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关于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大成证字[2023]第 012 号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www.dentons.cn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 10 号兆泰国际中心 B 座 16-21 层(100020) 16-21F, Tower B, ZT International Center, No.10, Chaoyangmen Nandajie Chaoyang District, 100020, Beijing, China Tel: +86 10-58137799 Fax: +86 10-58137788 4-1-1 dentons.cn 目录 目 录................................................................. 2 释 义................................................................. 3 正 文................................................................. 8 一、本次发行方案...................................................... 8 二、本次发行发行人的主体资格......................................... 11 三、本次发行的授权与批准............................................. 22 四、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24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26 六、发行人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6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28 八、发行人的业务..................................................... 28 九、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29 十、发行人的主要资产................................................. 31 十一、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33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34 十三、发行人的章程制定与修改......................................... 35 十四、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35 十五、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36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36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37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37 十九、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 38 二十、发行人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38 二十一、结论性法律意见............................................... 39 4-1-2 dentons.cn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文义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含义如下: 大成/本所 指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发行人、上市 股票代码: 605117,曾用名宁波德业电子科技有限公 公司、公司、 指 司、宁波德业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德业科技集团有 德业股份、德 限公司,2017 年 12 月 29 日,公司更名为宁波德业科技 业有限 股份有限公司 德业电器 指 宁波德业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德业变频 指 宁波德业变频技术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德业环境 指 宁波德业环境电器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萃绩科技 指 萃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宁波科琳宝环境电器有限公司,系德业电器的全资子公 科琳宝 指 司 德业储能 指 宁波德业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系德业变频的全资子公司 德储国际 指 宁波德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系德业储能的全资子公司 浙江德业 指 浙江德业新能源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海盐德业 指 海盐德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萃绩国际 指 上海萃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嘉兴德业 指 嘉兴德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系德业变频的全资子公司 DEYE DEYE INVERTER (SINGAPORE) PTE.LTD.,系德业变频 指 INVERTER 的境外全资子公司 DEYE NEW DEYE NEW ENERGY AUSTRALIA PTY LTD,系 DEYE 指 ENERGY INVERTER 的全资子公司 DEYE ESS DEYE ESS TECHNOLOGY (SINGAPORE) PTE.LTD,系 TECHNOLOG 指 Y 德业储能的境外全资子公司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艾思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发行人 艾思睿投资 指 的控股股东及发起人之一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德派投资 指 伙),系发行人的发起人及股东之一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亨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亨丽投资 指 伙),系发行人的发起人及股东之一 上海金浦创新消费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系发行 金浦投资 指 人的发起人及股东之一 宁波华桐恒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 华桐投资 指 人的发起人及股东之一 德帆投资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 4-1-3 dentons.cn 发行人的发起人及股东之一 宁波君润睿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 君润睿丰 指 人的发起人及股东之一 宁波才富君润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 才富君润 指 发行人的发起人及股东之一 德业汽车 指 宁波德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德辰高精 指 宁波德辰高精模塑有限公司 德业高精 指 宁波德业高精模塑有限公司 中金公司、保 荐机构、主承 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销商 立信、会计师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首次公开发行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在上海证 指 股票 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本 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人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 发行、本次向 指 票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 [2020]第 ZF10692 号《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审计报告》 指 ZF10340 号《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0432 号《审计报告》 本《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指 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律师工作报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指 告》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律师工作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法律意见书》正文之目的,不 中国 指 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法》 《公司章程》 指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近三年/报告期 指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9 月 元 指 人民币元 4-1-4 dentons.cn 注:本《法律意见书》所涉及数据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造成。 4-1-5 dentons.cn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大成证字[2023]第 012 号 致: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作为具有从事法律业务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担任本 次发行事项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及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 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发行人拟进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有 关法律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声明: 1、本所律师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保证本 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 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所律师依法对出具 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所律师仅基于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发表法律 意见。本所律师对发行人提供的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 以及有关说明进行了审查、判断,并据此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对本《法律意 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依赖于有关政府部 门、发行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口头陈述作出判断; 3、发行人保证已提供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所必需的、 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始资料、副本资料的扫描件、 复印件)及口头陈述,并保证所提供的上述所有文件的内容和口头陈述是完整、 真实的,所有原件上的签字和印章均为真实、有效的,所有副本均与正本一致, 所有复印件、电子版文件均与原件一致,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和隐瞒; 4、本所律师仅对与法律相关的业务事项履行法律专业人士特别的注意义务, 4-1-6 dentons.cn 对其他业务事项履行一般注意义务。本所律师对于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非法 律专业事项不具有进行专业判断的资格。本《法律意见书》仅就与本次发行有关 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并不对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如涉 及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内容时,均为严格按照有关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引述, 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这些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已核查或做出任何保证; 5、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所必备的法律文件, 随同其他材料一同上报; 6、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为本次发行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 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 勤勉尽责精神,对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证据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 法律意见如下: 4-1-7 dentons.cn 正文 一、本次发行方案 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 2023年2月22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根据公司2022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 定,对本次发行方案、预案等内容进行了修订,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2022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上述议案,本次发行方案如下: (一)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 面值为1.00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经中国证监会同意 注册后的12个月内由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后择机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不超过35名的 特定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 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 他合法投资者。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 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 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4-1-8 dentons.cn 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 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 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 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公司将 按最新规定进行调整。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 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 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 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7,168.0140万股(含本 数),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为准。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实际认购情况,与本次发行 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有新的规定或中国证 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要求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相应调整。 (六)限售期 4-1-9 dentons.cn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 得转让。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对发行对象所认购股票的限售期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届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 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5,000.00万元,扣除相关 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年产 25.5GW 组串式、储能式逆变器生产线 1 199,857.67 199,800.00 建设项目 2 年产 3GW 微型逆变器生产线建设项目 54,410.16 54,200.00 3 逆变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1,204.00 51,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 50,000.00 合计 355,471.83 355,000.00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进度、资金需求 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在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 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本次扣除 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公司将对上述项 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九)上市地点 4-1-10 dentons.cn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十)决议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方案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的情形。 二、本次发行发行人的主体资格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现持有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8月17日核发的《营业执照》。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724060412X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甬江南路26号 法定代表人:张和君 注册资本:23893.38万元 成立日期:2000年8月4日 营业期限:2017年5月10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热交换器、制冷设备、除湿设备、空气净化设备、水净化设备、 新风系统设备、太阳能空调、逆变器、变频水泵、电子智能控制器的研发、制造、 销售;自有房屋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或禁止 的技术和货物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登记状态:存续 (二)发行人的设立及股本演变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设立及历次股本变动均已取得了必要的授 4-1-11 dentons.cn 权和批准,合法、有效。 (三)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现存的控股子公司共14家,具体持 股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1 德业电器 10,000 万元 公司直接持有德业电器 100%的股权 2 德业变频 30,000 万元 公司直接持有德业变频 100%的股权 3 德业环境 17,000 万元 公司直接持有德业环境 100%的股权 4 萃绩科技 10,000 万元 公司直接持有萃绩科技 100%的股权 5 科琳宝 100 万元 德业电器持有科琳宝 100%的股权 6 德业储能 6,000 万元 德业变频持有德业储能 100%的股权 7 德储国际 5,000 万元 德业储能持有德储国际 100%的股权 8 浙江德业 40,000 万元 公司直接持有浙江德业 100%的股权 9 海盐德业 40,000 万元 公司直接持有海盐德业 100%的股权 10 萃绩国际 1,000 万元 公司直接持有萃绩国际 100%的股权 11 嘉兴德业 1,000 万元 德业变频持有嘉兴德业 100%的股权 DEYE 12 10,000 新加坡元 德业变频持有 DEYE INVERTER 100%的股权 INVERTER DEYE NEW 10,000 澳大利亚 DEYE INVERTER 持有 DEYE NEW ENERGY 13 ENERGY 元 100%的股权 DEYE ESS 德业储能持有 DEYE ESS TECHNOLOGY 14 10,000 新加坡元 TECHNOLOGY 100%的股权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上述公司的《营业执照》、工商登记档案等资料,并经本 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公开网站查询,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述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1、德业电器 名称:宁波德业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30206756283223K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1-12 dentons.cn 住所:浙江省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日显南路568号3幢 法定代表人:张和君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29日 营业期限:2015年10月28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制冷设备、除湿设备、加湿设备、空气净化设备、水净化设备、 空气消毒设备、水消毒设备、新风系统(新风机)、风扇、循环风扇、排气风扇、 空气过滤设备与装置、通风设备和装置、干衣机、烘干设备、除螨设备、恒温恒 湿机、制水机的研发、制造、销售;太阳能空调、空气源热泵、热泵型热风机、 组合式空调、精密空调、商用空调、家用空调、特种空调的研发、制造、销售; 制冷、除湿工程的设计、安装和维修服务;除湿、制冷、空气净化科技领域内的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模具、注塑、钣金、汽车部件、空调部件的研 发、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公司经 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状态:存续 股东信息:发行人持有其100%股权 2、德业变频 名称:宁波德业变频技术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30200665572062U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甬江南路26号 法定代表人:张和君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8月20日 4-1-13 dentons.cn 营业期限:2007年8月20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节能直流变频空调、除湿机、空气净化器、热泵型热风机、商用 空调、风机、水泵、冰箱、洗衣机的控制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变频水泵的研 发、生产、销售;太阳能空调的研发、生产、销售;微型、分布式逆变器的研发、 生产、销售;汽车发动机ECU电子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空气源热泵、热泵 型热风机、商用空调、家用空调、特种空调及其零配件的生产、研发、销售、安 装、维修及售后服务;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光伏发电系统集成;储能设备研发、 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 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登记状态:存续 股东信息:发行人持有其100%股权 分支机构:德业变频设有 6 家分公司: 序号 名称 营业场所 负责人 成立日期 登记机关 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 宁波德业变频技术有 2019 年 8 平 山县 市场 1 平山镇冶河西路冶河明 高攀 限公司平山分公司 月 20 日 监督管理局 珠 2 区 37 号商铺 宁波德业变频技术有 赵县赵州镇柏林大街孵 2019 年 8 赵 县市 场监 2 郑忠胜 限公司赵县分公司 化园 405 室 月 27 日 督管理局 宁波德业变频技术有 山西省运城市永济市城 2019 年 8 永 济市 市场 3 高攀 限公司永济分公司 北街道滨河假日酒店下 月 29 日 监督管理局 临 汾市 尧都 宁波德业变频技术有 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屯 2019 年 10 4 高攀 区 市场 监督 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里镇西芦村中大街 1 号 月 25 日 管理局 宁波德业变频技术有 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马 2019 年 11 微 山县 市场 5 郁斌 限公司马坡分公司 坡镇人民政府东 200 米 月4日 监督管理局 宁波德业变频技术有 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两 2019 年 11 微 山县 市场 6 郁斌 限公司两城分公司 城镇人民政府东 50 米 月4日 监督管理局 3、德业环境 名称:宁波德业环境电器有限公司 4-1-14 dentons.cn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30282MA2GQ6YC8L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日显南路568号 法定代表人:张和君 注册资本:17,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9年4月17日 营业期限:2019年4月17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环境电器、家用电器及配件、制冷设备、除湿设备、空气净化设 备、水净化设备、空调设备、新风系统设备、空气源热泵式热水器及热水机组、 空气源热泵热风机采暖器、太阳能空调、热交换器、塑料制品、五金配件的研发、 制造、加工、销售、安装、维修、售后服务及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 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状态:存续 股东信息:发行人持有其100%股权 4、萃绩科技 名称:萃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10105MA1FWPH89W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临虹路280弄9号2-3层 法定代表人:张和君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4月27日 营业期限:2021年4月27日至长期 4-1-15 dentons.cn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光伏和储能技术及智能家居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国内贸易代 理;市场营销策划;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热利 用产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 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状态:存续 股东信息:发行人持有其100%股权 5、科琳宝 名称:宁波科琳宝环境电器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30206316882740B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盐场1号办公楼十号921室 法定代表人:张栋业 注册资本:1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1月13日 营业期限:201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12日 经营范围:除湿机、空气净化器、加湿器、移动空调的批发零售,塑料制品、 机电设备(除汽车)、金属材料及产品、化工材料及产品(除危险品)、汽车塑 料件及零部件、五金交电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状态:存续 股东信息:德业电器持有其100%股权。 