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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盛能源: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2023-06-02  

                                                    证券代码:605580            证券简称:恒盛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3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选举沈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简历附后)。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任职资格与
条件,并将与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
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且其任期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特此公告。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 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沈艳女士,1976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2012 年
2 月至 2013 年 10 月任浙江龙游恒盛热力有限公司生产统计员;2013 年 11 月至
2015 年 5 月任浙江龙游旭光再制造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2015 年 6 月
至 2016 年 3 月任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2016 年 4 月至 2017 年 2
月任浙江龙游旭光再制造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主办会计;2017 年 3 月至今历任恒
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主办会计、会计机构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
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