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程序合法有效。 2、经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我 们认为其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未发现其有《公司法》 《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高天乐先生任总经理,周光辉先生、葛世伟先生、 方初富先生、李珊珊女士任副总经理,黄渊先生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任期 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独立董事:朱利宏、沈福俊、董雅姝 2023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