4-1-16 dentons.cn 6、德业储能 名称:宁波德业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20505MA21RQC14L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日显南路568号4幢 法定代表人:张和君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0 年 6 月 22 日 营业期限:2020 年 6 月 22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储能技术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 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 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机 组及零部件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 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专用设备修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 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登记状态:存续 股东信息:德业变频持有其 100%股权 7、德储国际 名称:宁波德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30282MABPE5KU2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1-17 dentons.cn 住所:浙江省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海丰北路 999 号 法定代表人:张和君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2 年 5 月 26 日 营业期限:2022 年 5 月 26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储能技术服 务;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 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软件销售;太 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 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 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 专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状态:存续 股东信息:德业储能持有其 100%股权 8、浙江德业 名称:浙江德业新能源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30481MAC3HR2R1Q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尖山新区金牛路 2 号黄湾中小企业产业园 8 号-8 法定代表人:张和君 注册资本:4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2 年 11 月 4 日 营业期限:2022 年 11 月 4 日至无固定期限 4-1-18 dentons.cn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 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储能技术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 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 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 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 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专用设备修 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电气设备修理; 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发 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登记状态:存续 股东信息:发行人持有其 100%股权 9、海盐德业 名称:海盐德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30424MAC3HKFG5Q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西塘桥街道(海盐经济开发区)海港大道 1817 号 301-6 室 法定代表人:张和君 注册资本:4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2 年 11 月 4 日 营业期限:2022 年 11 月 4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 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储能技术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 4-1-19 dentons.cn 产;电池零配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 发电装备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 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 组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 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登记状态:开业 股东信息:发行人持有其100%股权 10、萃绩国际 名称:上海萃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10105MAC1T6W16G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临虹路 280 弄 9 号 1 层 法定代表人:张和君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2 年 10 月 21 日 营业期限:2022 年 10 月 21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销售;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 网技术服务;软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 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 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机械设备销售;电子 产品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 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专用设备修理;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气设备修理; 4-1-20 dentons.cn 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通用设 备修理;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 国内贸易代理;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制 冷、空调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技术进出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发 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股东信息:发行人持有其 100%股权 11、嘉兴德业 名称:嘉兴德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30424MAC8K6FY5M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西塘桥街道(海盐经济开发区)海港大道1817号 301-7室 法定代表人:张和君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3 年 2 月 13 日 营业期限:2023 年 2 月 13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 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力电子 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 器件零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齿轮及齿轮 减、变速箱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智能输 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太阳能热 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制冷、空调设 4-1-21 dentons.cn 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软件销售;电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 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 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 供(配)电业务;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登记状态:存续 股东信息:德业变频持有其 100%股权 12、DEYE INVERTER DEYE INVERTER 设立于 2022 年 6 月 1 日,注册地址为 152 BEACH ROAD , #14-02, GATEWAY EAST, SINGAPORE,注册资本 10,000 新加坡元。德业变频持 有其 100%股权。 13、DEYE NEW ENERGY DEYE NEW ENERGY 设立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注册地址为 MELBOURNE VIC 3004,注册资本 10,000 澳大利亚元。DEYE INVERTER 持有其 100%股权。 14、DEYE ESS TECHNOLOGY DEYE ESS TECHNOLOGY 设立于 2022 年 10 月 12 日,注册地址为 2 VENTURE DRIVE, #11-31, VISION EXCHANGE, SINGAPORE,注册资本 10,000 新加坡元。德业储能持有其 100%股权。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截 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根据有关法律及其章程需要终止的 情形,具备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发行的授权与批准 (一)已经取得的授权与批准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发行已取得以下授权和批准: 2022 年 10 月 28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4-1-22 dentons.cn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 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 关的议案。 2022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 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 关的议案。 2023 年 2 月 22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 相关规定,对本次发行方案、预案等内容进行了修订。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的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未 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 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已经依照法定程序作出批准本次发 4-1-23 dentons.cn 行的决议,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尚待取得的授权与批准 本次发行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了现阶段需取得的批准与 授权,尚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四、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属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二)本所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条件进行了逐一核对: 1、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均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均相同,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 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 2、发行人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对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作出决议, 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 3、根据发行人的承诺,发行人本次发行未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的 方式,符合《证券法》第九条的规定。 4、根据发行人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及立信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出具的《关于宁波德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1278 号),发行人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 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情形,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 (一)项所述情形。 5、根据立信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0432 号),审计 意见认为,发行人 2021 年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发行人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度的 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发行人已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在上交所网站 披露了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及 2021 年年度报告,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发行 4-1-24 dentons.cn 人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所述情形。 6、根据发行人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且最近一年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所述情形。 7、根据发行人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亦未因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所述情形。 8、根据发行人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 存在严重损害发行人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注册管 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所述情形。 9、根据发行人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投 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 一条第(六)项所述情形。 10、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及发行人的承诺,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不存 在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的情形, 发行人将在依法完成项目备案、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方面所需的各项手续后依 法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项的规 定。 11、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及发行人的承诺,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不存在为持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 主要业务的公司的情形,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 12、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及发行人的承诺,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主要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 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 (三)项的规定。 13、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 条件的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对象,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4-1-25 dentons.cn 14、根据本次发行方案,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 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符合《注册管理办法》 第五十六条和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15、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发行对象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 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对发行对象所认购股票的限 售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16、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及发行人的承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主要股东不存在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也 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 17、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及发行人的承诺,发行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发行人控 制权发生变化,不适用《注册管理办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各项条件。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健全,发行人在资产、业务、人 员、机构、财务方面独立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六、发行人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一)发行人的主要股东 根据发行人《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十大 股东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冻结 股东名称 号 (股) (%) 股份数量(股) 总数(股)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艾思睿投 1 90,728,960 37.97 90,728,960 0 资管理有限公司 2 张和君 57,344,000 24.00 57,344,000 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亨丽投资 3 6,039,040 2.53 6,039,040 0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4,810,355 2.01 0 0 注 5 周玉平 2,228,783 0.93 0 0 宁波华桐恒泰创业投资合伙 6 1,861,840 0.78 0 0 企业(有限合伙) 4-1-26 dentons.cn 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冻结 股东名称 号 (股) (%) 股份数量(股) 总数(股) 7 陆亚珠 1,792,000 0.75 1,792,000 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派投资 8 1,792,000 0.75 1,792,000 0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 张晖 1,777,293 0.74 0 0 10 挪威中央银行-自有资金 1,385,000 0.58 0 0 合计 169,759,271 71.04 157,696,000 / 注:周玉平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11,400 股,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 2,217,383 股。 上述股东中,张和君与陆亚珠为夫妻关系;张和君持有艾思睿投资 99.00%的 股权,持有德派投资 47.44%的合伙份额,持有亨丽投资 22.97%的合伙份额并担 任亨丽投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陆亚珠持有艾思睿投资 1.00%的股权, 持有德派投资 1.00%的合伙份额,并担任德派投资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 人。 (二)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控股股东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艾思睿投资持有发行人 37.97%的股份,为发行人的 控股股东。 根据艾思睿投资现持有的《营业执照》、工商登记档案,并经本所律师登录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截至本《法律意 见书》出具之日,艾思睿投资的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艾思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B 区 C0408 法定代表人:张和君 注册资本:4,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7 年 7 月 27 日 营业期限:2017 年 7 月 27 日至 2037 年 7 月 26 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实业投资、项目投资、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 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 4-1-27 dentons.cn 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状态:存续 股东信息:张和君持有其 99%股权,陆亚珠持有其 1%股权。 2、实际控制人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张和君直接持有发行人 24.00%的股份,通过持有控 股股东艾思睿投资 99.00%的股权而间接控制发行人 37.97%的股份,通过担任亨 丽投资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而间接控制发行人 2.53%的股份。张和君 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合计控制发行人 64.50%的股份,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张和君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居民身份证号码: 330206195208******。 