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通线缆:华通线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3-08-31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3-079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通线缆”)
及其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 50,000 万元)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结
构性存款、协定存款或定期存款,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
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与拟进行现金管理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一、投资理财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
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
或定期存款等产品,以提高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
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0,000 万元(含 5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使
用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四)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或定期存款,且不得用于其他证
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或信托产品。
(五)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 2023 年 8 月 30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管理层及指定授权人员在上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
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投资活动。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
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或定期存款属于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
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合理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
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
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
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
素,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
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
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此外,
对公司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
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
资回报。
四、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含)5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独立董事就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专项意见的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
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
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或定期存款,使用期限为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授权公司管理层及指定授权人员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
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进行正常经营活动和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
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或定期存款,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
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
5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
或定期存款,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公司
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 50,000 万元(含 5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备查文件
(一)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河北华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