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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莱蒽特: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3-07-12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3-036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股东方秀宝及
                其一致行动人方东晖持有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7,834,60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88%。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
                内,方东晖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1,333,400 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方东晖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2,666,8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共计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4,000,200 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
                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方秀宝及其一致行动人方
                东晖可以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3,250,602
方秀宝              5%以下股东       3,250,602         2.44%
                                                                股
                                                                IPO 前取得:4,584,002
方东晖              5%以下股东       4,584,002         3.44%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1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方秀宝                       3,250,602                2.44% 方秀宝和方东晖为父子
                                                                       关系
           方东晖                       4,584,002                3.44% 方秀宝和方东晖为父子
                                                                       关系

                     合计               7,834,604                5.88%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                                                减持合
股东名                  计划减持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股     拟减持原
              持数量                  减持方式                      理价格
   称                       比例                       持期间                   份来源           因
              (股)                                                 区间
方东晖       不超过:   不超过:3%                   2023/8/3 ~    按市场     IPO 前取得   个人资金需
                                     竞价交易减
             4,000,20                                2023/11/2      价格       股份         求
                                     持,不超过:
             0股

                                     1,333,400 股

                                     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过:

                                     2,666,800 股
        注 1:大宗交易减持期间为自 2023 年 7 月 18 日起至 2023 年 10 月 17 日
        注 2: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
        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
        总数的 2%。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一)方秀宝、方东晖承诺:
                                                 2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根据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
情形时,承诺将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
在实施减持时,将依据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
要的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得减持。
3、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媒体等渠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
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本
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方秀宝、方东晖承诺:
1、持股意向
作为发行人的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
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不参与老股转让。
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承诺:将按照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
本公司/本人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发行人股票。
2、股份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股份的计划
1)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严格遵守首次公开发行关于股份流动限制和股份
锁定的承诺,在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通
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的方式进行减持。如本公司/本
企业/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十
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
案。
2)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

                               3
   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若因本公司
   /本企业/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
   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造成投资者和发行人损失
   的,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依法赔偿损失。
   以上股份不包括本公司/本企业/本人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发行人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拟减持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原因自主决定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不
   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风险,拟减持股东可能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
   次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4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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