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新洁能: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3-08-30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3-032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的投资产品
        投资金额:不超过 120,000 万元人民币,可循环滚动使用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
最高额度不超过 120,000 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投资产品,该 120,000 万元额度可由公司滚动使用,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对本
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为风险较低的投资
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影响较大,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
投资产品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一、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保证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
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1
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
    本次现金管理投资的最高额度不超过 120,000 万元,在规定的额度和有效期
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资金来源及相关情况
    1、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无锡新洁
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57 号)的核准,
公司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12,890,909 股,发行价格为 110.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1,417,999,990.00 元。扣除非公开发行费用 16,946,878.11 元
(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01,053,111.89 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新洁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2)00082 号《验资报告》。
    公司在江苏银行无锡华庄支行、浦发银行无锡惠山支行、中信银行无锡城西
支行、苏州银行无锡分行、招商银行无锡新区支行开设了五个募集资金账户,公
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述银行均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第三代半导体 SiC/GaN 功率器件及封测的
                                                  22,380.52              20,000.00
             研发及产业化
 功率驱动 IC 及智能功率模块(IPM)的研
                                                  61,726.54              60,000.00
               发及产业化
 SiC/IGBT/MOSFET 等功率集成模块(含车
                                                  50,852.30              50,000.00
          规级)的研发及产业化
             补充流动资金                         11,800.00              10,105.31
                  合计                           146,759.36             140,105.31



    由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资金投入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公司募集
                                         2
资金投资项目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
    (四)现金管理方式
    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20,000 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本次公司使用非公
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期限内可
由公司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为严格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
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且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
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
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同时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
为,不影响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现金管理期限
    本次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为自本次
事项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二、审议程序
    2023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次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现金管理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
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
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投资品种。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
合同。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与管理,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
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公司将根据
市场情况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
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依据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购买投资产品的相关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非公开发行
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
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通过适度地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以合理利用闲置的募集资
金,能够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公司拟投资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
受到宏观经济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开展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
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20,000 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且该 120,000 万元额度可由公司滚动使用,可以提高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达到公司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2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非公开发行募
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可以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符合公司利益。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
12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4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
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
资金增值,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及日常经营的正常进
行。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
述,公司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9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