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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柏新材: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3-06-17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3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由于 4 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
职,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
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共计 3.3852 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612,339,000 股减至
612,305,148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 612,339,000.00 元减少为 612,305,148
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
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
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
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园区宏柏科技园应用中心
    2、申报时间:2023 年 6 月 17 日起 45 天内(9:00-11:30;13:30-17:00(双
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康昌煜
    4、联系电话:0798-6806051
    5、传真号码:0798-6811395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