经核查,最近三年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2022 年 12 月 2 日,艾思睿投资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1,050,000 股质押给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质押股份类型为限售流通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发行人股份数量的比例为 1.16%,质押股份数量占发行人总股本的比例为 0.44%,本次质押不会导致发行人 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艾思睿投资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张和君为发行 人的实际控制人。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历次股本变动均已取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发行人历次股本变动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八、发行人的业务 (一)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主营业务 1、经营范围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范围详见本《法律意见书》正文之“二/(一)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和“二/(三)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2、主营业务 4-1-28 dentons.cn 根据《2021 年年度报告》《审计报告》及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是一家集研 发、设计、生产、销售、服务为一体的制造企业,拥有环境电器系列、热交换器 系列和以逆变器为主的电路控制系列的三大核心业务,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包括逆 变器系列、热交换器系列和除湿机系列等。根据《审计报告》,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在 99%以上。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突出。 3、主要业务资质 经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范 围和经营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及其控股子 公司的主营业务已取得必要的业务资质和许可。 (二)发行人在中国大陆之外从事经营的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和说明,德业变频于2022年6月1日在新加坡设立全资 子公司DEYE INVERTER,主要从事国际贸易;DEYE INVERTER于2022年9月30 日在澳大利亚设立全资子公司DEYE NEW ENERGY,德业储能于2022年10月12日 在新加坡设立全资子公司DEYE ESS TECHNOLOGY,上述公司尚未实际开展业 务。前述境外子公司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正文之“二/(一)发行人 的基本情况”和“二/(三)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三)发行人经营持续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 行人不存在需要终止营业的情形。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守法证明材料、发行人的书面确认文 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最近三年在工商、环保、土地、劳动和社会保障、 税务等方面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不存在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九、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一)关联方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上市公司信息披 4-1-29 dentons.cn 露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的规定,发行人的关联方详见《律师工作报告》正文 “九/(一)关联方”。 (二)关联交易 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关联担保、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具体情况详见《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九/(二) 关联交易”。 (三)发行人关联交易的公允决策程序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经核查,发行人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公司章 程中对关联交易有关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 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认定、关联交易的审议和披露等进行了明确 的规定,确立了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在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与其相关的关联交 易时的回避制度。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已确立了关联交易的公允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发行人 控股股东艾思睿投资和实际控制人张和君均已出具《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函》。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控股股东艾思睿投资、实际控制人张和君及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关于规范关联交易承诺的行为,有利于对发行人 及发行人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 (四)同业竞争 根据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 律师认为,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之间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的情形。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人控股股东艾思睿投资、实际控制人张和 君均已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4-1-30 dentons.cn 企业之间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并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经采取有效措施 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 十、发行人的主要资产 (一)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现存的控股子公司详见本《法律意 见书》正文之”二/(一)发行人基本情况”和“二/(三)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所持控股子公司股权不存在质押情 况。 (二)土地及房产 1、土地使用权 根据公司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等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 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拥有 9 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中 5 项存在抵押情况。 2、房屋所有权 根据公司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等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 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拥有 7 项房屋所有权,其中 5 项存在 抵押情况。 3、租赁房产 根据公司提供的房屋租赁协议等文件,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 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仍在履行期限内的面积较大(1,000 ㎡以上)的主要房产租赁 共 3 项。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和说明,上述第 2 项、第 3 项尚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 该等租赁房屋均作为宿舍使用,不属于发行人的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因此,该等 情形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上述租赁房屋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规定,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 4-1-31 dentons.cn 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因此,该等情形不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 子公司依法使用该等租赁房屋造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三)在建工程 根据《审计报告》、2022 年 1-9 月财务报表以及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的在建工程共 4 项,账面价值共计 30,558.84 万元。 (四)知识产权 1、商标 根据公司提供的商标注册证等资料,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 局中国商标网(http://sbj.cnipa.gov.cn/)查询,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取得的境内注册商标共计 11 项,境外注册商标共计 2 项。 2、专利 根据公司提供的专利证书等资料,并经本所律师登录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 息查询网站(http://cpquery.cnipa.gov.cn/)查询,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拥有 319 项专利。 3、软件著作权 根据公司提供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等资料,并经本所律师登录中国 版权保护中心(http://www.ccopyright.com.cn/)查询,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 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拥有 36 项软件著作权。 4、作品著作权 根据公司提供的作品登记证书等资料,并经本所律师登录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http://www.ccopyright.com.cn/)查询,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 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拥有 11 项作品著作权。 5、域名 根据公司提供的域名证书等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 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拥有 10 项网络域名。 (五)货币资金 4-1-32 dentons.cn 根据《审计报告》、2022 年 1-9 月财务报表以及公司提供的资料,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为 304,934.66 万元,其中包括受限资金 ETC 保证金 4.3 万元。 (六)主要生产经营设备 根据《审计报告》、2022 年 1-9 月财务报表以及公司提供的固定资产明细表,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拥有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为 83,831.03 万元, 其中除了房屋建筑物以外,主要生产经营设备包括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 备、办公家具设备等。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 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其拥有所有权的上述主要财产不存在产权纠纷。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一) 重大合同 经核查,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销售 合同、重大采购合同、综合授信合同、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合同、担保合同、重 大工程建设合同合法有效,合同履行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 重大侵权之债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 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而产生的重大侵权之债。 (三) 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重大债权债务及担保 根据《审计报告》、2022 年 1-9 月财务报表及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 核查,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除《律师工作报告》“九/(二)关联交易”披露的 关联交易产生的债权债务外,发行人与发行人关联方(不包括发行人子公司)之 间不存在其他重大债权债务关系或相互提供担保的情形。 (四) 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和应付款项 根据《审计报告》、2022 年 1-9 月财务报表及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 核查,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主要系 4-1-33 dentons.cn 因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产生。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一) 发行人的增资扩股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一次增资,具体情况如下: 2022 年 4 月 20 日及 2022 年 5 月 1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及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70,667,000 股为基 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共计转增 68,266,800 股,分配后 总 股 本 为 238,933,800 股 。 权 益 分 派 实 施 完 成 后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由 人 民 币 170,667,000.00 元 变 更 为 238,933,800.00 元 , 总 股 本 由 170,667,000 股 变 更 为 238,933,800 股,每股 1 元。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增资扩股已履行了法定的批准程序,变化结果合 法、有效。 (二) 重大资产收购或出售 经发行人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无重大收购或出售资产 行为。 2022 年 12 月,德业变频收购了德业储能的其他股东合计持有的德业储能 48% 的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2022 年 12 月 9 日,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宁波德业变频技术有限公司 拟股权收购涉及的宁波德业储能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 告》(银信评报字(2022)沪第 C00060 号),确认在评估基准日(2022 年 11 月 30 日)德业储能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30,500 万元。 2022 年 12 月 21 日,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同 意德业变频拟使用自有资金 13,720 万元人民币购买其控股子公司德业储能剩余 48% 股权。同日,德业储能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同日,德业变频分别 与德业储能的其他股东珠海威芯科技有限公司、顾俭平、叶国志、陈建华、陈旭 东、吴特镇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德业变频以合计 13,720 万元的价格购买上述股 东合计持有的德业储能 48%的股权。 4-1-34 dentons.cn 2022 年 12 月 23 日,德业储能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德业变频 持有德业储能 100%股权。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股权转让事项不 会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三) 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 经发行人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无合并、分立、减少注 册资本等情况。 (四) 拟进行的重大的资产置换、资产剥离、资产出售或收购等行为 经发行人确认,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无拟进行的重大的 资产置换、资产剥离、资产出售或收购等计划或安排。 十三、发行人的章程制定与修改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及报告期内的修改均已 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十四、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一) 发行人的组织机构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已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 (二)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具有健全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 规则,该等议事规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规范运作情况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4-1-35 dentons.cn (四)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授权及重大决策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历次授权及重 大事项决策均履行了《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合法、有效。 十五、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一) 发行人的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近三年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变化情况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近三年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主要 系因公司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内部业务调整和业务发展需要所致,发行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的经营未因上述变化受 到不利影响,上述变化不会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三) 发行人的独立董事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已设立独立董事,其任职资格、职权范围符 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一)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和税率 经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报告期末适用的主要税种、税率符合法律法 规的规定。 (二) 发行人以及控股子公司的税收优惠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报告期内所享受的主要税 收优惠合法、有效。 (三) 发行人以及控股子公司享受的财政补助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报告期内所享受的主要财 政补助合法、有效。 4-1-36 dentons.cn (四)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依法纳税情况 根据相关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及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 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依法纳税,不存在因违反税收有关法律法规而受到 税务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一) 环境保护 根据相关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及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 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 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二) 产品质量和技术标准 根据相关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及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的 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三) 劳动用工与社会保障 根据相关劳动监察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 具的证明及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报告期 内不存在因违反有关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 政处罚的情形。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一) 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的运用情况 根据发行人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报告的议案》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过程履行了相应 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的用途而未作纠正的情形。根据天职 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出具的《关于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1278 号),发行人编制的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在所有 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 4-1-37 dentons.cn 字[2007]500 号)编制,如实反映了发行人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 (二)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的用途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违反国家产业政策 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十九、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与其主营业务一致,符合国 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十、发行人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一)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 行人的未决诉讼、仲裁案件不会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及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 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针对其重要资产、权益和业务及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本次 发行有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 根据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确认及工商、税收等有关部门出具的 证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针对其重要资产、权益和业务及其他可能 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有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 根据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信息调查表及提供的个人信用 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 行政处罚案件。 4-1-38 dentons.cn 但上述结论受到下列因素的限制: 1、本所律师的判断是基于确信上述各方所作出的确认和承诺及相关证言是按 照诚实和信用的原则作出的。 2、由于中国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民事案件管辖法院除被告住所地法院外,还 根据情况分别适用原告住所地法院、合同签订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侵权行为所 在地法院等,在某些情况下可能还会涉及到专属法院的管辖,某些诉讼还可能会 在境外法院提起。对于仲裁案件,通常由合同双方通过协议选择仲裁机构。对于 行政处罚案件,也无法对全国各地所有的行政机关进行调查。因此,本所律师无 法穷尽对上述机构的调查。 二十一、结论性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具备《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主体 资格和实质条件。本次发行已经取得了现阶段需取得的批准与授权,待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发行人将实施本次发行。 (以下无正文) 4-1-39 dentons.cn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法律意见书》之签章页)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 袁华之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 李寿双 章蕴芳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 叶元华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 刘 莉 年 月 日 4-1-40 dentons.cn 4-1-41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关于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 大成证字[2023]第 012-3 号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www.dentons.cn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 10 号兆泰国际中心 B 座 16-21 层(100020) 16-21F, Tower B, ZT International Center, No.10, Chaoyangmen Nandajie Chaoyang District, 100020, Beijing, China Tel: +86 10-58137799 Fax: +86 10-58137788 7-3-1 dentons.cn 目录 第一部分 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 6 问题 1、关于募投必要性 ............................................... 6 问题 7、关于专利纠纷 ................................................. 9 第二部分 补充披露或更新的事项 .......................................15 一、本次发行方案..................................................... 15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15 三、本次发行的授权与批准............................................. 18 四、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18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21 六、发行人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1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22 八、发行人的业务..................................................... 22 九、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25 十、发行人的主要资产................................................. 32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37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41 十三、发行人的章程制定与修改......................................... 41 十四、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41 十五、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42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42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45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45 十九、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 47 二十、发行人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48 二十一、结论性法律意见............................................... 49 附表一: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的重大销售合同及重要销售框架合同情况...... 51 附表二: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的重大采购合同及重要采购框架合同情况...... 52 7-3-2 dentons.cn 附表三: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借款合同........................ 53 附表四: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担保合同情况.................... 54 附表五: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在 2022 年度享受的主要财政补助情况 ......... 57 7-3-3 dentons.cn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大成证字[2023]第 012-3 号 致: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作为具有从事法律业务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担任本 次发行事项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及《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 尽责精神,就发行人拟进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有关法律事项,于2023年2 月28日出具了《关于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法律 意见书》和《关于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律师工 作报告》。 鉴于自《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出具之日期间(以下简称“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的有关情况发生了 变化,且上交所于2023年3月11日下发《关于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本所就发 行人的最新情况以及《审核问询函》涉及的有关事宜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是对《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的更 新和补充,并构成《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除非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中另有说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中所使 用的简称和词语与《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中已定义的相同词语具有 相同的含义。本所在《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中发表法律意见的前提、 假设和声明同样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为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本所特作如下声明: 7-3-4 dentons.cn 1、本所律师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保证本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 见合法、准确。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本所律师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所律师仅基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 的事实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对发行人提供的与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以及有关说明进行了审查、判断,并据此出具本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对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至关重要而又无法 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依赖于有关政府部门、发行人或者其他有关 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口头陈述作出判断; 3、发行人保证已提供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所必需的、真实、准 确、完整、有效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始资料、副本资料的扫描件、复印件) 及口头陈述,并保证所提供的上述所有文件的内容和口头陈述是完整、真实的, 所有原件上的签字和印章均为真实、有效的,所有副本均与正本一致,所有复印 件、电子版文件均与原件一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所律师仅对与法律相关的业务事项履行法律专业人士特别的注意义务, 对其他业务事项履行一般注意义务。本所律师对于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非法 律专业事项不具有进行专业判断的资格。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仅就与本 次发行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并不对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专业事项发表 意见。如涉及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内容时,均为严格按照有关中介机构出具 的报告引述,且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这些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已核查或做出任何 保证; 5、本所律师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所必备 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同上报; 6、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仅供发行人为本次发行之目的使用,不得用 作其他任何目的。 7-3-5 dentons.cn 第一部分 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问题 1、关于募投必要性 根据申报材料,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355,000.00万元,其 中用于年产25.5GW组串式、储能式逆变器生产线建设项目199,800.00万元,年产 3GW 微 型 逆 变 器 生 产 线 建 设 项 目 54,200.00 万 元 , 逆 变 器 研 发 中 心 建 设 项 目 51,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万元。2)年产3GW微型逆变器生产线建 设项目、逆变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用地尚未取得。3)2022年1-9月公司货币现金 余额为304,934.66万元。 请发行人说明:(1)结合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与现有产品、前次募投项目产 品的区别与联系,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涉及重复建设,以及在前次募集资金未 使用完毕且货币现金余额较大情况下,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扩大业务规模的必要性; (2)本次募投项目的准备和进展情况,公司同时投向多种逆变器产品的考虑, 是否具备相关人员、技术、管理能力;(3)列示公司现有产能及扩产情况,并 结合本次募投各产品的市场空间、竞争格局、在手及意向订单、产能利用率、产 销率以及同行业公司扩产情况,说明本次募投项目产能消化的合理性,相关风险 是否充分披露;(4)是否存在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5) 请发行人披露本次募投项目用地的计划、取得土地的具体安排、进度,是否符合 土地政策、城市规划,募投项目用地落实的风险;如无法取得募投项目用地拟采 取的替代措施以及对募投项目实施的影响等。 请保荐机构核查上述问题并发表意见,请发行人律师核查问题(4)(5)并 发表意见。 【回复】 根据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相关资料及发行人的说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及募 投项目用地相关情况如下: 一、是否存在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 2022年10月28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议案。2023年2月22日,发行人召 7-3-6 dentons.cn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 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截至2022年10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首 次审议本次发行及本次募投相关议案前,本次募投项目既定投资均尚未投入,本 次募集资金亦不涉及置换上述董事会决议日前项目已投入的资金。 二、请发行人披露本次募投项目用地的计划、取得土地的具体安排、进度, 是否符合土地政策、城市规划,募投项目用地落实的风险;如无法取得募投项目 用地拟采取的替代措施以及对募投项目实施的影响等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出具之日,发行人已与浙江省海盐经济开 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协议并设立子公司海盐德业,拟于浙江省海盐经济 开发区进行“年产 25.5GW 组串式、储能式逆变器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发行人 本次募投项目用地符合当地土地及城市规划,已经依法办理了相应的投资项目备 案、环评手续,同时海盐德业已与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浙(2023)海盐县不动产权第 0000382 号)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 330424202309002 号)。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出具之日,发行人已与浙江省海宁市黄湾 镇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协议并设立子公司浙江德业,拟于浙江省海宁市黄湾镇 辖区进行“年产 3GW 微型逆变器生产线建设项目”及“逆变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用地符合当地土地及城市规划,已经依法办理了相应 的投资项目备案、环评手续,同时浙江德业已与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正在办理取得土地权属证书相关程序。 根据海宁市黄湾镇人民政府于 2023 年 1 月 3 日出具的《情况说明》:海宁市 黄湾镇人民政府与发行人签署了《微型逆变器生产制造、逆变器研发项目投资协 议书》,该协议涉及的与发行人“年产 6GW 微型逆变器项目”相关手续正在办理 中。发行人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德业作为上述项目的实施主体。由于办理企业投 资项目备案、环评及土地使用权相关程序统一按照地块为单位进行办理,因此发 行人募投项目“年产 3GW 微型逆变器生产线建设项目”及“逆变器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及其他同地块下的项目统一以“年产 6GW 微型逆变器项目”进行企业投资 7-3-7 dentons.cn 项目备案、环评及土地使用权相关程序。截至该说明出具日,发行人及浙江德业 “年产 6GW 微型逆变器项目”已完成企业投资项目赋码流程,项目代码为 2212- 330481-04-01-413720。上述募投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 土地管理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浙江德业取得该土地使用权及相关环评不存 在实质性法律障碍。浙江德业将在履行招拍挂程序后正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如上 述项目用地无法按照计划取得,海宁市黄湾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将积极协调附 近其他可用地块,以满足发行人及浙江德业募投项目的用地需求,推进发行人及 浙江德业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综上,发行人子公司海盐德业就本次募投项目“年产 25.5GW 组串式、储能式 逆变器生产线建设项目”用地已取得相关土地使用权。发行人子公司浙江德业就 本次募投项目“年产 3GW 微型逆变器生产线建设项目”及“逆变器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用地已签署相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正在办理取得土地权 属证书相关程序,并且当地政府已出具说明表示若项目用地无法按照计划取得, 当地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将协调附近其他可用地块作为替代措施。因此,本次募 投项目用地落实不存在重大风险,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核查意见 (一)核查过程 本所律师履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关于审议本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取得发行人关于董 事会决议日前项目已投入的资金的说明; 2、取得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投资项目备案、环评批复文件;取 得海宁市黄湾镇人民政府关于发行人“年产 3GW 微型逆变器生产线建设项目”及 “逆变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相关事项出具的《情况说明》;取得“年产 3GW 微 型逆变器生产线建设项目”及“逆变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对应地块的《国有建 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年产 25.5GW 组串式、储能式逆变器生产线建设 项目”对应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及《建设 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核查意见 7-3-8 dentons.cn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 1、截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首次审议本次发行及本次募投相关议 案前,本次募投项目既定投资均尚未投入,不存在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董事会 前投入的情形; 2、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用地符合土地政策、城市规划,本次募投项目用地落实 不存在重大风险,其中“年产 25.5GW 组串式、储能式逆变器生产线建设项目”用 地已取得相关土地使用权,“年产 3GW 微型逆变器生产线建设项目”及“逆变器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用地已签署相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正在办 理取得土地权属证书相关程序,且当地政府已出具说明表示若项目用地无法按照 计划取得,当地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将协调附近其他可用地块作为替代措施,不 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问题 7、关于专利纠纷 根据申报材料,2021 年 6 月 17 日,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起诉发行人 子公司德业电器及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要求立即停止实施侵害格力 电器发明专利权的行为,要求德业电器赔偿格力电器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合计 2,000 万元,并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2022 年 1 月 13 日,格力电器向北京知 识产权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专利无效决定书,德 业电器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上述案件正在审理中。 请发行人说明:相关专利对公司的重要程度,上述专利权纠纷的基本案情及 目前进展,模拟测算败诉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的影响并披露 相关风险,是否构成本次再融资的障碍。 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根据相关案件资料及发行人的说明,相关专利及案件情况如下: 一、相关专利对公司的重要程度 (一)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电器”)诉德业电器、 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民 7-3-9 dentons.cn 事诉讼(以下简称“格力电器专利侵权民事诉讼”) 1、涉案专利对应部件在发行人被诉侵权产品中的技术占比、价值占比均极 低 本案涉案专利为格力电器的专利号为 ZL201310368678.0、名称为“除湿机” 的发明专利,其保护的内容及其明创新点仅在于除湿机底盘的储水槽。在技术层 面,储水槽属于被诉侵权产品(德业电器的型号为 DYD-D50A3 的除湿机)边缘次 要的塑料部件,其对被诉侵权产品的重要性远远低于蒸发器、冷凝器、压缩机、 风扇、机体外壳等核心部件。在价值层面,涉案专利的储水槽所在的底盘价值较 低,其价值占比不足被诉侵权产品总价值的 0.5%。 2、被诉侵权产品非发行人重要产品 本案被诉侵权产品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德业电器的型号为 DYD-D50A3 的除湿 机,属于发行人环境电器品类下的产品。发行人环境电器类产品包括除湿机、空 气源热泵热风机等产品,其中除湿机类别包括家用除湿机、工业除湿机、非标除 湿机等,各个类别的除湿机亦由众多型号的产品组成,被诉侵权产品仅是其中一 个型号。 格力电器提出的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付费用 2,000 万元占发行人报告期 (系指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下同)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均低于 1%, 具体测算情况如下表所示: 格力电器提出的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付费用 项目 营业收入(万元) 占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0 年度 302,363.10 0.66% 2021 年度 416,793.00 0.48% 2022 年度 595,552.00 0.34% 因此,被诉侵权产品仅为发行人环境电器品类项某一类别中的一种型号,且 格力电器诉请的赔偿金额占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均低于 1%。 综上所述,涉案专利不属于被诉侵权产品的核心部件且其价值占比极低;被 诉侵权产品仅为发行人环境电器品类项某一类别中的一种型号,按照格力电器提 出的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付费用 2,000 万元占发行人报告期各期营业收入比例 测算,占比均低于 1%。 7-3-10 dentons.cn (二)格力电器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德业电器(第三人)专利行政纠纷行政 诉讼(以下简称“格力电器专利无效行政诉讼”) 本案涉案专利为格力电器专利号为 ZL201120213885.5、名称为“除湿机”的 实用新型专利。经发行人子公司德业电器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先后两次就该专 利权作出部分无效的决定。本案中,格力电器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于第二次作出的 专利权部分无效决定不服,因而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行政 诉讼,并将发行人子公司德业电器列为第三人。 格力电器曾以德业电器侵害其上述实用新型专利权为由对德业电器提起两起 民事诉讼,涉案专利经德业电器申请并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宣告专利权部分无 效后,格力电器相应撤诉。该等已撤诉民事诉讼案件涉及的发行人产品为型号为 DYD-W20A3 和 DYD-A20A3 的除湿机,该等型号除湿机为发行人环境电器品类项某 一类别中的一种型号,不属于发行人核心产品。 此外,在格力电器专利无效行政诉讼中,发行人子公司德业电器仅作为第三 方参加诉讼,不涉及承担承担相关义务或履行相关责任。 综上所述,本案涉案专利持有人为格力电器,不涉及发行人自有专利,且该 专利已经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专利权部分无效的决定。在该行政诉讼中,发行人 子公司德业电器仅作为第三方参与诉讼,不涉及承担相关义务或履行相关责任。 二、基本案情及目前进展 (一)格力电器专利侵权民事诉讼 2021 年 6 月,格力电器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德业电器、京东公司提起民事 诉讼,请求法院:(1)判令德业电器立即停止实施侵害格力电器 ZL201310368678.0 号发明专利权的行为,包括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型号为 DYD-D50A3 的除湿机产品,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及生产该侵权产品的专用模具;(2) 判令京东公司立即停止实施侵害格力电器 ZL201310368678.0 号发明专利权的行为, 包括停止销售、许诺销售型号为 DYD-D50A3 的除湿机产品,销毁库存侵权产品; (3)判令德业电器赔偿格力电器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合 计人民币 2,000 万元;(4)判令本案的案件受理费由德业电器承担。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 2022 年 9 月进行一审开庭审理后,现已作出民事判决书 7-3-11 dentons.cn ((2021)京 73 民初 743 号),判决:(1)驳回格力电器的诉讼请求;(2)案 件受理费由格力电器承担。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出具之日,格力电器已对上述判决向最高 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格力电器专利无效行政诉讼 针对格力电器专利号为 ZL201120213885.5、名称为“除湿机”的实用新型专 利,经发行人子公司德业电器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于 2021 年 10 月作出第 52217 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宣告该专利权部分无效。