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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天燃气:蓝天燃气股东及董监高增持计划公告2023-12-06  

证券代码:605368     证券简称:蓝天燃气      公告编号:2023-081
债券代码:111017     债券简称:蓝天转债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董监高增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天燃气”或“公司”)
股东陈启勇、总经理黄涛、副总经理李保华和兰玉峰、财务总监赵永
奎、董事会秘书赵鑫及总经理助理张向阳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以及
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拟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合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
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且不超过 2,000 万元。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
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全实施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
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3年12月6日,公司收到部分公司股东及部分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通知,相关人员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合竞
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名称或姓名、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1
    本次增持主体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黄涛;公司股东陈启勇(公
司原总经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保华;公司副总经理兰玉峰;

公司财务总监赵永奎;公司董事会秘书赵鑫;公司总经理助理张向阳。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等
    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前,增持主体已持有的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

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陈启勇    股东(公司原总经理)       539.7            0.78

黄涛      董事、总经理               0                0

李保华    董事、副总经理             0                0

兰玉峰    副总经理                   0                0

赵永奎    财务总监                   0                0

赵鑫      董事会秘书                 129.5832         0.19

张向阳    总经理助理                 0                0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12个月,本次增持主体未披露过增持
计划。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息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决定对
公司的股份进行增持。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
    本次增持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合竞价的方式增持
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姓名      职务                       增持金额下限     增持金额上限

                                 2
陈启勇    公司原总经理           490万元     980万元

黄涛      董事、总经理           90万元      180万元

李保华    董事、副总经理         90万元      180万元

兰玉峰    副总经理               90万元      180万元

赵永奎    财务总监               90万元      180万元

赵鑫      董事会秘书             90万元      180万元

张向阳    总经理助理             60万元      120万元

             合计                1,000万元   2,000万元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计划未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
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
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拟自2023年12月6日起6个月内完成。增持
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
上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增持主体拟通过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
    (七)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本次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

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资金
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
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3
务。
   特此公告。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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