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股份: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8-12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8
债券代码:111007 债券简称:永和转债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星期五)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8 月 1 日
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国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以决议的形式对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出本公司报告期内的
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
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
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
完整披露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截至报告期末,
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
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3-089)。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
相关规定,且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行权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
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符合条件的
51 名激励对象行权,可行权数量 27.5494 万份。
监事胡永忠因其近亲属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
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
(四)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鉴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中 4 人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预留授予部分 5 人因其所在子公司
2022 年度考核结果未达到 100%行权条件,拟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
规定。注销的原因、数量合法、有效;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
股票期权。
监事胡永忠因其近亲属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
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91)。
(五)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实地反映
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和存放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的使用未损害公司和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
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3-092)。
(六)审议通过《关于调剂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在控股子公司
之间调剂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调剂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在控股子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93)。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