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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和股份: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8-12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7
债券代码:111007            债券简称:永和转债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星期五)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8 月 1 日
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
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会议由董事长童建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 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六号—
—定期报告(2023 年 2 月修订)》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3 年 2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
编制了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
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
司编制了《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
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3-089)。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行权,预留授予部分第一
个行权期可行权人员合计 51 名,可行权数量合计 27.5494 万份。
    董事徐水土先生、余锋先生、陈文亮先生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
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
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90)。

    (四)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
4 人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预留授予部分 5 人因其所在子公司 2022 年度考核
结果未达到 100%行权条件。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同意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 1.3607 万份股票期权,其中注销
首次授予部分 1.3068 万份股票期权,注销预留授予部分 0.0539 万份股票期权。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由 309 人变
更为 305 人,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保持不变。首次授予部分剩余已授予但
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49.7118 万份调整为 148.4050 万份;预留授予部分
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55.2066 万份调整为 55.1527 万份。
    董事徐水土先生、余锋先生、陈文亮先生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
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
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91)。

    (五)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并编制了《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
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
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3-092)。

    (六)审议通过《关于调剂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在控股子公司
之间调剂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
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剂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在控股子公
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