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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晨光新材:晨光新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3-12-15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2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3 年 12 月 13 日,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晨光新材”)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
司 A 股 普 通 股 股 票 183,730 股 , 本 次 回 购 股 份 约 占 公 司 目 前 总 股 本
312,328,900.00 股的 0.06%,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格为 13.10 元/股,最低成
交价格为 12.98 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396,288.27 元(不含交易
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用于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300.00万元
(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含),拟回购股份数量为100.00
万股-165.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2%-0.53%。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晨光新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和《晨光新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59)。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12月13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83,730股,
本次回购股份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312,328,900.00股的0.06%,回购的最高成交
价格为13.10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12.98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396,288.27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回购方案及市
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