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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通线缆: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2023-11-18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对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解锁条件成就相关事宜进行了核查,现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核查结果如下:
               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     件。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售条件。
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
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
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 2022 年营业收入为 519,282.13 万
公司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19-2021                元,相比 2019-2021 年营业收入均值的
年营业收入均值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增长率为 45.22%,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不低于 32.00%;(2)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
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6.02%
4、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除 2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其余 92 名限
                                                   不合格     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为优
  评价标准   优秀(A)         良好(B)   合格(C)
                                                    (D)       秀(A)或良好(B),个人绩效考核
                                                              达标,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标准系数             1.0                0.8        0



     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及人员数量具体数据如下:
                                                                           本次可     本次解除限
                                                 特别授予    非特别授予    解除限     售数量占已
   序号       姓名                 职务
                                                 部分(股)    部分(股)    售数量     授予限制性
                                                                           (股)       股票比例
                             财务总监,董
     1       罗效愚                                 0          50,000      15,000      30.00%
                               事会秘书
     2       葛效阳                董事             0          50,000      15,000      30.00%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3,212,683    1,390,000   1,993,330    43.31%
             (90 人)
                  合计                           3,212,683    1,490,000   2,023,330    43.03%

    注:上述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已剔除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
股票回购数量等因素。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 92 名激励对

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为 92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 2,023,330 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
限售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