州银行汽车城支行的辖区支行 2、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绿色(支)分行 产品 产品 期末余额 预计年化收 预计收益金 受托方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益率 额(万元) 杭州联合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 单位协 存款 5,193.88 不适用 不适用 有限公司安吉 定存款 绿色(支)分行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关 期限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如有) 联交易 按日计息 保本保证 无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按季结息 收益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 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 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 新募投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并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经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 资以实施新募投项目。公司拟暂缓实施“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气技术改造 工程项目”,将该项目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 6,689.13 万元及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该项目在专户产生的利息 224.40 万元,合计 6,913.53 万元投入到全资子 公司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专项用于“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 技改项目”的实施。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该项目募投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2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 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0,406.0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75.4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6,689.13[注 1]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775.4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2.78%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 项目可 是否已 截至期末 是否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本年度 投入金额与承 截至期末投 到 本年度 行性是 承诺投资 变更项 调整后 累计投入金 达到 承诺投资 承诺投入 投入金 诺投入金额的 入进度(%) 预定可 实现的 否发生 项目 目(含部 投资总额 额 预计 总额 金额(1) 额 差额 (4)=(2)/(1) 使用状 效益 重大变 分变更) (2) 效益 (3)=(2)-(1) 态日期 化 丽水市杭丽 热电项目集 是 6,689.13 - - - - - - - - - - 中供气技术 改造工程 燃煤耦合一 般工业固废 是 - 6,913.53 6,913.53 1,733.53 1,733.53 -5,180.00 25.07 2024.05 - - 否 热电联产技 改项目 杭州热电集 否 3,010.00 3,010.00 3,010.00 41.93 41.93 -2,968.07 1.39 2024.12 - - 否 团信息中心 丽水市杭丽 热电项目集 尚未实 否 6,706.96 6,706.96 6,706.96 - - -6,706.96 - - - 否 中供热三期 施 项目 补充流动资 金、偿还银行 否 4,000.00 4,000.00 4,000.00 - 4,000.00 - 100.00 - - - 否 贷款 合 计 - 20,406.09 20,630.49 20,630.49 1,775.46 5,775.46 -14,855.03 - - - - - 公司已将“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气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变更为“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 热电联产技改项目”,并将该项目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 6,689.13 万元及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该项目在专户产生的利息 224.40 万元,合计 6,913.53 万元,以增资的方式投入到全资子公司 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专项用于“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技改项目”的实施。 截至目前,该项目已完成部分设备的采购和部分土建工作。 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热三期项目因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在进行合成革产业升级和结构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调整,目前园区产业布局调整和供热负荷增量预期存在不确定性,为谨慎起见,该项目暂未实 施。 杭州热电集团信息中心项目根据《浙江省数字化改革总体方案》的最新要求,公司积极推进该 项目的实施,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已完成部分设备采购款项支付,后续进一步推进信息中心 项目实施。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本报告“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 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所述。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 1]不含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该项目在专户产生的利息 224.40 万元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 半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期末计 实际累 项目达到 变更后项目 划 本年度 本年度 是否达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 计投入 投资进度(%) 预定可使 变更后的项目 拟投入募集 累计投入金 实际投入金 实现的 到预计 可行性是否发 目 金额 (3)=(2)/(1) 用状态日 资金总额 额 额 效益 效益 生重大变化 (2) 期 (1) 丽水市杭丽 燃煤耦合一般 热电项目集 工业固废热电 6,913.53 6,913.53 1,733.53 1,733.53 25.07 2024.05 - - 否 中供气技术 联产技改项目 改造工程 合 计 - 6,913.53 6,913.53 1,733.53 1,733.53 - - - - 因原募投项目实施地产业布局调整、当地用气企业景气度下滑、高耗低效企业治理力度加强 及开发区规划用地调整影响等原因,公司暂缓实施“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气技术改造 工程项目”,不再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气技术改造工程项目”, 并将该项目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 6,689.13 万元及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该项目在专 户产生的利息 224.40 万元,合计 6,913.53 万元,以增资的方式投入到全资子公司浙江安 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专项用于“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技改项目”的实施。该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项目计划总投资 9,328 万 元,项目资金不足部分由天子湖热电自筹解决。截至目前,该项目已完成部分设备的采购和 部分土建工作。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经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及 2022 年 12 月 29 日进行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