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园: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3-06-22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年7月
目 录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 1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5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7月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李子园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7月3日
至2023年7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议程:
(一)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通报到会股东资格审查结果,以及出(列)席
会议人员;
(二) 董事会秘书程伟忠宣读会议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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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通过推举会议监票人和计票人;
(四)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
案》;
(五) 与会股东和代表投票表决;
(六) 与会股东和代表质询与公司解答;
(七) 监票人宣布会议投票表决结果;
(八) 鉴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 与会董事签署会议相关文件;
(十) 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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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本公司《公
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公司董事会具体负责大会相关程序性事宜。务请符合本次会议出席资格
的相关人员准时到场签到并参加会议,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
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现场登记即告终止。
二、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权利,应遵循本
须知共同维护会议秩序。
三、本次股东大会安排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半小时。股东要求在会议上发言,
应于会议签到时向秘书处登记申请并获得许可,发言顺序根据持股数量的多少和登
记次序确定,每位股东的发言时间不应超过五分钟。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其所
持公司股份数量。
四、大会主持人可指定有关人员有针对性的解释和回答股东质询,回答每个
问题的时间不应超过五分钟。与本次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于
股东、公司共同利益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大会投票表决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记名投票方式,
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表中对每项议案分别选择“同意”、“反对”或“弃
权”之一,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
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网络
投票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方
式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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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2023-044)。
六、大会的计票程序为:会议现场推举监事或股东代表作为监票人和计票人,
与参会鉴证律师共同负责监票和计票。监票人在审核表决票的有效性后,监督统计
表决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七、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出席和全程鉴证本次
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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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分别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
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以 2022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
公司以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2023 年 5 月 30 日)的总
股 本 303,408,000 股 为 基 数 , 共 计 转 增 91,022,400 股 , 转 增 后 公 司 股 本 为
394,430,400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303,408,000 元增加至 394,430,400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将
《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本 为 人 民 币
30,340.80万元。 39,443.04万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30,340.8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39,443.04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壹元。 股面值为人民币壹元。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现董事会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再授权人士就上述事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
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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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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