2022 年 1 月, 格力电器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1) 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第 52217 号无效决定书;(2)判令国家知识产权局针 对本案重新作出无效决定;(3)判令国家知识产权局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德 业电器在本案中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出具之日,上述行政诉讼案件正在审理过 程中。 三、模拟测算败诉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的影响并披露相 关风险,是否构成本次再融资的障碍 (一)格力电器专利侵权民事诉讼 如本题“二、基本案情及目前进展”相关内容所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就 本案作出一审判决,根据该一审判决,发行人对格力电器不构成侵权,因此亦不 负有任何侵权赔偿义务,格力电器全部诉讼请求均被驳回。截至本《补充法律意 见书(一)》出具之日,格力电器已对上述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如本题之“一、相关专利对公司的重要程度”相关内容所述,若发行人子公 司德业电器在二审中败诉,按照格力电器诉请的赔偿金额 2,000 万元与发行人报 告期内各期营业收入占比测算,格力电器诉请的赔偿金额占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 营业收入比例均低于 1%,预计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造 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构成本次再融资的实质障碍。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之“六、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一) 7-3-12 dentons.cn 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中对 上述未决诉讼有关情况进行风险提示。 (二)格力电器专利无效行政诉讼 如本题“一、相关专利对公司的重要程度”相关内容所述,本案涉案专利为 格力电器的专利,发行人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不涉及对发行人的侵权赔偿诉讼 请求且不涉及发行人自有知识产权,亦不涉及发行人的核心产品。 如本题之“一、相关专利对公司的重要程度”相关内容所述,格力电器曾以 发行人侵害格力电器该案实用新型专利权为由向发行人提起两起民事诉讼,涉案 专利经德业电器申请并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后,格力电器 相应撤诉。该等已撤诉民事诉讼涉及的发行人产品为德业电器的型号为 DYD- W20A3 和 DYD-A20A3 的除湿机,该等型号除湿机为发行人环境电器品类项某一 类别中的一种型号,不属于发行人核心产品。另外,在格力电器专利无效行政诉 讼中,发行人子公司德业电器仅作为第三方参加诉讼,不涉及承担相关义务或履 行相关责任。 因此,本案预计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造成重大不 利影响,不会构成本次再融资的实质障碍。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之“六、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一) 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中对 上述未决诉讼有关情况进行风险提示。 四、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本所律师履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取得并查阅格力电器专利侵权民事诉讼案件的起诉状、律师代理意见、法 院一审判决书、上诉状等相关资料; 2、取得并查阅格力电器专利无效行政诉讼案件的起诉状、国家知识产权局就 涉案专利作出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第 52217 号)以及格力电器于 2020 年以德业电器侵害其相关专利权为由对德业电器提起的两起民事诉讼案件的 7-3-13 dentons.cn 起诉状、法院关于原告撤诉的裁定书等相关资料; 3、取得发行人对于涉案专利、产品及案件相关情况的说明; 4、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的审计报告。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 1、格力电器专利侵权民事诉讼案件不涉及公司重要专利或产品。截至本《补 充法律意见书(一)》出具之日,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驳回格力电器的诉讼请 求,格力电器已提起上诉。该案件可能产生的赔偿义务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 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对发行人本次再融资的实质性障 碍。 2、格力电器无效行政诉讼案件中,发行人仅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不涉及发 行人自有知识产权,不涉及发行人重要产品。该案件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 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对发行人本次再融资的实质性障 碍。 7-3-14 dentons.cn 第二部分 补充披露或更新的事项 一、本次发行方案 经核查,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发行发行人的主体资格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经核查,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的基本情况未发生变化。 (二)发行人的设立及股本演变 经核查,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的股本演变情况如下: 2023 年 5 月 8 日,发行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公告了《宁 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 总股本 238,933,8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2.6 元(含税),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539,990,388.00 元,转增 191,147,040 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 430,080,840 股。 (三)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出具之日,发行人部分控股子公 司的基本情况发生了变化,其基本情况更新如下: 1、 德业电器 名称:宁波德业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30206756283223K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日显南路 568 号 3 幢 法定代表人:ZHANG DONG BIN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7-3-15 dentons.cn 成立日期:2003 年 12 月 29 日 营业期限:2015 年 10 月 28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制冷设备、除湿设备、加湿设备、空气净化设备、水净化设备、 空气消毒设备、水消毒设备、新风系统(新风机)、风扇、循环风扇、排气风扇、 空气过滤设备与装置、通风设备和装置、干衣机、烘干设备、除螨设备、恒温恒 湿机、制水机的研发、制造、销售;太阳能空调、空气源热泵、热泵型热风机、 组合式空调、精密空调、商用空调、家用空调、特种空调的研发、制造、销售; 制冷、除湿工程的设计、安装和维修服务;除湿、制冷、空气净化科技领域内的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模具、注塑、钣金、汽车部件、空调部件的研 发、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公司经 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状态:存续 股东信息:发行人持有其 100%股权 2、 德业变频 名称:宁波德业变频技术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30200665572062U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甬江南路26号 法定代表人:张和君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8月20日 营业期限:2007年8月20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节能直流变频空调、除湿机、空气净化器、热泵型热风机、商用 空调、风机、水泵、冰箱、洗衣机的控制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变频水泵的研 发、生产、销售;太阳能空调的研发、生产、销售;微型、分布式逆变器的研发、 7-3-16 dentons.cn 生产、销售;汽车发动机ECU电子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空气源热泵、热泵 型热风机、商用空调、家用空调、特种空调及其零配件的生产、研发、销售、安 装、维修及售后服务;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光伏发电系统集成;储能设备研发、 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 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登记状态:存续 股东信息:发行人持有其100%股权 分支机构:德业变频设有 5 家分公司: 序号 名称 营业场所 负责人 成立日期 登记机关 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 宁波德业变频技术有 2019 年 8 平 山县 市场 1 平山镇冶河西路冶河明 高攀 限公司平山分公司 月 20 日 监督管理局 珠 2 区 37 号商铺 宁波德业变频技术有 赵县赵州镇柏林大街孵 2019 年 8 赵 县市 场监 2 注 郑忠胜 限公司赵县分公司 化园 405 室 月 27 日 督管理局 宁波德业变频技术有 山西省运城市永济市城 2019 年 8 永 济市 市场 3 高攀 限公司永济分公司 北街道滨河假日酒店下 月 29 日 监督管理局 宁波德业变频技术有 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马 2019 年 11 微 山县 市场 4 郁斌 限公司马坡分公司 坡镇人民政府东 200 米 月4日 监督管理局 宁波德业变频技术有 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两 2019 年 11 微 山县 市场 5 郁斌 限公司两城分公司 城镇人民政府东 50 米 月4日 监督管理局 注:宁波德业变频技术有限公司赵县分公司正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3、 德储国际 名称:宁波德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30282MABPE5KU2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日显南路 568 号 8 幢 6 层 法定代表人:张和君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2 年 5 月 26 日 7-3-17 dentons.cn 营业期限:2022 年 5 月 26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储能技术服 务;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 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软件销售;太 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 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 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 专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状态:存续 股东信息:德业储能持有其 100%股权 除上述已披露内容外,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出具之日,发行人 的其他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的授权与批准 经核查,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授权与批准方面增加了一次股东 大会审议情况,具体如下: 2023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已经依照法定程序作出批准本次发 行的决议,决议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发行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 四、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属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二)本所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7-3-18 dentons.cn 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条件进行了逐一核对: 1、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均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均相同,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 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 2、发行人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对本 次发行的相关事项作出决议,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 3、根据发行人的承诺,发行人本次发行未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的 方式,符合《证券法》第九条的规定。 4、根据发行人《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立信出具的《关于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 第 ZF10383 号),发行人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 东大会认可的情形,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所述情形。 5、根据立信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0378 号),审计 意见认为,发行人 2022 年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发行人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度的 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发行人已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在上交所网站 披露了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及 2022 年年度报告,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发行 人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所述情形。 6、根据发行人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且最近一年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所述情形。 7、根据发行人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亦未因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所述情形。 8、根据发行人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 存在严重损害发行人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注册管 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所述情形。 7-3-19 dentons.cn 9、根据发行人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投 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 一条第(六)项所述情形。 10、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及发行人的承诺,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不存 在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的情形, 发行人将在依法完成项目备案、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方面所需的各项手续后依 法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项的规 定。 11、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及发行人的承诺,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不存在为持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 主要业务的公司的情形,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 12、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及发行人的承诺,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主要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 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 (三)项的规定。 13、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 条件的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对象,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14、根据本次发行方案,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 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符合《注册管理办法》 第五十六条和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15、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发行对象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 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对发行对象所认购股票的限 售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16、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及发行人的承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主要股东不存在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也 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 7-3-20 dentons.cn 17、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及发行人的承诺,发行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发行人控 制权发生变化,不适用《注册管理办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各项条件。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经核查,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的独立性未发生变化。 六、发行人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一)发行人的主要股东 根据发行人《2022 年年度报告》,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大股东变化情况 如下表所示: 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冻结 股东名称 号 (股) (%) 股份数量(股) 总数(股)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艾思睿投 1 90,728,960 37.97 90,728,960 1,050,000 资管理有限公司 2 张和君 57,344,000 24.00 57,344,000 0 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6,380,736 2.67 0 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亨丽投资 4 6,039,040 2.53 6,039,040 0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5 公司-广发高端制造股票型 2,665,985 1.12 0 0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注 6 周玉平 2,228,823 0.93 0 0 7 陆亚珠 1,792,000 0.75 1,792,000 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派投资 8 1,792,000 0.75 1,792,000 0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华桐恒泰创业投资合伙 9 1,734,740 0.73 0 0 企业(有限合伙)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 -广发鑫享灵活配置混合型 1,619,758 0.68 0 0 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172,326,042 72.00 157,696,000 / 注:周玉平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11,440 股,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 2,217,383 股。 上述股东中,张和君与陆亚珠为夫妻关系;张和君持有艾思睿投资 99.00%的 股权,持有德派投资 47.44%的合伙份额,持有亨丽投资 22.97%的合伙份额并担 7-3-21 dentons.cn 任亨丽投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陆亚珠持有艾思睿投资 1.00%的股权, 持有德派投资 1.00%的合伙份额,并担任德派投资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 人。 (二)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经核查,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变化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 见书(一)》之“第二部分 补充披露或更新的事项”之 “二/(二)发行人的设立 及股本演变”。 八、发行人的业务 (一)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主营业务 1、经营范围 经核查,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范围未发生变化。 2、主营业务 根据《2022 年年度报告》《审计报告》(系指立信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 第 ZF10340 号《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0432 号《审计报告》、信 会师报字[2023]第 ZF10378 号《审计报告》,下同)及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是 一家集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服务为一体的制造企业,拥有以逆变器为主的 电路控制系列、环境电器系列和热交换器系列的三大核心业务,公司主营业务产 品包括逆变器系列、热交换器系列和除湿机系列等。根据《审计报告》,2020 年 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在 99%以上。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突出。 3、主要业务资质 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 司取得的主要业务资质证书情况变化如下: (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7-3-22 dentons.cn 根据《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备案登记表编号:03467338),发行 人已履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 根据《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备案登记表编号:03467439),德业 变频已履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 根据《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备案登记表编号:04440905),德储 国际已履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 根据《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备案登记表编号:04440870),德业 储能已履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 (2)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发行人已办理报关单 位注册登记手续,企业经营类别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海关注册编码为 330226826T,检验检疫备案号为 3801101071,证书有效期为长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德业变频已办理报关 单位注册登记手续,企业经营类别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海关注册编码为 3302260415,检验检疫备案号为 3801601120,证书有效期为长期。 根据《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德储国际已办理报关单位备案手续,经营类 别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根据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 http://credit.customs.gov.cn/ ) 公 示 信 息 , 德 储 国 际 的 海 关 备 案 编 码 为 3320960ARW。 根据《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德业储能已办理报关单位备案手续,经营类 别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根据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 http://credit.customs.gov.cn/ ) 公 示 信 息 , 德 业 储 能 的 海 关 备 案 编 码 为 3320960AR3。 