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3-057 转债代码:111014 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 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总经理朱文秀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484,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298%; 董事、副总经理苏忠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987,4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039%; 董事、副总经理王顺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77,7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11%; 副总经理方建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872,7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748%;董 秘程伟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605,2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070%;财务总监 孙旭芬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764,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938%;监事崔宏伟先 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573,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453%。上述股份来源于首发 前限售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董事、总经理朱文秀先生拟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不超过 621,075 股, 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1575%。董事、副总经 理苏忠军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 不超过 496,860 股,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60%。董事、副总经理王顺余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不超过 119,437 股,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1 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03%。副总经理方建华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 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不超过 468,195 股,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87%。董秘程伟忠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 持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不超过 401,310 股,不超过其所持公司 股份总数的 25%,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1017%。财务总监孙旭芬女士拟通过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不超过 191,100 股,不超过 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84%。监事崔宏伟先生拟通 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不超过 143,325 股, 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63%。 若上述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减持股份 数量将同比例进行调整,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IPO 前取得:975,000 股 董事、监事、高 朱文秀 2,484,300 0.6298% 其 他 方 式 取 得 : 级管理人员 1,509,300 股 IPO 前取得:780,000 股 董事、监事、高 苏忠军 1,987,440 0.5039% 其 他 方 式 取 得 : 级管理人员 1,207,440 股 IPO 前取得:187,500 股 董事、监事、高 王顺余 477,750 0.1211% 其他方式取得:290,250 级管理人员 股 IPO 前取得:735,000 股 董事、监事、高 方建华 1,872,780 0.4748% 其 他 方 式 取 得 级管理人员 1,137,780 股 IPO 前取得:630,000 股 董事、监事、高 程伟忠 1,605,240 0.4070% 其他方式取得:975,240 级管理人员 股 2 IPO 前取得:300,000 股 董事、监事、高 孙旭芬 764,400 0.1938% 其他方式取得:464,400 级管理人员 股 IPO 前取得:225,000 股 董事、监事、高 崔宏伟 573,300 0.1453% 其他方式取得:348,300 级管理人员 股 注:上述“其他方式取得”指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以上减持主体上市以来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持比 竞价交易减持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份来 拟减持 减持方式 称 量(股) 例 期间 价格区间 源 原因 首次公开发行 竞价交易减 前持有的股份 不超过: 不 超 过 : 2023/8/28 ~ 按市场价 个人资 朱文秀 持,不超过: 及资本公积转 621,075 股 0.1575% 2024/2/27 格 金需求 621,075 股 增股本方式取 得的股份 首次公开发行 竞价交易减 前持有的股份 不超过: 不 超 过 : 2023/8/28 ~ 按市场价 个人资 苏忠军 持,不超过: 及资本公积转 496,860 股 0.1260% 2024/2/27 格 金需求 496,860 股 增股本方式取 得的股份 首次公开发行 竞价交易减 前持有的股份 不超过: 不 超 过 : 2023/8/28 ~ 按市场价 个人资 王顺余 持,不超过: 及资本公积转 119,437 股 0.0303% 2024/2/27 格 金需求 119,437 股 增股本方式取 得的股份 首次公开发行 竞价交易减 前持有的股份 不超过: 不 超 过 : 2023/8/28 ~ 按市场价 个人资 方建华 持,不超过: 及资本公积转 468,195 股 0.1187% 2024/2/27 格 金需求 468,195 股 增股本方式取 得的股份 竞价交易减 首次公开发行 不超过: 不 超 过 : 2023/8/28 ~ 按市场价 个人资 程伟忠 持,不超过: 前持有的股份 401,310 股 0.1017% 2024/2/27 格 金需求 401,310 股 及资本公积转 3 增股本方式取 得的股份 首次公开发行 竞价交易减 前持有的股份 不超过: 不 超 过 : 2023/8/28 ~ 按市场价 个人资 孙旭芬 持,不超过: 及资本公积转 191,100 股 0.0484% 2024/2/27 格 金需求 191,100 股 增股本方式取 得的股份 首次公开发行 竞价交易减 前持有的股份 不超过: 不 超 过 : 2023/8/28 ~ 按市场价 个人资 崔宏伟 持,不超过: 及资本公积转 143,325 股 0.0363% 2024/2/27 格 金需求 143,325 股 增股本方式取 得的股份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 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朱文秀、 苏忠军、王顺余、方建华、程伟忠、孙旭芬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 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发行人 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若上述期间发行人 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发行价以经除 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本人于发 行人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在本人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采 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 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并将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4 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本人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 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 本人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向单个转让方的转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 数的 5%。” 公司监事崔宏伟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 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在本人 于发行人担任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本 人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采取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 人股份总数的 1%,并将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 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本人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 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本人采取 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向单个转让方的转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 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全部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期间,相关股东、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的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4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