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才股份:德才股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05-11
证券代码:605287 证券简称:德才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5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青岛中建联合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联合”),
前述被担保人为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中建联合提供
的担保金额为 7,500 万元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实际为中建联
合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09,746.01 万元。
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20,672.5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70.68%。本次被担保
对象中建联合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全资下属公司。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中建联合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的顺利开展,公司为中建联合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情况
如下:
2023 年 5 月 10 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科园支行签订
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作为保证人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科园支
行提供最高额保证,向中建联合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7,500 万元的担保。
(二)担保事项的内部决策程序
1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5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
案》,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其中,对资产负
债率在 70%以上的子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对资产负债率在 70%以
下的子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担保额度授权有效期为自 2021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新增担保金额在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
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岛中建联合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 1 号甲 5 号楼 102 室
法定代表人:袁永林
注册资本:52,000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
市政设施管理;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建筑装饰材料
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05 年 10 月 19 日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642,455.52 万元,负债总额
581,641.50 万元,资产净额 59,333.75 万元。2022 年 1-12 月,实现营业收入
419,771.90 万元,净利润 4,927.99 万元。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 735,493.93 万元,负债总额
674,440.55 万元,资产净额 59,400.89 万元。2023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64,905.48 万元,净利润 1,049.47 万元。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股权结构:
2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100%
合计 10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协议
债权人(甲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科园支行
债务人:青岛中建联合集团有限公司
保证人(乙方):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责任期间:
1、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
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
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2、 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
3、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
三年。
4、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
款项之次日起三年。
5、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
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7,500 万元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中建联合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其生
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
合理性。本次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
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董事会已审慎判断
其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风险可控。
3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被担保人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
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
人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总
体可控。
本次提供担保是为了解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担保的问题,不存在与《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上述担保不
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20,672.50 万元,均为
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70.6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1 日
报备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