根据《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德业电器已办理报关单位备案手续,经营类 别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根据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 http://credit.customs.gov.cn/ ) 公 示 信 息 , 德 业 电 器 的 海 关 备 案 编 码 为 3320960B3L。 7-3-23 dentons.cn (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根据《证书》(CNAS)(证书注册号:50052889 QM15),德业变频的质量 管理体系符合 GB/T 19001- 2016 idt ISO 9001 : 2015 标准,认证范围为“太阳能逆 变控制板、变频电路控制板和光伏并网逆变器的设计和生产”,证书有效期至 2023 年 11 月 12 日。 根据《证书》(DAkkS)(证书注册号:50052889 QM15),德业变频的质 量管理体系符合 ISO 9001 : 2015 标准,认证范围为“太阳能逆变控制板、变频电 路控制板和光伏并网逆变器的设计和生产”,证书有效期至 2023 年 11 月 12 日。 根据《证书》(TAF)(证书登录编号:50052889 TAF QM15),德业变频 的品质管理系统符合 ISO 9001 : 2015 标准,认证范围为“太阳能逆变控制板、变 频电路控制板和光伏并网逆变器的设计和生产”,证书有效期至 2023 年 11 月 12 日。 根据《证书》(CNAS)(证书注册号:50052890 QM15),德业电器的质量 管理体系符合 GB/T 19001- 2016 idt ISO 9001:2015 标准,认证范围为“除湿机、 空气净化器和太阳能空调的设计、开发、生产”,证书有效期至 2025 年 12 月 14 日。 根据《证书》(DAkkS)(证书注册号:50052890 QM15),德业电器的质 量管理体系符合 ISO 9001:2015 标准,认证范围为“除湿机、空气净化器和太阳能 空调的设计、开发、生产”,证书有效期至 2025 年 12 月 14 日。 根据《证书》(TAF)(证书登录编号:50052890 QM15),德业电器的品 质管理系统符合 ISO 9001 : 2015 标准,认证范围为“除湿机、空气净化器和太阳 能空调的设计、开发、生产”,证书有效期至 2025 年 12 月 14 日。 根据《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编号:1322Q10324R0M),德业储能的质 量管理体系符合 GB/T 19001- 2016 / ISO 9001 : 2015 标准,认证范围为“锂离子电 池包的研发、组装”,证书有效期至 2025 年 9 月 28 日。 (4)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德业股份已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 7-3-24 dentons.cn 91330206724060412X001Z),有效期自 2020 年 4 月 20 日至 2025 年 4 月 19 日。 德业变频已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 91330200665572062U001Y),有效期自 2020 年 4 月 17 日至 2025 年 4 月 16 日。 德业环境已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 91330282MA2GQ6YC8L001Z),有效期自 2023 年 2 月 24 日至 2028 年 2 月 23 日。 德业电器已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 91330206756283223K001W),有效期自 2023 年 3 月 20 日至 2028 年 3 月 19 日。 德业储能已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 91320505MA21RQC14L001Y),有效期自 2022 年 9 月 13 日至 2027 年 9 月 12 日。 (5)实验室 CNAS 证书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测试中心(法人: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已取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注册号:CNAS L 12472),证书有效期至 2025 年 8 月 1 日。 除上述已披露内容外,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出具之日,发行人 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其他主要业务资质证书情况未发生变化。 (二)发行人在中国大陆之外从事经营的情况 经核查,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在中国大陆之外从事经营的情况未发生变化。 (三)发行人经营持续情况 经核查,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经营持续情况未发生变化。 九、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一)关联方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的规定,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的主要关联方包括: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7-3-25 dentons.cn 2、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经核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未发生变化。 3、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的变化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之“第二 部分 补充披露或更新的事项”之 “二/(三)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 企业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 宁波慧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艾思睿投资持有 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张和君持有 22.97%财产份额,并担任 2 亨丽投资 执行事务合伙人 5、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其配 偶、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 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6、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如下: 序号 姓名 于发行人处任职 注 1 张和君 董事长 2 张栋斌 董事 3 张栋业 副董事长、总经理 4 谈最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5 胡力明 独立董事 6 陶宏志 独立董事 7 朱伟元 独立董事 8 刘远进 监事会主席 9 乐飞军 监事 7-3-26 dentons.cn 序号 姓名 于发行人处任职 10 来二航 职工监事 11 季德海 副总经理 12 刘书剑 董事会秘书 注:张和君与张栋斌为父子关系,张和君与张栋业为父子关系,张栋斌与张栋业为兄弟 关系。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其配偶、父 母、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 子女配偶的父母。 7、发行人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经核查,发行人控股股东艾思睿投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 化。 8、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其他企 业 除本章节上述已披露的关联法人外,发行人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 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控股 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其他企业主要包括: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和君之配偶陆亚珠持有其 1 德派投资 1%财产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和君之兄弟持有其 100% 2 和兴模塑(宁波)有限公司 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 Cheung Brothers Rubber Stamp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和君之兄弟持有其 100% 3 Manufactures 股权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和君之配偶之姐妹担任副 4 宁波辉业模塑有限公司 董事长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利天塑化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和君之配偶之姐妹持有其 5 有限公司 5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 副董事长、总经理张栋业之配偶之父亲持有其 6 宁波天琪电子有限公司 75%股权 副董事长、总经理张栋业之配偶之父亲持有其 7 宁波天一电子有限公司 64.99%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宁波市鄞州区润声管理咨询有 8 副董事长、总经理张栋业之配偶之父亲担任董事 限公司 7-3-27 dentons.cn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副董事长、总经理张栋业之配偶之父亲持有其 9 宁波市鄞州霖得置业有限公司 10%股权,并担任董事 副董事长、总经理张栋业之配偶之父亲持有其 10 宁波再一电子有限公司 50%股权;张栋业之配偶之母亲持有其 50%股权 副董事长、总经理张栋业之配偶之父亲持有其 宁波翔泽信息科技合伙企业 11 1%财产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张栋业之 (有限合伙) 配偶之母亲持有其 74%财产份额 12 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 独立董事胡力明担任其负责人 13 上海科兆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陶宏志持有其 50%股权 14 南京沃来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陶宏志担任董事 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 15 独立董事陶宏志担任外部董事 限公司 16 日本协荣海运株式会社 独立董事陶宏志之配偶之兄弟担任董事 宁波国信震邦会计师事务所 17 独立董事朱伟元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普通合伙) 宁波保税区鸿溢盛昊创业投资 18 独立董事朱伟元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创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19 独立董事朱伟元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有限合伙) 宁波鋆致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 独立董事朱伟元持有其 92.59%股权,并担任执行 20 司 董事兼总经理 宁波鋆联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 21 独立董事朱伟元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业(有限合伙) 宁波鋆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22 独立董事朱伟元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有限合伙) 宁波创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23 独立董事朱伟元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有限合伙) 宁波鸿溢盛珈创业投资合伙企 24 独立董事朱伟元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业(有限合伙) 独立董事朱伟元持有其 100%股权,并担任执行 25 宁波鋆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兼总经理 独立董事朱伟元持有其 9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 26 宁波鋆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事兼总经理 宁波鋆之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宁波鋆致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 27 (有限合伙) 伙人 28 宁波芯速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朱伟元之配偶担任董事 29 杭州朗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朱伟元之配偶担任董事 30 宁波三彩印业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朱伟元之配偶之兄弟直接持有 80%股权 宁波北仑震邦企业管理事务所 31 独立董事朱伟元之母亲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普通合伙) 32 咸阳辉行健通讯服务有限公司 监事来二航之兄弟持有其 50%股权,并担任监事 咸阳市秦都区优享星空通讯服 33 监事来二航之兄弟担任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 务部 7-3-28 dentons.cn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监事来二航之兄弟之配偶担任经营者的个体工商 34 咸阳市渭城区燕燕电信营业厅 户 咸阳市渭城区来雨琦电信营业 监事来二航之兄弟之配偶担任经营者的个体工商 35 店 户 咸阳市渭城区星速通讯技术经 监事来二航之兄弟之配偶担任经营者的个体工商 36 销部 户 董事会秘书刘书剑之父亲担任经营者的个体工商 37 衢州市柯城汉文饭店 户 董事会秘书刘书剑之配偶之父亲担任经营者的个 38 浏阳市青草子华商店 体工商户 副总经理季德海之姐妹持有其 50%股权,并担任 39 乐清市铭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监事;季德海之姐妹之配偶持有其 50%股权,并 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40 宁波华盛房地产有限公司 监事乐飞军担任常务副总经理 宁波华最矿业投资发展股份有 41 监事乐飞军担任经理 限公司 42 宁波中盛实业有限公司 监事乐飞军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43 宁波青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乐飞军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44 宁波华最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监事乐飞军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源物业 45 监事乐飞军担任总经理 管理有限公司 9、其他主要关联方 发行人其他主要关联方还包括: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副董事长、总经理张栋业之配偶之父亲曾 1 天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其 100%股权并担任董事 咸阳市渭城区赛维洗衣生活 报告期内监事来二航兄弟之配偶曾担任经营者的个 2 馆 体工商户 报告期内董事会秘书刘书剑之母亲曾担任经营者的 3 衢州市衢江区书剑小吃店 个体工商户 曲沃县德业新能源技术有限 4 报告期内曾是德业变频全资子公司 公司 5 德业日本株式会社 报告期内曾是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报告期内曾担任发行人副总经理,于 2021 年 10 月 6 牛涛 离任 宁波市北仑区梅山邱亚瑞服 报告期内牛涛之配偶之母亲担任经营者的个体工商 7 装店 户 宁波鋆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8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朱伟元曾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有限合伙) 宁波保税区茱萸投资合伙企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朱伟元之配偶曾担任执行事务合 9 业(有限合伙) 伙人 7-3-29 dentons.cn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众瑞速联(武汉)科技有限 10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朱伟元之配偶曾担任董事 公司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朱伟元之姐妹曾担任执行董事兼 11 宁波鼎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 报告期内监事来二航之兄弟曾担任经营者的个体工 12 咸阳市秦都区来家砂锅店 商户 宁波市北仑区大矸副食品批 13 独立董事朱伟元曾担任董事 发市场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曾担任发行人监事,于 2022 年 11 月 14 14 贺仕林 日离任 报告期内贺仕林之兄弟持有其 100%股权,并担任 15 衡阳鹏辉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报告期内贺仕林之兄弟之配偶持有其 50%股权,并 16 常德鸿顺物流有限公司 担任执行董事 宁波德业科技集团工会联合 17 发行人工会 会 除本章节所列上述关联方之外,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者相关协议或者安排生效 后的 12 个月内,存在本章节第 1-8 项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 亦为发行人的关联方;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者发行人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认定的其他与发行人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发行人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亦为发行人的关联方。 (二)关联交易 根据《审计报告》及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和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关联交 易情况1如下: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宁波慧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产品销售 - 3.27 - 宁波德业科技集团工会联合会 产品销售 370.35 - - 2、关联担保 1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发行人与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或者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 交易,可以免于按照该规则之“应当披露的交易”章节披露和履行相应程序,故本节所列关联交易不含此类 交易情况。 7-3-30 dentons.cn 发行人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方式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张和君 德业股份 3,000.00 连带责任担保 2019.09.09 2020.09.04 张和君 德业股份 1,100.00 连带责任担保 2020.07.27 2023.07.27 张和君 德业股份 7,000.00 连带责任担保 2020.09.27 2021.09.27 张和君 德业股份 3,000.00 连带责任担保 2020.09.15 2021.09.14 张和君 德业股份 2,000.00 连带责任担保 2020.08.12 2025.08.12 张和君 德业电器 1,650.00 连带责任担保 2017.03.06 2022.03.05 张和君 德业电器 8,000.00 连带责任担保 2019.09.05 2020.09.04 张和君 德业电器 3,000.00 连带责任担保 2018.10.17 2023.12.31 张和君 德业电器 4,000.00 连带责任担保 2020.08.12 2025.08.12 张和君 德业电器 5,500.00 连带责任担保 2020.07.27 2023.07.27 张和君 德业电器 8,000.00 连带责任担保 2020.09.15 2021.09.14 张和君 德业变频 4,000.00 连带责任担保 2019.09.09 2020.09.04 张和君 德业变频 11,000.00 连带责任担保 2020.07.27 2023.07.27 张和君 德业变频 4,000.00 连带责任担保 2020.09.15 2021.09.14 3、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4,835.57 1,884.83 1,464.11 4、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应收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 名称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应收 账款 宁波德业科技集 418.50 - - 团工会联合会 (三)发行人关联交易的公允决策程序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7-3-31 dentons.cn 经核查,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关联交易的公允决策程序及规范关联交易的 措施未发生变化。 (四)同业竞争 经核查,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控股股东艾思睿投资、实际控制人张和君及 其配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宁波慧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变更为: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磁性材料销售;合成材料 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玻 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金属材料销 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除上述已披露内容外,截至报告期末,同业竞争情况未发生变化。 十、发行人的主要资产 (一)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出具之日,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的变化情 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之“第二部分 补充披露或更新的事项”之 “二/(三)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二)土地及房产 1、土地使用权 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出具之日,发行人的土地使用权 未发生变化。 2、房屋所有权 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出具之日,发行人的房屋所有权 未发生变化。 3、租赁房产 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 司仍在履行期限内的面积较大(1,000 ㎡以上)的主要房产租赁新增 1 项,具体 情况如下: 7-3-32 dentons.cn 序 房屋 承租人 出租人 租赁物业 租赁面积 租赁期限 号 用途 第 一 批 2023.1.1- 宁波麦特伦机 德业 北仑区大碶凤凰山路 2025.12.31 1 械工贸有限公 11,000 m 宿舍 变频 108 号整幢厂房 ;第二批 司 2023.3.1 至 2026.2.28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上述租赁房屋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规定,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 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因此,该等情形不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 子公司依法使用该等租赁房屋造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另外,原由德业股份承租的宁波北仑龙潭山路 39 号 I 楼 2-5 层房屋(出租人 为宁波百佳纺织服装有限公司)变更为由德业变频承租。 (三)在建工程 根据《审计报告》以及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在建工程 账面价值为 46,276.98 万元,具体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逆变器系列产品生产线及大楼附属工程 25,415.08 热交换器、环境电器生产线 1,518.77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6,905.63 储能电池包生产线 2,149.43 装修工程 288.06 合计 46,276.98 (四)知识产权 1、商标 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出具之日,发行人的子公司德业 变频拥有的 1 项商标已撤销,具体情况如下: 序 权利 类 取得 注册证号 商标 核定使用商品 有效期限 号 人 别 方式 7-3-33 dentons.cn 序 权利 类 取得 注册证号 商标 核定使用商品 有效期限 号 人 别 方式 计算机;计数器;信号 灯;卫星导航仪器;扩音 第 德业 2020.12.28- 受让 1 7392247 器;测量仪器;电动调节 9 变频 2030.12.27 取得 设备;热调节装置;报警 类 器;电池(截止) 2、专利 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 司拥有的专利终止 10 项、新增 12 项、信息变更 2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类型 申请日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号 终止 10 项: 1 德业电器 除湿机的三侧出风口结构 2017206154553 实用新型 2017.05.31 10 年 原始取得 2 德业电器 除湿机的热交换器组件 2019210781142 实用新型 2019.07.11 10 年 原始取得 3 德业电器 一种新型按键结构 202121373374X 实用新型 2021.06.21 10 年 原始取得 4 德业电器 箱体的倒出机构 2020214132115 实用新型 2020.07.17 10 年 原始取得 5 德业电器 新型除湿机水位观测结构 2020214132045 实用新型 2020.07.17 10 年 原始取得 低温环境下的蒸发器化霜 6 德业电器 202021413212X 实用新型 2020.07.17 10 年 原始取得 改善结构 7 德业电器 WiFi 模块固定装置 2021214597121 实用新型 2021.06.29 10 年 原始取得 8 德业电器 一种导风条的连杆结构 2021214597066 实用新型 2021.06.29 10 年 原始取得 9 德业电器 加湿器 2021306225334 外观设计 2021.09.18 15 年 原始取得 10 德业变频 新型太阳能变频空调系统 2013202013488 实用新型 2013.04.22 10 年 原始取得 新增 12 项: 1 德业变频 一种简易 CAN 通讯电路 2022226829228 实用新型 2022.10.22 10 年 原始取得 2 德业变频 光伏逆变器(5k-sg04) 2022307312565 外观设计 2022.11.03 15 年 原始取得 避免跳变的除湿机湿度显 3 德业电器 2021107520469 发明专利 2021.06.29 20 年 原始取得 示方法 4 德业股份 喷淋式空调冷凝器 202223368363X 实用新型 2022.12.15 10 年 原始取得 5 德业股份 一种储能电池用固定装置 2022224104021 实用新型 2022.09.09 10 年 原始取得 7-3-34 dentons.cn 序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类型 申请日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号 一种基于降压比较的储能 6 德业储能 2022224518667 实用新型 2022.09.16 10 年 原始取得 BMS 唤醒电路 一种堆叠产品的功率快插 7 德业储能 2022232199199 实用新型 2022.12.02 10 年 原始取得 接口温度监测系统 一种用于储能电池模块的 8 德业股份 2022224063360 实用新型 2022.09.09 10 年 原始取得 焊接工装 9 德业电器 可调节的进风口组件 2023200564846 实用新型 2023.01.09 10 年 原始取得 维修板组件及具有该维修 10 德业电器 202320054899X 实用新型 2023.01.09 10 年 原始取得 板组件的空调 11 德业股份 空调冷凝器的净化装置 2022233683555 实用新型 2022.12.15 10 年 原始取得 一种储能电池高效散热装 12 德业股份 2022224123041 实用新型 2022.09.09 10 年 原始取得 置 信息变更 2 项: 一种能够对风进行混合的 1 德业电器 2020203326719 实用新型 2020.03.17 10 年 原始取得 被褥烘干器 一种被褥烘干机的安全装 2 德业电器 2020203321537 实用新型 2020.03.17 10 年 原始取得 置 3、软件著作权 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出具之日,因发行人的控股子公 司德业(苏州)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司名称已变更为宁波德业储能科技有限公 司,原著作权人名称为德业(苏州)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的 6 项软件著作权已完成 著作权人名称变更手续,变更后的软件著作权信息如下: 序 著作 开发完成日 首次发表日 取得 权利 软件名称 登记号 号 权人 期 期 方式 范围 德业光伏储能系 德业 原始 全部 1 统配置参数设置 2021.07.15 2021.07.15 2022SR0077002 储能 取得 权利 软件 V1.0 德业太阳能储能 德业 原始 全部 2 柜电池固定装置 2021.10.08 2021.10.08 2022SR0070748 储能 取得 权利 制作软件 V1.0 德业光伏系统储 德业 原始 全部 3 能电池原理及应 2021.09.16 2021.09.16 2022SR0070751 储能 取得 权利 用软件 V1.0 德业太阳能储能 德业 柜交直流移动电 原始 全部 4 2021.10.21 2021.10.21 2022SR0070750 储能 源便携式系统 取得 权利 V1.0 7-3-35 dentons.cn 序 著作 开发完成日 首次发表日 取得 权利 软件名称 登记号 号 权人 期 期 方式 范围 德业光伏微电网 德业 原始 全部 5 电储能系统控制 2021.09.28 2021.09.28 2022SR0070749 储能 取得 权利 策略软件 V1.0 德业太阳能光伏 德业 原始 全部 6 发电信息化储能 2021.08.12 2021.08.12 2022SR0070752 储能 取得 权利 系统 V1.0 4、作品著作权 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出具之日,发行人的作品著作权 未发生变化。 5、域名 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出具之日,发行人的域名未发生 变化。 (五)货币资金 根据《审计报告》以及公司提供的资料,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 额为 217,578.47 万元,其中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因资金集中管 理支取受限,以及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0.00 ETC 保证金 3.10 合计 3.10 此外,其他流动资产中有 54,117.72 万元定期存款为公司外汇期权提供担保。 根据《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上述受限及担保情况具体如下: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冻结发行人资金 12,000.00 元作为 车辆 ETC 保证金; (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冻结德业电器资金 19,000.00 元作 为车辆 ETC 保金; (3)德业变频于 2022 年委托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办理外汇期权 7-3-36 dentons.cn 交易业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以 39,503,987.51 美元定期存款质押为比例 期权提供担保; (4)德业变频于 2022 年委托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北仑分行办理外汇期权交易 业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以 35,000,000.00 美元定期存款质押为比例期权 提供担保; (5)德业电器于 2022 年委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行办理 外汇期权交易业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以 3,000,000.00 美元定期存单质 押为比例期权提供担保; (6)德业电器于 2022 年委托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办理外汇期权 交易业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以 200,000.00 美元定期存单质押为比例期 权提供担保。 (六)主要生产经营设备 根据《审计报告》以及公司提供的固定资产明细表,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 拥有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为 103,112.19 万元,包括: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 期末余额 房屋及建筑物 66,049.85 机器设备 28,868.88 运输设备 902.80 电子设备及其他 7,290.66 合计 103,112.19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出 具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其拥有所有权的上述主要财产不存在产权纠纷。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一) 重大合同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主要包括: 1、销售合同 7-3-37 dentons.cn 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单笔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的重大销售合同 及与报告期内各期前五大客户签署的重要销售框架合同详见附表一。 2、采购合同 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单笔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的重大采购合同 及与报告期内各期前五大供应商签署的重要采购框架合同详见附表二。 3、综合授信合同 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综合授信合同如下: 序号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被授权人 授信银行 授信额度 授信期限 《集团票据池业 德业股份 务合作及票据质 10201PC2018 2020.6.22- 1 德业变频 宁波银行 30,000 万元 押协议》(含补 8002(补) 2030.6.22 德业电器 充协议) (2021)甬银综 2021.11.11 《授信额度合 广发银行 2 注 授 额 字 德业变频 25,000 万元 - 同》 宁波分行 000127 号 2022.11.10 ( 2023 ) 甬 《授信额度合 广发银行 2023.2.1- 3 银综授额字 德业电器 25,000 万元 同》 宁波分行 2024.1.12 第 000029 号 ( 2023 ) 甬 《授信额度合 广发银行 2023.2.1- 4 银综授额字 德业股份 25,000 万元 同》 宁波分行 2024.1.12 第 000030 号 ( 2023 ) 甬 《授信额度合 广发银行 2023.2.1- 5 银综授额字 德业变频 40,000 万元 同》 宁波分行 2024.1.12 第 000031 号 《综合授信协 甬 北 仑 光大银行 2022.11.23 6 德业电器 20,000 万元 议》 SX2022441 宁波分行 -2024.5.22 招商银行 2023.3.2- 7 《授信协议》 1699230204 德业电器 10,000 万元 宁波分行 2026.3.1 招商银行 2023.3.2- 8 《授信协议》 1699230203 德业变频 80,000 万元 宁波分行 2026.3.1 注:上述第 2 项《授信额度合同》的授信期限已届满,在该授信期限内有一笔 32,825,285.46 元的借款,借款人为德业变频,借款期限为 2022 年 8 月 29 日至 2023 年 5 月 9 日,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尚未偿还完毕。 4、借款合同 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借款合同详见附表三。 5、银行承兑合同 7-3-38 dentons.cn 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银行承兑合同如下: 序号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申请人 承兑银行 《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合 中国农业银行宁波 1 82180120220002935 德业变频 同》 北仑分行 《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合 中国农业银行宁波 2 82180120220002891 德业变频 同》 北仑分行 3 《银行承兑合作协议》 169923020301 德业变频 招商银行宁波分行 4 《银行承兑合作协议》 169923020401 德业电器 招商银行宁波分行 6、担保合同 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担保合同详见附表四。 7、工程建设合同 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工程建设合同如下: 序 合同金额 发包人 承包人 合同名称 工程内容 号 (万元) 德业变频厂房建设(包括配套 宁波四建集团有 德业 《建设工程 用房、厂房、配电间、非机动 1 限公司北仑分公 26,000.00 变频 施工合同》 车库、机动车库工程及配套工 司 程) 《金属构件 德业 宁波琪隆金属构 2 采购安装合 德业变频车间夹层钢结构工程 13,600.00 变频 件有限公司 同》 《金属构件 德业 宁波琪隆金属构 3 采购安装合 德业变频车间新增钢结构工程 329.00 变频 件有限公司 同》 《金属构件 德业 宁波琪隆金属构 德业变频 C 车间新增夹层钢结 4 采购安装合 480.00 变频 件有限公司 构工程 同》 德业 宁波腾辉建设有 《工程合 5 A、B 车间改造及新建汽车库 550.00 变频 限公司 同》 年产 300 万套热交换器系列产 品、71.5 万台新能源环境电器 德业 浙江宁慈建设工 《建设工程 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的生 6 40,000.00 环境 程有限公司 施工合同》 产车间 A-D、仓库、宿舍、研 发车间 1-2、连廊和门卫及室 外附属配套工程 德业 宁波腾辉建设有 《建设工程 德业环境研发车间 1、2 及宿 7 6,000.00 环境 限公司 施工合同》 舍内装修工程 《建设项目 德业 慈溪市输变电工 8 工程总承包 35 千伏德业输变电工程 1,660.00 环境 程有限公司 合同》 9 德业 宁波琪隆金属构 《金属构件 德业环境车间等钢结构工程 1,500.00 7-3-39 dentons.cn 序 合同金额 发包人 承包人 合同名称 工程内容 号 (万元) 环境 件有限公司 采购安装合 同》 年产 300 万套热交换器系列产 德业 宁波腾辉建设有 《工程合 品、71.5 万台新能源环境电器 10 980.00 环境 限公司 同》 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后期 改造 《建设项目 萃绩 上海宝立建筑装 工程总承包 上海市临虹路 280 弄 9 号楼室 11 2,868.50 科技 饰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含 内装饰工程 补充合同) 8、国内信用证开证合作协议/担保合作协议 序号 协议名称 协议编号 申请人 开证行/保证人 1 《国内信用证开证合作协议》 169923020402 德业电器 招商银行宁波分行 2 《国内信用证开证合作协议》 169923020302 德业变频 招商银行宁波分行 3 《担保合作协议》 169923020303 德业变频 招商银行宁波分行 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重大合同合法有效,合同履行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 重大侵权之债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 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而产生的重大侵权之债。 (三) 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重大债权债务及担保 根据《审计报告》及发行人的说明,截至报告期末,除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九/(二)关联交易”披露的关联交易产生的债权债务外,发行人与发行 人关联方(不包括发行人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重大债权债务关系或相互提供 担保的情形。 (四) 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和应付款项 根据《审计报告》,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余额为 3,760.96 万元, 其他应付款余额为 416.79 万元。 根据《审计报告》及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报告期末,发 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主要系因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产 7-3-40 dentons.cn 生。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经核查,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未发生变化。 十三、发行人的章程制定与修改 经核查,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及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司章程》的修改 情况未发生变化。 发行人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章程修订的主要内容增加了公司对外担保 违反有关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权限或程序的责任条款。本次章程修订尚需经股 东大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实施。 十四、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一) 发行人的组织机构 经核查,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的组织机构未发生变化。 (二)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 经核查,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未发生 变化。 (三)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规范运作情况 本所律师核查了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的相 关文件,发行人报告期内共召开了 9 次股东大会、26 次董事会会议、25 次监事会 会议。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四)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授权及重大决策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历次授权及重 7-3-41 dentons.cn 大事项决策均履行了《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合法、有效。 十五、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经核查,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化。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一)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和税率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审计报告》、发行人的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截 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税率情况如下: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 增值税 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 6%、9%、13% 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7%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2% 15%、17%、20%、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 25%、30% 经营用房产按原值 70%计缴,出租房产按租 房产税 1.2%、12% 金收入计缴 城镇土地使用税 按实际使用土地面积计缴 5 元/平方米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的主要纳税主体的税率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 宁波德业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15% 宁波德业变频技术有限公司 15% 宁波科琳宝环境电器有限公司 25% 宁波德业环境电器有限公司 25% 萃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25% 宁波德业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25% 宁波德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 海盐德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5% 浙江德业新能源有限公司 25% 上海萃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5% 7-3-42 dentons.cn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DEYE INVERTER (SINGAPORE) PTE.LTD.(德业变频(新加坡)有 17% 限公司) DEYE NEW ENERGY AUSTRALIA PTY LTD.(德业新能源澳大利亚 30% 有限公司) DEYE ESS TECHNOLOGY (SINGAPORE) PTE.LTD.(德业储能科技 17% (新加坡)有限公司) (二) 发行人以及控股子公司的税收优惠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审计报告》、发行人的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报 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情况如下: 1、企业所得税 (1)发行人曾持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933100054), 发证日期为 2019 年 11 月 27 日,有效期三年。发行人持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证书编号:GR202233100923),发证日期为 2022 年 12 月 1 日,有效期三年。 德业变频曾持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933100606),发 证日期为 2019 年 11 月 27 日,有效期三年。德业变频持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证书编号:GR202233101182),发证日期为 2022 年 12 月 1 日,有效期三年。 德业电器曾持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33100059),发 证日期为 2018 年 11 月 27 日,有效期三年。德业电器持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证书编号:GR202133100888),发证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10 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 条例》《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 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 号)、《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 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 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 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24 号)等规定,发行人及德业电器、德业变频 2020 年度、 2021 年度、2022 年度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减按 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 优惠。 (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13 号的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 7-3-43 dentons.cn 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 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 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 年第 12 号)的规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 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 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2 年第 13 号)的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 企业所得税。子公司德储国际 2022 年度符合上述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条件。 2、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1]100 号),德业变频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适用税率(自 2018 年 5 月起,增值税原适用 17%税率的调整为 16%,自 2019 年 4 月起,增值税原适 用 16%税率的调整为 13%)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 行即征即退政策。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报告期内所享受的上述主 要税收优惠合法、有效。 (三) 发行人以及控股子公司享受的财政补助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书面资料、《审计报告》及发行人的确认,发行人及其控 股子公司在 2022 年度享受的主要财政补助情况详见附表五。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 2022 年度所享受的主要财 政补助合法、有效。 (四)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依法纳税情况 根据相关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 司在报告期内依法纳税,不存在因违反税收有关法律、法规而受到税务部门行政 处罚的情形。 7-3-44 dentons.cn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一) 环境保护 发行人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情况的变化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之 “第二部分 补充披露或更新的事项”之“八/(一)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主营业 务”。 根据相关环保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及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 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 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二) 产品质量和技术标准 发行人产品质量和技术标准方面的相关资质、认证情况的变化详见本《补充 法律意见书(一)》之“第二部分 补充披露或更新的事项”之“八/(一)发行人 的经营范围和主营业务”。 根据相关市场监管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及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的 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三) 劳动用工与社会保障 根据相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机关及住房公积金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及 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因 违反有关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 形。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一) 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的运用情况 根据《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及《关于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0383 号),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的运用情况如下: 7-3-45 dentons.cn 1、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未发生变化。 