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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柏特: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3-12-14  

     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3-066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振
     石集团(香港)和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和石”)持有公司
     61,657,94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73%。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香港和石拟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90 日内,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490,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00%。若在减
     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
     息事项,则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振石集团(香港)和 5% 以 上 非 第                                     IPO   前 取 得 :
                                          61,657,943         13.73%
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一大股东                                        61,657,943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数量   计划减持                     竞价交    减持合   拟减持    拟减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股)        比例                       易减持    理价格   股份来    持原

                                           1
                                                                期间       区间         源     因

振石集团(香                                    竞价交易减持, 2024/1/8                       自身
               不   超   过   :                                          按市场   IPO 前取
港)和石复合                       不超过:1%   不 超 过 :       ~                          资金
               4,490,700 股                                               价格     得
材料有限公司                                                   2024/4/6                       需求
                                                4,490,700 股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
     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下同),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2、若今后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本企业延长股份锁定期,则本企业
     承诺无条件按照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进行股份锁定。
         3、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4、在本企业承诺的股份锁定期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5、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期间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
     除息情况的,则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6、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
     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7、在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下,本企业减持时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将减
     持数量、减持方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
     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实施股份减持。
         8、本企业如未按照上述承诺进行减持,减持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公司
     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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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香港和石将根据其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
   披露。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为香港和石根据其自身资金需求做出的决定,香港和石并非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
重大影响。公司及香港和石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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