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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洁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8-30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3-030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
于 2023 年 8 月 19 日以邮件或通讯的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以通讯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玲莉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参加
会议监事 3 人。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 2023 年半年度
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
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
项;(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
要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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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1)。

    3、审议《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6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或退休,根
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225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本次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
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4、审议《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非公开发行募
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可以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符合公司利益。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
12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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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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