2、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15,887.85万元,募集 资金专户余额9,778.29万元。 3、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未发生变 化。 4、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未 发生变化。 5、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未发生 变化。 (2)利用暂时闲置资金投资保本型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 经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在保证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9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 7-3-46 dentons.cn 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 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 额为 10,000.00 万元。 根据立信出具的《关于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0383 号), 发行人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 了发行人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二)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的用途 经核查,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的用途未发生变化。 十九、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 根据发行人说明,发行人的业务发展战略及业务发展目标如下:公司将秉承 “德为首、业更兴”的核心价值理念、“客户至上、诚信为本、持续创新、和谐 发展”的经营理念,立足于现有基础,发挥既有的各项优势,以全球化的视野和 前瞻的思路,创新求变,顺应潮流,赋予德业产品“智能、健康、节能、环保” 的全新定位,依托中国巨大的市场优势和强大的互联网科技资源,使德业品牌植 根中国、响誉世界,成为变频控制核心技术的创新者与引领者,实现公司产业多 元化发展,实现产品配套和自主品牌双核驱动。未来,公司将围绕“绿色产业, 美好未来”的宗旨,顺应市场需求,聚焦主业,完善产品矩阵,保持逆变器产品 核心技术行业领先。公司将发扬“每天都要有进步”的德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 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强化创新驱动、优化产业布局、增强市 场竞争力、调整资产结构、加强精益管理、推动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坚定不移 做强做优做大新能源产业。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与其主营业务一致。 7-3-47 dentons.cn 二十、发行人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一)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和说明,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出具之日,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案件主要变化情况如下: 1、案件进展: 2021 年 6 月,格力电器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德业电器、京东公司提起民事 诉讼,请求法院:(1)判令德业电器立即停止实施侵害格力电器 ZL201310368678.0 号发明专利权的行为,包括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型号为 DYD-D50A3 的除湿机产品,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及生产该侵权产品的专用模具; (2)判令京东公司立即停止实施侵害格力电器 ZL201310368678.0 号发明专利权 的行为,包括停止销售、许诺销售型号为 DYD-D50A3 的除湿机产品,销毁库存 侵权产品;(3)判令德业电器赔偿格力电器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 合理费用合计人民币 2,000 万元;(4)判令本案的案件受理费由德业电器承担。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驳回格力电器全部诉讼请求,格力电器已提 起上诉。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出具之日,上述案件正在审理中。 2、新增案件: (1)2023 年 3 月,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立案审理德业变频与微山县韩庄 镇人民政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德业变频的诉讼请求为:(1)请求判令微山县韩 庄镇人民政府支付货款 4,744,940 元,违约金 225,610.4 元,合计 4,970,550.4 元; (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2023 年 5 月 12 日,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 院作出一审判决:(1)被告微山县韩庄镇人民政府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 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德业变频货款 4,735,100 元,并支付违约金 225,413.60 元;(2) 驳回原告德业变频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46,564 元,减半收取 23,282 元, 由原告德业变频负担 47 元,被告微山县韩庄镇人民政府负担 23,235 元。截至本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出具之日,德业变频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微山县韩庄镇 人民政府提起上诉的通知。 (2)2023 年 4 月,宁波市北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刘寒宾与德 业变频工伤保险待遇争议一案。刘寒宾因工伤请求裁定德业变频支付其住院伙食 7-3-48 dentons.cn 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共计 112,141 元。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出具之日, 上述案件正在审理中。 (3)2023 年 5 月,宁波市北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程应海与德 业变频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争议一案。程应海因岗位调整等纠纷 请求裁决德业变频支付其经济赔偿金及 2023 年 3 月份工资共计 97,810.8 元。截至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出具之日,上述案件正在审理中。 除上述已披露内容外,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出具之日,发行人 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未发生变化。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 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出具之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的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未发生变化。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 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出具之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未发生变化。 二十一、结论性法律意见 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出具之日,本次发行的总体结论 性法律意见未发生变化。 (以下无正文) 7-3-49 dentons.cn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之签章页)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 袁华之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 李寿双 章蕴芳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 叶元华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 刘 莉 年 月 日 7-3-50 dentons.cn 附表一: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的重大销售合同及重要销售框架合同情况 序 销售 合同期限/ 客户名称 产品类别 合同名称 号 主体 签署日期 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 德业 2022.1.1- 1 除湿机 产品购销协议 公司 电器 2023.6.30 PORTABLE SOLAR 德业 2021.8.30- DISTRIBUTION 2 逆变器 LLC 变频 2026.12.31 AGREEMENT 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 德业 2020.1.1- 美的集团材料供应商 3 变频控制器 公司 变频 2023.12.31 合作协议 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 德业 2019.1.28- 4 / 长期合作框架协议书 公司 股份 2029.1.27 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 德业 2022.4.18- 美的集团材料供应商 5 / 公司 股份 2023.4.17 合作协议 中建材海外经济合作有 德业 6 逆变器 2022.11.09 购销合同 限公司 变频 中建材海外经济合作有 德业 7 逆变器 2022.12.09 购销合同 限公司 变频 中建材海外经济合作有 德业 8 逆变器 2022.12.14 购销合同 限公司 变频 中建材海外经济合作有 德业 9 逆变器 2022.12.27 购销合同 限公司 变频 中建材海外经济合作有 德业 10 逆变器 2023.02.16 购销合同 限公司 变频 中建材海外经济合作有 德业 11 逆变器 2023.02.16 购销合同 限公司 变频 中建材海外经济合作有 德业 12 逆变器 2023.02.16 购销合同 限公司 变频 SERTRADING BR 德业 PROFORMA 13 逆变器 2022.12.29 LTDA 变频 INVOICE SERTRADING BR 德业 PROFORMA 14 逆变器 2023.12.29 LTDA 变频 INVOICE SERTRADING BR 德业 PROFORMA 15 逆变器 2023.03.13 LTDA 变频 INVOICE SERTRADING BR 德业 PROFORMA 16 逆变器 2023.03.13 LTDA 变频 INVOICE 7-3-51 dentons.cn 附表二: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的重大采购合同及重要采购框架合同情况 序 采购 合同期限/签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合同名称 号 主体 署日期 德业 2021.9.2- 1 绍兴市上虞鸿涛制冷配件厂 铜弯头 合作协议 股份 2024.9.1 德业 2021.9.2- 2 上海海亮铜业有限公司 铜管 合作协议 股份 2024.9.1 德业 2022.12.31- 3 上海海亮铜业有限公司 铜管 合作协议 环境 2025.12.30 德业 2021.1.1- 4 四川丹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压缩机 合作协议 电器 2023.12.31 德业 数据采集 2021.7.27- 5 无锡英臻科技有限公司 合作协议 变频 棒 2024.7.26 德业 2022.1.20- 6 深圳市博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芯片 合作协议 变频 2025.1.19 德业 2021.9.23- 7 杭州利尔达展芯科技有限公司 芯片 合作协议 变频 2024.9.22 德业 2021.7.16- 8 惠州市宝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电感产品 合作协议 变频 2024.7.15 德业 2021.7.2- 9 菱丰铝业有限公司 铝板 合作协议 变频 2024.7.1 Semiconductor Components LONG-TERM 德业 2022.7.28- 10 Industries, LLC 、 ON 芯片 SUPPLY 变频 2026.12.31 Semiconductor Trading Sarl AGREEMENT 德业 铜管、铝 2019.1.28- 长期合作框架 11 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股份 箔等原料 2029.1.27 协议书 德业 微逆交流 2021.7.21- 12 无锡百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合作协议 变频 线 2024.7.20 德业 2022.7.1- 13 湖北亿纬动力有限公司 电芯 采购框架合同 储能 2023.6.30 7-3-52 dentons.cn 附表三: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借款合同 序 合同金额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借款人 贷款银行 借款期限 号 (万元) 《人民币资金借 33022022011000 德业 国家开发银行 2022.6.17- 1 35,000 款合同》 01186 股份 宁波市分行 2024.6.17 《人民币流动资 HTZ331984100L 德业 中国建设银行 2023.1.2 - 2 20,000 金贷款合同》 DZJ2022N03P 股份 宁波北仑分行 2024.2.1 《流动资金借款 德业 交通银行宁波 2022.8.15- 3 2022A10336 20,000 合同》 变频 北仑支行 2023.8.15 《流动资金借款 82010120220004 德业 中国农业银行 2022.6.14- 4 20,000 合同》 120 股份 宁波北仑分行 2023.12.14 《流动资金借款 82010120220004 德业 中国农业银行 2022.6.27- 5 20,000 合同》 151 变频 宁波北仑分行 2023.12.27 《流动资金借款 82010120220009 德业 中国农业银行 2023.1.1- 6 10,000 合同》 787 电器 宁波北仑分行 2025.1.1 《流动资金借款 82010120220009 德业 中国农业银行 2023.1.1- 7 20,000 合同》 786 股份 宁波北仑分行 2025.1.1 《流动资金借款 北仑 2022 人借 德业 中国银行北仑 2022.6.29- 8 20,000 合同》 105 变频 分行 2023.6.29 《流动资金借款 北仑 2022 人借 德业 中国银行北仑 2022.9.15- 9 20,000 合同》 153 变频 分行 2024.3.15 0390100007- 《流动资金借款 德业 中国工商银行 2023.1.1- 10 2022 年 ( 北 11,000 合同》 变频 宁波北仑分行 2025.12.30 仑)字 01425 号 0390100007- 《流动资金借款 德业 中国工商银行 2023.1.13- 11 2023 年 ( 北 9,500 合同》 变频 宁波北仑分行 2026.1.12 仑)字 00088 号 0390100007- 《流动资金借款 德业 中国工商银行 2023.1.13- 12 2023 年 ( 北 9,500 合同》 变频 宁波北仑分行 2026.1.13 仑)字 00091 号 《借 款合同》 (2022)进出银 德业 中国进出口银 2022.11.24- 13 ( 出 口卖方信 (甬信合)字第 47,000 股份 行宁波分行 2023.11.15 贷) 1-139 号 《借 款合同》 (2022)进出银 德业 中国进出口银 2022.12.23- 14 ( 出 口卖方信 (甬信合)字第 20,000 股份 行宁波分行 2024.12.13 贷) 1-151 号 《借 款合同》 (2023)进出银 德业 中国进出口银 2023.1.13- 15 ( 出 口卖方信 (甬信合)字第 13,000 股份 行宁波分行 2024.12.31 贷) 1-013 号 7-3-53 dentons.cn 附表四: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担保合同情况 担保金额/ 主债权 序 担保 被担 担保方 合同名称及编号 债权人 最高担保金 合同编 号 人 保人 式 额(万元) 号 《最高额保证合同》 德业 德业 广发银行 连带责 1 (2021)甬银综授额字第 10,000 - 电器 变频 宁波分行 任保证 000127 号-担保 02 《最高额保证金质押合 德业 德业 广发银行 2 同》(2023)甬银综授额 质押 25,000 - 电器 电器 宁波分行 字第 000029 号-担保 01 《最高额保证合同》 德业 德业 广发银行 连带责 3 (2023)甬银综授额字第 15,000 - 变频 电器 宁波分行 任保证 000029 号-担保 02 《最高额保证金质押合 德业 德业 广发银行 4 同》(2023)甬银综授额 质押 25,000 - 股份 股份 宁波分行 字第 000030 号-担保 01 《最高额保证金质押合 德业 德业 广发银行 5 同》(2023)甬银综授额 质押 40,000 - 变频 变频 宁波分行 字第 000031 号-担保 01 《最高额保证合同》 德业 德业 广发银行 连带责 6 (2023)甬银综授额字第 30,000 - 股份 变频 宁波分行 任保证 000031 号-担保 02 《 抵 押 合 同 》 国家开发 3302202 德业 德业 7 3302202201100001186 号 银行宁波 抵押 35,000 2011000 变频 股份 借款合同的抵押合同 市分行 01186 《 抵 押 合 同 》 国家开发 3302202 德业 德业 8 3302202201100001186 号 银行宁波 抵押 35,000 2011000 股份 股份 借款合同的抵押合同 市分行 01186 《 保 证 合 同 》 国家开发 3302202 德业 德业 连带责 9 3302202201100001186 号 银行宁波 18,000 2011000 变频 股份 任保证 借款合同的保证合同 市分行 01186 《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中国建设 德业 德业 连带责 10 HTC331984100ZGDB202 银行宁波 50,000 - 股份 变频 任保证 2N00M 北仑分行 《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中国建设 德业 德业 连带责 11 HTC331984140DYKJ202 银行宁波 20,000 - 股份 电器 任保证 2001 北仑分行 交通银行 《保证合同》2022 最保 德业 德业 连带责 12 宁波北仑 88,000 - 0357 股份 变频 任保证 支行 交通银行 《保证合同》2021 最保 德业 德业 连带责 13 宁波北仑 22,000 - 10315 股份 电器 任保证 支行 《最高额保证合同》 德业 德业 连带责 14 宁波银行 10,000 - 01201BY22BL9L19 股份 电器 任保证 《最高额保证合同》 德业 德业 连带责 15 宁波银行 20,000 - 01201BY22BL9KM8 变频 股份 任保证 7-3-54 dentons.cn 担保金额/ 主债权 序 担保 被担 担保方 合同名称及编号 债权人 最高担保金 合同编 号 人 保人 式 额(万元) 号 《最高额保证合同》 德业 德业 连带责 16 宁波银行 20,000 - 01201BY22BL9NM8 电器 变频 任保证 《最高额保证合同》 德业 环境 连带责 17 宁波银行 5,000 - 01201BY22BNI10K 股份 电器 任保证 《最高额保证合同》 德业 德业 连带责 18 宁波银行 10,000 - 01201BY22BNI2E4 股份 储能 任保证 中国农业 《最高额保证合同》 德业 德业 连带责 19 银行宁波 30,000 - 82100520220000171 股份 变频 任保证 北仑分行 中国农业 《最高额保证合同》 德业 德业 连带责 20 银行宁波 30,000 - 82100520220000170 股份 电器 任保证 北仑分行 《最高额保证合同》 中国工商 德业 德业 连带责 21 0390100007-2021 年 北 仑 银行宁波 9,900 - 变频 电器 任保证 (保)字 0028 号 北仑分行 《最高额保证合同》 中国工商 德业 德业 连带责 22 0390100007-2021 年 北 仑 银行宁波 11,000 - 电器 变频 任保证 (保)字 0027 号 北仑分行 《最高额保证合同》 中国工商 德业 德业 连带责 23 0390100007-2023 年 北 仑 银行宁波 47,000 - 电器 变频 任保证 (保)字 0002 号 北仑分行 《最高额保证合同》 中国工商 德业 德业 连带责 24 0390100007-2023 年 北 仑 银行宁波 11,000 - 变频 电器 任保证 (保)字 0003 号 北仑分行 《采购 湖北亿纬 框架合 德业 德业 连带责 同 》 25 《担保函》 动力有限 4,900 股份 储能 任保证 DY2022 公司 0701EV E 《综合 授信协 《最高额保证合同》甬北 德业 德业 光大银行 连带责 议》甬 26 10,000 仑 SX2022441-1 股份 电器 宁波分行 任保证 北 仑 SX2022 441 上述第 7 项担保合同的抵押物为浙(2022)宁波市(北仑)不动产权第 0006450 号、浙(2018)北仑区不动产权第 0015447 号证书项下的房地产。上述 第 8 项担保合同的抵押物为浙(2018)北仑区不动产权第 0037533 号、浙(2018) 北仑区不动产权第 0018871 号、浙(2018)北仑区不动产权第 0037534 号证书项 下的房地产。 此外,2022 年 11 月 23 日,发行人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光 7-3-55 dentons.cn 大银行宁波分行)宁波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甬北仑 SX2022442- 1),约定:为了确保 2022 年 11 月 23 日德业变频与光大银行宁波分行签订的编 号为 SX2022442《综合授信协议》的履行,发行人向光大银行宁波分行提供最高 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依据《综合授信协议》光大银行宁波分 行与德业变频签订的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发生的全部债权,保证范围内, 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 1 亿元。根据发行人的说明,编号为 SX2022442 的《综合授信协议》实际并未签署。因此,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甬 北仑 SX2022442-1)亦应属无效。 7-3-56 dentons.cn 附表五: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在 2022 年度享受的主要财政补助情况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 2022 年度享受的 50 万元以上的主要财政补助: 序 补助 补助依据发文 补助项目 补助金额(元) 补助依据 号 对象 机关 甬财经[2021]1314 号《关 2022 年第一批制 宁波市财政 德业 于提前下达 2022 年第一 1 造业高质量发展 1,000,000.00 局、宁波市经 股份 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 专项资金的补助 济和信息化局 资金的通知》 德业 宁波市北仑区 300,000.00 2021 年度北仑区 股份 仑科[2022]25 号《关于下 科技局、宁波 (开发区)第一 德业 达 2021 年度北仑区(开 市北仑区财政 2 300,000.00 批科技项目经费 变频 发区)第一批科技项目经 局、宁波市北 补助 德业 费的通知》 仑区发展和改 300,000.00 电器 革局 2021 年市级出口 德业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商 宁波经济技术 3 短期信保保险补 770,100.00 变频 务局的情况说明》 开发区商务局 助 德业 浙人社发[2022]37 号《浙 浙江省人力资 295,357.75 变频 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源和社会保障 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 厅 浙江省财 德业 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 政厅 国家税 190,675.13 电器 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 务总局浙江省 4 稳岗补贴 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 税务局 德业 浙 人 社 办 发 [2022]20 号 146,694.18 股份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浙江省人力资 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社 源和社会保障 科琳 421.82 会保险助企纾困政策操作 厅办公室 宝 细则的通知》 德业 1,000,000.00 宁波市经济技 2021 年区级外经 变频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商 5 术开发区商务 贸奖励第一批 德业 务局的情况说明》 110,200.00 局 电器 宁波市北仑区 仑政[2022]29 号《关于兑 北仑区经济和信 经济和信息化 现 2021 年度北仑区(开 息化局 2021 年工 德业 局、宁波市北 6 500,000.00 发区)产业结构调整专项 业企业发展上台 变频 仑区财政局、 资金扶持政策(部分工业 阶奖励 宁波市北仑区 政策)的通知》 发展和改革局 甬 经 信 创 [2022]100 号 2022 年第二批宁 德业 《关于公布 2022 年度宁 宁波市经济和 7 波市工业新产品 500,000.00 变频 波市第二批工业新产品试 信息化局 奖励 产计划项目的通知》 德业 甬政办发[2021]73 号《宁 2022 年一季度规 420,000.00 变频 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宁波市人民政 8 上制造业企业产 德业 支持企业留工优工促生产 府办公厅 值达标奖励 100,000.00 电器 的通知》 2022 年第六批制 甬财经[2022]678 号《关 宁波市财政 德业 9 造业高质量发 1,650,000.00 于下达 2022 年第六批制 局、宁波市经 电器 展、第四批中小 造业高质量发展、第四批 济和信息化局 7-3-57 dentons.cn 序 补助 补助依据发文 补助项目 补助金额(元) 补助依据 号 对象 机关 企业发展专项资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 金 通知》 仑经信[2022]35 号《关于 兑现宁波市第五批制造业 宁波市北仑区 宁波市第五批制 单项冠军潜力型培育企 德业 经济和信息化 10 造业单项冠军奖 1,500,000.00 业、宁波市第五批制造业 电器 局、宁波市北 励资金 单项冠军重点培育企业和 仑区财政局 “浙江制造精品”补充兑 现资金的通知》 《关于 2021 年度北仑区 “凤凰行动”计划和甬股 交奖励资金拟发放情况的 公示》 宁波市北仑区 凤凰行动计划及 德业 11 5,200,000.00 仑金管[2022]21 号《区地 地方金融监督 甬股交奖励资金 股份 方金融监管局 区财政局 管理局 区 发 改 局 关于 下 发 2021 年“凤凰行动”计划和甬 股交奖励资金的通知》 宁波市北仑区 仑科[2018]17 号《关于下 科技局、宁波 达 2017 年度北仑区(开 热交换器研发项 德业 市北仑区财政 12 777,025.92 发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目补助 股份 局、宁波市北 专项资金(科技)的通 仑区发展和改 知》 革局 宁波市北仑区 仑科[2020]32 号《关于下 科技局、宁波 达 2019 年度北仑区(开 高性能空调热交 德业 市北仑区财政 13 1,415,685.02 发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换器研发补助 股份 局宁波市北仑 专项资金(研发补助)的 区发展和改革 通知》 局 德业 宁波经济技术 500,000.00 《情况说明》 变频 开发区商务局 2021 年区级外贸 宁波市北仑区 14 仑政[2020]13 号《北仑区 奖励第二批 德业 人民政府、宁 138,000.00 (开发区)加快服务业发 电器 波开发区管委 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会 7-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