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力日升:同力日升关于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10-21
证券代码:605286 证券简称:同力日升 公告编号:2023-035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启源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
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天启鸿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启源围场满族蒙古
族自治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人民币 3,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
除本次担保外,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为启源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万元。
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止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股孙公司
启源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源围场”)生产
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为确保其健康有序发展,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天启鸿
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启鸿源”)为启源围场向河北围场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人民币 3,000 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担保外,公司及公司控
股子公司实际为启源围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万元。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融资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
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的,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
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20,000 万元
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
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授权期限为自该议案经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交易所网站
披露的《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融资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启源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1 年 10 月 18 日
法定代表人 蒋俊平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
91130828MA7B1QBF9C
代码
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城北承围高速路出口东 500 米(河北
注册地址
围场经济开发区)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
经营范围
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
股权结构 北京天启鸿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0%
(经审计)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元)
总资产 0
总负债 0
净资产 -
银行贷款总额 0
流动负债总额 0
营业收入 0
净利润 0
(未经审计) 2023 年 6 月 30 日/2023 年 1-6 月(元)
总资产 30,001,401.46
总负债 30,002,000.00
净资产 -598.54
银行贷款总额 0.00
流动负债总额 30,002,000.00
营业收入 0
净利润 -598.5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甲方)名称:北京天启鸿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债权人(乙方)名称:河北围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经理部
3、债务人名称:启源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最高债权额:3,000 万元
5、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甲
方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
年止。若乙方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乙方宣布的债
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每期债务的保证期间
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7、保证范围:本合同的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本金(币种)人民币金额(小
写)30,000,000.00 元(大写)叁仟万元整,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每单笔贷款
的本金、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
款项、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
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
律师费等)。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天启鸿源为控股孙公司启源围场提供担保,有利于支持
其持续发展,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控
股子公司天启鸿源为其提供担保,相关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51,500.00 万元(担保总额包含
目前生效的担保合同金额及担保合同到期但仍承担担保义务的金额),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31.79%。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
担保为 48,5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29.94%;公司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孙公司提供的担保为 3,000.00 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1.85%。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
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