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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亚电子: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05-24  

                                                    证券代码:605277          证券简称:新亚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7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中利科技有限公司,系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亚电子”或“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不超过

        30,000 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未为其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对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率超

        过 7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担保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基本情况

   由于公司所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2023年5月22日,公司与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3圳中银

南保字第00024号),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深圳市中利科技有限公司向中


                                   1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申请的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2、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3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

8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对深圳中利科技有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3亿

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一年内有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市中利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96643019N

   3、成立时间:2006年12月15日

   4、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樟坑径社区牛角龙工业区A九栋

   5、法定代表人:吴先锋

   6、注册资本:7388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环保新材料、通信网络系统及器材产品的

研发及销售;电线、电缆、光缆、光电混合缆、电缆用高分子材料、铜制裸压端

子、电源插头、电子接插件、光电缆接插件、电子机械设备、有色金属拉丝、通

信终端设备、移动通信终端设备、移动通信天线设备、光纤、光纤预制棒及太阳

能光伏发电产品的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项目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及禁止项目),许可经营项目是:电线、电缆、光缆、

光电混合缆、电缆用高分子材料、铜制裸压端子、电源插头、电子接插件、光电

缆接插件、电子机械设备、有色金属拉丝、通信终端设备、移动通信终端设备、



                                   2
移动通信天线设备、光纤、光纤预制棒及太阳能光伏发电产品的生产、加工。

   8、股权情况:广东中德电缆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公司持有广东中德电

缆有限公司100%股权。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1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517,666,223.20            460,756,266.03

       负债总额            427,298,207.93            366,613,720.91

        净资产              90,368,015.27            94,142,545.12

       营业收入           1,271,384,961.90          1,463,543,000.78

        净利润              -5,106,710.99             3,774,529.85



     10、不存在影响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

   (2)保证人: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深圳市中利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6)担保范围:最高额担保合同下的被担保主债权及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

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正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


                                  3
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7)担保期间:最高额担保合同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

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战略实施需要做出

的预计,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被担

保公司深圳中利科技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虽超过 70%,但公司对于全资二级

子公司深圳中利科技有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可控

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合计不超过8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占上市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6.88%;上市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人

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30,000万元,公司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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