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园: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12-14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3-085
转债代码:111014 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已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 5 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国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各位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案,并对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通过
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确保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
及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作用,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发展需要,修订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上市公司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修
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
性,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
易》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发展需要,修订了《累积
投票制实施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发展需要,修订了《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企业制度,规范公司运作,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
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与发展需要,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
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对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的成员构
成进行调整。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王旭斌女士不再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职务,选举李国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陆竞红女士(主任)、
曹健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新任委员
的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