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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和股份: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2023-10-28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3-115
债券代码:111007              债券简称:永和转债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
开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预留授予限制
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
行权模式行权,主要安排如下:
     1、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2、行权数量:612,520 份
    3、行权人数:304 人
    4、行权价格(调整后):22.75 元/份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7、行权安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为 2023 年 11 月 5 日—2024 年 11 月
4 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8、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获授的股票    本次可行权的      本次可行权数量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股票期权数量    占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万份)      (万份)          总量的比例

    应振洲       总工程师        7.0000         2.1000             30.00%
    徐水土   董事、副总经理      7.0000         2.0668             29.53%
     余锋            董事        7.0000         2.1000             30.00%
    陈文亮           董事        2.3326         0.6843             29.34%
    程文霞     董事会秘书        2.3334         0.7000             30.00%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业务、管理骨干人员及董事
                                181.1142        53.6009            29.60%
   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
           (299 人)
              合计              206.7802        61.2520            29.62%
    注:1、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实施完成公司 2022 年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 股;上表中的期权数量已做相应调整;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1 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634 份股票期权,上表已剔除前述离职激励对象需要注销的股票期权的情况;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9、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1)公司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
 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
 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10、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
 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
 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